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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報告與我們愈發關系密切,其在寫作上有一定的技巧。你知道怎樣寫報告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農村養老保險調查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農村養老保險調查報告 篇1
我市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在政府機構改革后劃歸勞動部門管理。從20xx年開始市、縣兩級民政部門陸續向勞動部門移交工作。到目前為止,除廣漢市沒有開展農村養老保險、中江尚未移交外,其它均已移交。但移交前遺留了不少問題,特別是資金挪用和借出不能歸還的情況很嚴重。勞動部門接手后,在政策上還沒有出臺新的文件,但在政策調研和資金的清理、歸墊方面作了大量工作,F將我們調查研究的農保情況整理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市除廣漢市以外,其余各縣、市、區都開展了農保工作,其中綿竹市起步較早是搞得最好的地區。截止到今年年末全市總計有138個鄉鎮,1667個村,萬人參加了保險。20xx年農;鹗杖離萬元。年末基金滾存結余萬元。已有545人領取了養老金或生活補助,共發放萬元。
二、勞動部門接手后開展的主要工作
。ㄒ唬20xx年我市在基金監督工作中將農村養老保險基金也納入社保基金現場監督范圍,規范了農保基金的監督管理。
。ǘ┘訌妼r;鸬那謇怼w墊工作。在與民政部門交接中和交接后及時清理原來借出的農保資金。如綿竹市去年通過多次上門做工作追還五萬余元農保資金。
。ㄈ┓e極組織學習和推廣先進經驗。去年我們及時將綿竹市的農保工作經驗向各縣(市、區)作了宣傳推廣,推動了全市
農保工作的規范。19xx年底綿竹市率先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經過幾年的探索和發展,到20xx年底綿竹市共26個鎮(鄉)職工的18000余人參加了農村養老保險占全市農民總人口數的%。其中鄉鎮企業職工655人占總人數的%;民政福利企業職工400人占總人數的`%;農村三職干部1000人占總人數的%;農村義務兵520人占總人數的%;農村新婚夫婦350人占總人數的%;農村新生嬰兒845人占總人數的%;劍南春酒廠農民臨時工4272人,占總人數的%;農民10055人占總人數的%。其中男性占73%,女性占27%。積累基金1105萬元。現有137人開始領取養老金,最高每月領取616元,最低每月領取元,人均每月領取養老金50元。
三、存在的問題
。ㄒ唬┫硎艽龅,不能滿足養老的需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采用基本繳費加利息的辦法計算養老金。本金多、利息高,養老金就高。本金少、利息低,養老金就低。由于參保人員繳費金額低,參保時間短,加之我國儲蓄存款利率連續下調,由xx年的%下調到目前的%,對農村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承諾利息難以兌現。為了使資金能夠平衡運行,所以在領取養老保險金時明顯低于過去高利率計算出來的預期養老金。目前領取養老金每月最低的只有元,根本不能滿足養老的需要。
。ǘ┬麄鞑粔,認識不到位因為享受待遇低,不能解決養老問題,已開始領取養老金的人有種被欺騙的感覺;部分參保人員對農村養老保險的認識存有偏見和錯誤的理解,認為自己到領取年齡的時間還長,不知道會不會兌現以及今后的政策會不會發生改變而領不到養老金;還有的認為自己繳費少,對以后的養老解決不了實際問題,不如現在退保還可以辦些急事;另外一些人認為自己既然參加了社會保險,就應該在生病、住院、死亡等方面給予一定的補償,混淆了農村養老保險和其它保險的關系。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宣傳不夠和參保人員理解的片面性,造成了農民不愿繼續繳費,要求退保人數不斷增加,也給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帶來了負面影響。
。ㄈ┕芾砺浜,機制不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目前全部工作都是手工操作,無法實施規范化管理和微機化操作,各鎮鄉因頻繁更換管理人員造成了檔案遺失,無法查找,
四、20xx年的工作及建議
我市將按照國家關于社;鸬氖褂靡幎ǎ芎檬褂煤棉r保基金,確保農;鸬陌踩暾,維護投保人員的合法權益。深入鄉鎮、村、社加大宣傳力度,做好思想工作,穩定農保工作,擴大覆蓋面。
勞動部門應進一步加強農村養老保險的調查研究工作,并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原有的農保政策作出一些適當調整,在政策上作出一些統一的規定,便于進一步擴大覆蓋面,進一步完善農保工作。
農村養老保險調查報告 篇2
人口老齡化是21世紀全球共同面臨的大難題,我國是世界上老齡人口最多的國家,目前老齡人口已近2億。農村老年人作為社會的弱勢群體,他們的生活狀況和社會保障情況更值得我們關注。近期,湖北省長陽土家族自治縣政協對全縣農村老年人的生存狀況進行了調查。
98%的農村老人處于亞健康狀態
據調查,全縣60歲以上的老人已達6.88萬人,占全縣總人口的16%,而且每年以0.7%的速度不斷遞增,其中農村老年人口4.33萬人,占老年人總數的63%。
農村老人80%以上都患有農民職業病,如風濕、肌肉關節勞損、胃腸炎、營養不良等,98%處于亞健康狀態,小病能及時就醫的占48%,承擔不起門診藥費和住院費(合作醫療)自費部分的占67%。
70歲以下的老年人,只要不是特殊情況,都過著自食其力的生活,70至80歲以上的老人有一半仍在從事體力勞動,80至90歲的老人有10%處于自給狀態,有8%的老人的吃穿用基本需求無法得到滿足。
48.8%的農村老人在繼續從事生產勞動
據調查,農村有48.8%的老年人在繼續從事生產勞動,80歲以上的老年人仍在勞動的達16.3%。
事實上,農村老年人必須盡可能通過自己的勞動來獲得經濟收入。這是因為:老人無其它生活來源和有效的生活保障;子女們的負擔重,尤其是獨生子女,無力全面照顧雙方的老人。
據對43300多位農村老人的調查統計,發現有28000多位老人是空巢老人,他們一方面要照顧孫兒包攬家務,一方面還要承擔繁重的體力活、維持農業生產,人越來越老,精力越來越差,負擔卻越來越重。
72%的農村老人沒有享受過任何養老相關政策
養兒防老曾經是我國農村主要的養老方式。但是這種方式不斷受到沖擊,依賴傳統的大家庭和孝道已難以解決好農村的.養老問題。
由于農業科學的推廣和家庭生活中科技與文化的應用,農村老年人的經驗已無多少用武之地,其長者、智者的權威地位已經發生動搖,在政治、文化、技術上都處于劣勢地位,加之沒有大筆遺產,農村老年人社會地位逐漸下降。
現代青年人對中國特色的“孝文化”的尊崇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傳統的孝道出現了日益弱化的趨勢,一部分人把老人當做包袱,弟兄之間為養老人相互推諉扯皮,生活照顧和精神慰藉更是無從談起。
除了少數五保、特困戶由有關部門給予扶養和適當的生活補助,雙女戶和獨生子女戶每年有幾百元的計劃生育政策補助,通過合作醫療能夠報銷部分醫藥費外,農村老人中有72%的人沒有享受過任何養老相關政策,也沒有生活最低保障。
必須探索建立新型農村基本養老制度
依據“木桶理論”,農村養老問題是我國農村地區民生問題的“短板”,與社會發展水平不相適應。資料表明,丹麥、瑞典、葡萄牙、西班牙、希臘等國家,在經濟發展水平相當于我國20世紀90年代時,便已開始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財政收入大幅增加,已經具備了發展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條件,因此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大投入,探索建立新型農村基本養老制度。
首先,要建立農村老人基本養老保障制度。要結合各地農村的實際情況分階段、分地區實施,資金由各級財政按比例分攤解決。還要認真研究和開展農村養老保險,讓農民同企業職工一樣,從成年開始就繳納一定數額的養老金,進入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
其次,要逐步實行農村老年人集中供養。可由民政部門統一規劃,在農村分區域建設供養所或老人院,對無勞動能力的老人實行集中供養,由子女繳納一定的費用,民政部門將相關資金和社會救助的物資錢財捆綁使用,讓農村老年人能夠安度晚年。
再次,要建立針對農村老年人的各種救助體系。一是要建立對農村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制度。二是認真執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堅決制止子女不孝和虐待老人現象。三是將農村低保向老年人傾斜。四是將民政部門的大病救助政策和合作醫療政策進行有機的整合與捆綁,提高報銷比例或者免除自費部分,使農村的貧困老人得了大病之后能夠得到及時的住院治療。
最后,要緊扣新農村建設的展開,把孝敬老人、尊崇老人、贍養老人作為鄉風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老年協會、婦聯、殘聯等組織要樹立典型,倡導“百善孝為先”的傳統民族文化。
農村養老保險調查報告 篇3
一、調查目的:
在人口老齡化程度日益加重的今天,養老問題成為我們日趨關注的問題之一。推動養老保險尤其是農村養老保險對于改善中老年人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意義。而當前推行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是繼農村低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之后的第三大農村社保制度,將使農民也能夠與城鎮居民一樣享受基本同等的社會保障權益。此次調查,我們通過對農村相關養老保險情況的調查分析,展現了當前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情況,實施成果以及存在的一些問題。分析闡述了相關問題產生的原因,并結合政府新型養老保險制度提出了一些見解及建議。
為了了解農村養老保險的現狀及存在的一些問題,所以我們在xx省xx縣進行了個別訪問調查,以獲得與調查相關的第一手資料。并對相關調查數據結果進行了分析,以便發現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中存在的不足與問題,提出自己的看法與意見,為農村新型養老保險的建設與推廣盡一份力。
二、調查情況
。ㄒ唬、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情況
農村養老保險是目前較熱門的話題之一。為了更好的了解農村養老保險的相關基本情況,此次調查,我們對農村養老保險的參與度,合理性,利益性,存在問題,發展前景以及人們的期望值進行了調查訪問。在對調查數據及資料的匯總分析后得到如下的基本情況:
1、年齡段分布:據統計,此次調查對象中有11.1%處于35-40年齡段,有60.7%處于40-50年齡段,有10.2%處于50-60年齡段,另有12.8%年齡在60歲以上。參與養老保險的人中以45-55年齡段最多。
2、調查發現有2\5的人對養老保險制度比較清楚,而35%的人對其不太了解。農村養老保險的參與度與普及度仍待提高。
3、據問卷及訪問結果顯示,目前不買養老保險的原因中,村民目前的經濟能力無法負擔這一項占了很大比例,達到了總人數的51.1%。而有30%的人是因為不太了解農保的政策和制度不敢貿然參與,有13.3%的人認為以后每月拿到的養老金過少,還有5.6%的人是由于其他種種原因。而已經買了養老保險的人中,有42.2%是為了減輕子女的負擔,有35.6%是為了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有13.2%是為了其他原因,其中有77.8%的人認為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所要繳納的保險金額比較合理。
4、對于養老保險制度的利益性,被調查人員中有55.6%認為政府實行的關于農村養老保險的一系列措施對于農民的切身利益比較有利,另有33.3%的人認為利益效果不明顯。
5、雖然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還存在著制度不完善、基金保值增值困難等問題,但仍有41.1%的人認為養老保險在農村有廣闊的發展空間,46.7%認為養老保險在農村還會有一定的發展。人們對于農村養老保險的預期值很高。
(二)、農村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分析
關于農村養老保險的優點與不足是此次調查的重點。目前,我國積極推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有著重要的意義,它在提高農村生活保障等方面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但是由于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還未完全統一與完善,因而在實施建設中難免存在著不足與缺陷及舊農保中原有問題的遺留,如制度不完善,政府官員行為阻滯,基金保值增值困難,覆蓋面小等。
1、農村養老保險的利益性
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國農村又一重要的社會保障制度。它使農民也能夠和城鎮居民一樣享受基本同等的社會保障權益。在解決農民養老的后顧之憂,使農民的基本生存得到安全預期,提高農村生活水平,減輕中青年養老負擔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調查顯示,在參保人員中,有42.2%是為了減輕子女的負擔,有35.6%是為了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有13.2%是為了其他原因。這一結果正是顯示了農村養老保險在減輕子女負擔,保障農民老年生活方面的重大利益性。
2、農村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此次調查,我們將重點放在了農村養老保險實施及建設中存在的問題上。我們在調查中設置了4個相關選項:缺乏應有的社會性和福利性;制度不穩定;基金保值
增值困難;覆蓋面小。
有30%的村民認為我國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主要存在的問題是缺乏應有的社會性和福利性,有18.9%的人認為是制度不穩定,有12.2%的人認為基金的保值增值困難,而有38.9%認為保險覆蓋面小。而且,從整體來看,大部分農村居民仍然延續了家庭養老的現狀,只有少數農村居民能夠享受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五保供養、優撫安置和商業保險等某一種或幾種養老保險待遇。所以說農村養老保險的現狀并不理想,農村養老保險現狀亟待改善。
3、原因分析
在了解了相關問題的基礎上,我們結合調查所得結果及相關資料對于其原因進行了探究。原因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
。1)大部分農村居民養老觀念落后,投保積極性不高。
調查對象中,有13.3%的村民認為養老養老保險能完全保障老年生活而70%認為需要與家庭養老相結合,還有16.7%的認為家庭養老更為可靠。在農村傳統家庭養老思想根深蒂固的前提下,農民對于養老保險的信賴不高,認識不深,投保的興趣與意愿不高。在此情況下推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要求農民在較短的時間里拋棄“養兒防老”的舊觀念,改為通過投保而養老,勢必會產生理想與現實之間的矛盾,使農民的投保觀念與養老保險工作的推行之間存在一定的差距,造成認識上的混亂。這就使得農村養老保險的推廣與普及面臨著嚴峻的挑戰。
。2)養老資金籌集困難,籌資能力弱。這是農村養老保險建設實施的核心難點。目前農村養老保險資金主要來源于三個方面:一是國家財政投入,二是農村集體經濟,三是農民自身收入,農民收入水平低、收入增長緩慢更加大了農村養老保險資金籌集難度。
我國目前農村經濟發展水平還不高,農民總收入不高,大大低于城鎮居民收入水平,這直接制約了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籌資渠道。狹隘的籌資渠道難以良好的改善和提高農村養老保險的效益性和福利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穩定與完善。
(3)養老金無法起到保障基本生活的作用。我們知道農民領取養老金的數量完全取決于個人繳費的多少和累計時間的長短,只有繳費越多,投保時間越長,收益才越多。但是原有養老保險保費的標準低,參保效益低,難以真正實現養老的功能。
(4)缺乏合格的管理運營人才,農村養老基金保值增值困難,隱藏著潛在的支付危機.。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既有商業保險的操作難度,又有依法實施的政策難度。由于機構的設置及人員的組成,以及缺乏合格的管理運營人才等多重原因。當前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營運等方面存在諸多問題。一些地方,不僅增值困難,甚至連保值都成問題,潛藏著巨大的兌付危機。農民對于養老保險的信心及積極性受到打擊。
三、問題與建議
任何制度都不可能無可挑剔,雖然,新農保在很多方面做了許多政策上的修改與完善,但仍然還有一定的問題與缺陷。所以我覺得還應該制定一系列輔助政策來為新農保保駕護航,使新農保更好地為農民服務。我覺得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ㄒ唬⿵娀熑我庾R,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目前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并不高,農民收入偏低,城鄉之間有一定差距。政府在制定相關措施時應適度向農村傾斜,為農村養老保險的推廣與完善提高政策與財政方面的幫助。真正為農民的養老保障負起引導帶領責任。
。ǘ┙⒍鄬哟稳采w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為確保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全覆蓋,應該根據不同地區的發展水平,在不同區域農村養老保障水平的現狀基礎上,以不同的養老保險方式進行因地制宜的設計與實施,建立與地區經濟增長相適應,真正為農民謀利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
(三)改革基金管理模式,提高養老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我們可以通過法律程序,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資代理,將部分養老保險基金交由專業投資公司進行投資,以提高積累資金的增值率。而不是如同現在將全部基金繳入銀行。同時,加強民眾及法律的監督力量,以保證參保農民的合法權益,明確投入資金的動向。
(四)加大宣傳力度,增強農民參保意識。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如廣播、電視、網站等,采取形式多樣的方式,宣傳農村社保的政策及其效益,提高農民的養老保險意識,使農民真正意識到社會保險是養老的可靠的保障,從而自覺、積極參保。
農村養老保險調查報告 篇4
調查時間:
2011年7月15日到2011年8月10日
調查地點:
河南省新鄭市
調查的內容:
利用暑假在家里待的周時近一個月的時間里,我和同學一起調查了各自村里現行的養老保險模式,并通過網絡查看了河南省各地現行的養老保險模式。
調查目的:
通過調查農村養老保險的現狀,了解我國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情況,并希望能夠通過自己的調查研究提出一些稍微合理的建議和改善辦法。
經調查發現,農村現行的主要養老模式還是傳統的家庭養老,同時出現了集體養老、土地養老和社會養老的養老模式,現在河南各地80%以上的符合投保條件的農村村民都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90%以上的符合養老金領取條件的農村老人每月都能領取到一定數額的保險金,養老保險金的數額各地因經濟水平和消費水平不同而不同,我們新鄭市農村村民每月養老金是60元。
近年來“三農”問題始終是社會問題的熱點,為了解決“三農”問題,根據2009年9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在新農保試點工作開始不久,河南省也開始了新農保的實施工作。自2010年1月1日起,凡河南省農村村民年滿60周歲,只要其符合新農保投保條件的子女投保新農保,即可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由各地政府的財政及中央財政共同撥款,根據各地生活水平及經濟水平給予不同數額的養老保險金。
家庭養老以血緣為紐帶,由子女及其他親友向年老的長輩提供經濟支持、日常生活照顧。受幾千年來儒家“孝”文化的影響,贍養老人已經成為中華兒女的一種道德責任和意識,再加上在農村盛行的“養兒防老”思想的影響,農村經濟發展水平較低不具備建立其他養老模式的條件,家庭養老似乎必然會成為農村最主要的養老模式。但是,近年來由于計劃生育的影響,出現了大量的“四二一”家庭及無子女家庭,這更加重了農村養老的負擔,農村的家庭養老模式已經不能適應現代社會的要求。社會養老保險模式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家庭養老保險的壓力。
眾所周知,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農業大國,中國的農業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60%,在老齡化沖擊著整個世界的今天,解決好農村的養老保險問題也成為解決我國老齡化問題的關鍵。面對日益嚴重的老齡化問題,建立和完善覆蓋我國全部農村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已成為社會各界的共識,也是解決我國老齡化的當務之急。自上世紀80年代起,我國部分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展開了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隨著社會的發展、科技的進步、生活水平的提高,現行的社會養老保險及家庭養老都不能徹底解決我國廣大農村的養老問題。
現行的農村家庭養老模式由于缺少經濟條件的支持,必然不能成為解決我國農村養老的主要方式。土地養老和集體養老模式的對象畢竟只是少數人,而且近年來由于城鎮化建設的擴大,不少農民的耕地都被征收征用,這也沖擊著土地養老模式的推行。相較于老農保而言,新農保更能滿足我國農村養老的客觀需求,更有利于解決農村的養老問題。但是任何一項制度不經過實踐的驗證都難以完善,由于制度本身的缺陷及其他社會因素的變動,新農保試點在實施過程中也出現了不少問題。
新農保主要存在著以下問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立法體系不健全,與其他相關法律不能銜接;新農保制度設計不夠完善,新農保規定的起始參保年齡為16歲,年滿60歲后方可領取養老保險金,交保年限過長,對年輕人缺少吸引力;新農保沒有規定參保檔次,各地參保檔次落差很大,造成保險金的明顯差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難以實現保值增值,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國的農村養老保險基金仍以縣級統籌為主,農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是通過存入銀行、購買國債來實現保值增值,而近年來,我國銀行的存款利率一直都比較低,債券的利率也不斷下調,再考慮到這些年以來的通貨膨脹因素,農村養老保險基金利用銀行利息來獲得保險金的收益其實很低,甚至可以說已經出現了縮水貶值,這種情況嚴重影響了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目的的實現——保障農民年老喪失勞動能力以后生活需要上的資金供給,所以也就嚴重影響了農民的參保積極性。
由于新農保制度本身極為復雜,農村的情況又千差萬別,因此,新農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然需要一個相當長的過程。我們要在總結近年來開展新農保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從現有的.體制本身去尋找新農保制度存在的問題,并采取相應的對策,使我國的新農保制度不斷完善。針對新農,F在存在的問題,筆者提出以下建議來完善我國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ㄒ唬┙⒔∪r村社會養老法律體系
我國近年來對新農保制度的探索研究表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必須以法律的形式保證其實施,而不僅僅是依靠社會政策的形式來實施。我國應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和做法,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結合財政、金融和稅收體制改革,盡快制定并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有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法律、法規,對資金來源、運用方向、增值渠道甚至保障標準、收支程序等作出明確的法律規定,規范其操作行為,以法制的形式將農民的這項合法權利確定起來,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的社會養老問題。
(二)完善新農保制度的不足
首先要拓寬新農;鸬谋V翟鲋登溃梢詮V泛爭取社會的意見、借鑒國外的成功做法,比如發行新農保福利彩票、允許農民以農保基金作為擔保貸款用于農戶發展生產、子女教育、基本
醫療等生產生活中急需解決的重大事項。其次,做好新農保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之間的銜接工作,為農民工及失地農民的轉保問題做出明確規定,簡化轉保手續。最后,修改關于起始投保年齡的規定,加大政府的財政投資,減輕農民的壓力。
(三)堅持和完善家庭養老,建立家庭與社會養老為主其他養老方式為輔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家庭養老是我國農村幾千年來傳統的、最主要的養老模式,相對農村現行的其他幾種養老模式而言,家庭養老模式有著極其的優越性和無可替代性。而且家庭養老可以減輕社會的壓力,因此我國在建立和完善社會養老保險的同時必須堅持和完善家庭養老,加強對我國居民的道德宣傳,提倡敬老養老思想,并表彰和鼓勵在敬老養老方面有代表性的人物。同時,還應該提倡商業保險,在經濟發展水平比較高的地區可以推行商業養老和集體經濟組織養老保險模式,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模式,建立完善的養老保險體系。
建立新農保制度,是一項宏大的關系到社會民生的社會系統工程,是一項艱巨復雜的任務,牽涉到很多方面,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我們要不斷的總結已有的經驗和不足,不斷完善我國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逐漸實現新農保的全覆蓋,確保農村老人和城鎮老人一樣“老有所養”。
農村養老保險調查報告 篇5
今年,省政府出臺了《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試點工作將于今年在省內全面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為主,具有保障水平適度、交費方式靈活、適合農民實際的特點。根據實際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推行進行了調查。
一、基本情況。
奇臺縣位于吉木薩爾縣之東,木壘縣之西,北部和蒙古國接壤,國境線長131.47公里。地理坐標為東經89°13′至91°22′,北緯42°25′至45°29′,總面積18000平方公里。境內有國家一類口岸--烏拉斯臺口岸。在蘭新線鐵路修筑之前,奇臺曾是關內通往新疆的必經之道,絲路新北道、漠北道都要通過此地,所以,奇臺也就成了關內和新疆的商品中轉地,商品貿易十分發達,故有“金奇臺”之說。我縣總人口 202768人,全縣農業人口14.5萬人,占總人口數的79.6%,農村18周歲至60周歲之間的人數(不含在校生)70911人,占總人口數的14.4%,核實60歲以上享受待遇人口16061人,發放養基礎性養老金354萬元,發放率達100%。16-59歲農牧民符合參保年齡段人口70911人,實際參保人數達70492人,征繳養老保險費782萬元,參保率為81.5%。
二、農村居民繳費及財政補貼資金測算情況
1、新型農保財政補貼:年繳標準設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共10個檔次,參保人可根據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按年度自主選擇,多繳多得。
2、特殊人群有優惠 ,政策惠農暖人心 :對農村優撫對象、三老人員、領取《計劃生育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計劃生育父母光榮證》的人員,重度殘疾人、五保供養人,低保對象、愛國宗教人士凡年滿60周歲的,可按新農保政策規定計發養老金,并繼續享受本人原來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享受的各項待遇。其中,對領取《計劃生育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計劃生育父母光榮證》的人員,應提高繳費補貼和基礎性養老金發放標準。
3、年滿16周歲即可入“! 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養老金:奇臺縣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都可在戶籍地自愿參加新農保。 新農保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可不用繳費,按月領取基礎性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得超過15年;距離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補費,累計繳費不得少于15年。
三、存在的問題
通過測算存在以下問題:
1、縣財政對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實施養老保險繳費補貼,以2%的標準按20%的參保率計算,全年需資金133.65萬元,按照我縣財政收入情況,縣財政無力全額承擔。
2、我縣60歲以上的(含60歲)農村居民38000人,如按照政策規定本人不繳納養老保險費,由財政每月補貼50元,需資金2280萬元/年,占我縣20xx年財政收入的27%,縣財政更無力承擔。
3、目前我縣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尚未移交,機構、編制、經費等諸多方面制約此項工作的開展。
四、建議
1、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件要求,采取重點突破、以點帶面、逐步推進的方法,主要抓好村組干部、外出務工經商農民、失地農民、農村專業大戶、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戶(雙女戶)等重點人群率先參保,逐步向有經濟條件且有參保愿望的農民擴展,不斷擴大農保覆蓋范圍。
2、落實農保人員編制,明確管理和經辦機構性質,統一農保機構名稱,落實工作經費。建議
縣級勞動保障部門內設“農村社會保險股”,設置行政編制2-3名;設置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全額事業單位“農村社會保險經辦中心”,編制5-10名。
3、把宣傳發動作為推進新型農保試點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的`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宣傳方式,使新型農保工作得到較快發展。一是通過“點對面”的宣傳方式,充分利用縣有線電視開辦專題欄目,采取立體式的宣傳;二是采取“面對面”的宣傳方式,組織流動宣傳車進行新型農保政策宣傳和咨詢服務活動;三是實施“點對點”的宣傳方式,聘請有宣講能力的參保者或到期領取戶作為新型農保政策義務宣講員。通過多角度全方位的宣傳,實現新舊體制的順利過渡,為加快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奠定良好的群眾基礎。
4、建立健全基金監管機制,確保基金安全。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農;鸸芾磙k法,農保機構要建立基金內審稽核制度;社會保險基金監督部門要將農;鸺{入日常監管業務范圍,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對基金的征繳、支付、管理等進行定期檢查。同時還要加強財政、監察、審計監督和社會監督。
農村養老保險調查報告 篇6
“國家大學生創新性試驗計劃”是教育部“質量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資助本科生開展創新性實驗,使大學生初步涉及科學實驗領域,激發科學研究的興趣。該計劃的啟動有利于學校探索并建立以問題和課題為核心的教學模式,倡導以本科學生為主體的創新性實驗改革。6月下旬至7月上旬,在國家即將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之際,xx大學商學院“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課題組,參與xx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協會組織的調研統計工作,原省級幾位老領導也參與了該活動,就全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經過調研組成員認真討論研究,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第一,市縣政府建議。調查組分別召開市縣政府領導、相關部門、鄉鎮干部參加的座談會3次,與會人員建議:一是將征地農民、獨女戶夫婦和村干部養老保險制度整合起來,實行統一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二是建議加大宣傳和政府補助力度,幫助農民改變“養兒防老”觀念,通過政府補助引導農民參保。三是新農保試點應按屬地管理原則,具體政策和經辦應充分調動地方積極性,由縣(市)政府制定政策、統一協調。試點縣市應依托鄉鎮勞動保障服務機構,建立和完善本級新農保經辦機構,將工作觸角延伸到基層第一線,直接為農民服務。
第二,村農民反映。調研組先后與鄉村干部、農民座談5次,走訪農家6戶。農民群眾反映:一是農民對養老保險強烈盼望,但普遍對養老保險政策不太了解,有的反映收入低交不起,有的認為待遇低,又不愿意交。二是農民認為務農屬于重體力勞動,領取養老金的年齡不應高于城鎮企業的特殊工種(男性55歲、女性45歲),而且應同樣享受提前退休待遇。三是村集體基本上都靠財政轉移支付維持工作,村集體沒錢給農民參保補助。農民希望,新農保制度如果能像新農合那樣政府拿大頭就好了。
第三,問卷調查顯示。一是有67.5%的60歲以上老人生活費來源是子女供養,家庭養老目前仍是農民最主要的養老方式。二是農民對農村社會養老制度需求迫切,選擇愿意參加養老保險的比例已達到58.6%。三是農民收入水平偏低、繳納養老保險費能力有限,調查對象的家庭人均年收入水平在元以下的占27.8%,大多數被調查者每年能承受的養老保險費在100元-600元(見表1)。
二、建立新農保制度亟需解決的問題
第一,認識問題。通過調查了解到,無論是各級政府還是鄉鎮干部或農民群眾,對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普遍認識不足。為此,還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國家實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一項重大惠農舉措,對解決農民“養兒防老”問題具有重要歷史和現實意義。各級領導干部要站在關注三農、改善民生的高度研究解決農民養老保險問題,要把黨中央、國務院將要出臺的新農保政策學深吃透,深刻理解新農保政策的內涵。當前,從經濟條件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高速發展,公共財力快速增長,政府承受能力不斷增強;在政治條件上,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是集中力量辦大事,建立覆蓋農村全體居民的養老保障制度,正是體現和餞行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的執政理念;在制度條件上,黨的十六大、十七大和近3年的'中央1號文件都提出要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在社會條件上,農民對建立養老保險制度、分享改革發展成果的要求和呼聲十分強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成功建立,使農民對政府推行的社會保險信認度升高,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客觀條件已具備,而且是勢在必行。
第二,資金問題。這是建立新農保制度的關鍵。讓農民參保并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是我國繼免征農業稅、實行新農合以及發放各類補貼后的又一重大惠農政策,是國民收入再分配政策的一次重大調整,是事關億萬農民群眾利益的一件大事。中央已下決心對中西部地區出資為60歲以上農民負擔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同時要求地方按每人每年不少于30元的標準補助60歲以下農民參保。如果按全省有900萬農民測算,省、縣(市)財政每年需籌集資金2.7億元,按10%啟動試點,需2700萬。從目前xx省財力情況看,拿出這些錢為農民參保還是能承受的。
第三,機制問題。各級政府特別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反映,xx省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實行省級統籌,經辦機構垂直管理,責任主體是省政府。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省里在制定政策、行政管理、業務經辦時,要靈活對待,要為基層政府在上述方面留有一定空間,充分調動地方及行政部門推動此項工作的積極性。特別在經辦機構選擇上,省里不宜指定現已垂直管理的社會保險局經辦新農保業務,要從有利于推動試點、有利于調動地方各部門積極性、有利于便民服務、提高工作效率考慮,由地方政府結合實際自行確定經辦機構。
第四,轉移問題。隨著城市化進程的推進,農村居民的流動性日益頻繁,農民選擇參加城鎮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轉換到新農保、返鄉農民工參加新農保等勢所難免。因此,新農保制度與其他社保政策之間必須可以相互接續轉移。可以將農民的養老保險賬戶分為基本賬戶和繳費賬戶兩部分;攫B老賬戶按每人身份證唯一設置,原則上首先在出生地社會保險部門登記。繳費賬戶可隨本人就業地不同開設多個,只為繳費設置,并將繳款轉移至登記地社會保障部門的基本賬戶。在某地繳費滿10年可申請將基本賬戶遷移至此地,滿15年可以正常辦理遷移。加快全國社會保險信息化聯網建設,出臺“社會保障全國一卡通”相關政策,借助銀行等商業金融機構,加快“金保工程”建設進程,提升管理的現代化水平和工作效率,為省際間農保與其他社保政策間的接續轉移提供技術支持。
三、幾點建議
第一,加快建立健全新農保制度步伐。6月24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了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全國10%的縣(市)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20xx年起逐步擴大試點,20xx年前基本實現全覆蓋。目前國家新農保制度框架基本明晰,xx省應結合實際在國家要求的基礎上,再增加10%作為省級試點,達到10個縣(市)左右,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從制度上覆蓋全省。應抓緊研究具體實施辦法,按照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個人繳費、集體補助、財政補貼相結合的模式,逐步將現有各群體養老保險政策進行整合,搞好平穩銜接和過渡。
第二,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工作。務必請各級政府高度重視,要由主要領導親自抓,并將其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推進。各級政府要加強政策宣傳和與論引導,全面提升農民參加社會保險意識;通過各種方式和渠道,使農民知曉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優越性,了解具體辦理程序和參保繳費辦法等,努力營造推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良好社會氛圍,在農民自愿基礎上,通過合理引導,想方設法吸引廣大農民參保。
第三,加大地方政府投入力度。建議厘定各級財政職責,由省財政全部或大部分承擔國家規定最低線30元補助,縣(市)財政將根據各自實際,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和繳費補助水平,具體由縣(市)政府確定。在制度設計上,形成國家支付基礎養老金,拿大頭、補出口,省和縣(市)財政補入口,并視財政情況在國家規定標準基礎上,適當提高出口和入口補助水平的格局,從而為各地建立制度鋪平道路,撤掉門檻,留有余地。同時,對計生夫婦、村干部、殘疾人、貧困人口等特殊群體予以政策傾斜,多渠道解決繳費資金來源問題。這樣既可激勵農民參保繳費,又能緩解縣(市)財政壓力。
第四,加強經辦能力建設。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初建試點階段,地方政府建議省里不宜指定省垂直管理的經辦機構,應由統籌地政府結合實際自行確定。xx省應針對農民居住分散、農村金融體系建設相對滯后、經辦人員要服務上門的實際情況,依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設在鄉鎮、村屯的基層服務站所,加強經辦場所、設備和人員隊伍建設,一切以理順管理、提高效率,便民服務為目標,突出地方政府在新農保制度上的所承擔的主體責任。
總之,要妥善解決基層反映的各類問題,政府在制定政策過程中,要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對基層提出的籌資渠道、待遇水平、退休條件、特殊群體傾斜政策、經辦機構設立、村集體經濟實力等問題都要統籌考慮,并盡可能予以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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