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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業會計制度(一):
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
一、總說明
(一)為了統一規范施工企業的會計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施工企業的實際情景,特制定《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施工企業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同時,執行本辦法。
二、補充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一)會計科目的設置
1、本辦法在《企業會計制度》的基礎上增設了“周轉材料”、“臨時設施”、“臨時設施攤銷”、“臨時設施清理”、“工程結算”、“工程施工”和“機械作業”科目。
2、根據《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施工企業確認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費用分別經過“主營業務收入”和“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核算,本辦法對其核算資料進行了補充。工程施工合同預計損失準備經過在“存貨跌價準備”科目下增設“合同預計損失準備”明細科目核算。
3、施工企業能夠根據需要自行設置“撥付所屬資金”、“上級撥入資金”和“內部往來”等科目。
(二)補充會計科目的使用說明
1233周轉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業庫存和在用的各種周轉材料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
周轉材料是指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能夠多次使用,并可基本堅持原先的形態而逐漸轉移其價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和其他周轉材料等。
二、本科目應設置“在庫周轉材料”、“在用周轉材料”和“周轉材料攤銷”三個明細科目,并按周轉材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采用一次轉銷法的,能夠不設置以上三個明細科目。
三、購入、自制、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并已驗收入庫的周轉材料、施工企業理解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周轉材料、非貨幣性-交易取得的周轉材料等,以及周轉材料的清查盤點,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四、施工企業應當根據具體情景對周轉材料采用一次轉銷、
分期攤銷、分次攤銷或者定額攤銷的方法。
(一)一次轉銷法。一般應限于易腐、易糟的周轉材料,于領用時一次計入成本、費用。
(二)分期攤銷法。根據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期限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三)分次攤銷法。根據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次數攤入成本、費用。
(四)定額攤銷法。根據實際完成的實物工作量和預算定額規定的周轉材料消耗定額,計算確認本期攤入成本、費用的金額。
五、領用、攤銷和退回周轉材料時,應分別以下情景進行賬務處理:
(一)采用一次轉銷法的,領用時,將其全部價值計入有關的成本、費用,借記“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采用其他攤銷法的,領用時,按其全部價值,借記本科目(在用周轉材料),貸記本科目(在庫周轉材料);攤銷時,按攤銷額,借記“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周轉材料攤銷);退庫時,按其全部價值,借記本科目(在庫周轉材料),貸記本科目(在用周轉材料)。
六、周轉材料報廢時,應分別以下情景進行賬務處理:
(一)采用一次轉銷法的,將報廢周轉材料的殘料價值作為當月周轉材料轉銷額的減少,沖減有關成本、費用,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工程施工”等科目。
(二)采用其他攤銷法的,將補提攤銷額,借記“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周轉材料攤銷);將報廢周轉材料的殘料價值作為當月周轉材料攤銷額的減少,沖減有關成本、費用,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工程施工”等有關科目,同時,將已提攤銷額,借記本科目(周轉材料攤銷),貸記本科目(在用周轉材料)。
七、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施工企業,月度終了,應結轉當月領用周轉材料應分攤的成本差異,經過“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記入有關成本、費用科目。
八、在用周轉材料,以及使用部門退回倉庫的周轉材料,應當加強實物管理,并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
九、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施工企業在庫周轉材料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以及在用周轉材料的攤余價值。
1281存貨跌價準備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業提取的存貨跌價準備。
二、在本科目下設置“合同預計損失準備”明細科目,核算工程施工合同計提的損失準備。
三、如果合同預計總成本將超過合同預計總收入,應將預計損失立即確認為當期費用,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存貨跌價準備——合同預計損失準備”科目。
合同完工確認工程合同收入、費用時,應轉銷合同預計損失準備,按確認的工程合同費用,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按確認的工程合同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同時,按相關工程施工合同預計損失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合同預計損失準備”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四、“存貨跌價準備——合同預計損失準備”科目應按施工合同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存貨跌價準備——合同預計損失準備”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已計提的損失準備。
1506臨時設施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業為保證施工和管理的正常進行而購建的各種臨時設施的實際成本。
二、施工企業購置臨時設施發生的各項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需要經過建筑安裝才能完成的臨時設施,發生的各有關費用,先經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到達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再從“在建工程”科目轉入本科目。
三、出售、拆除、報廢和毀損不需用或者不能繼續使用的臨時設施經過“臨時設施清理”科目核算,按臨時設施賬面價值,借記“臨時設施清理’’科目,按已提攤銷額,借記“臨時設施攤銷”科目,按其賬面原價,貸記本科目。取得的變價收入和收回的殘料價值,借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貸記“臨時設施清理”科目。發生的清理費用,借記“臨時設施清理”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臨時設施清理后,如為清理凈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臨時設施清理’’科目;如為清理凈收益,借記“臨時設施清理”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臨時設施種類和使用部門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施工企業期末臨時設施的賬面原價。
1507臨時設施攤銷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業各種臨時設施的累計攤銷額。
二、施工企業的各種臨時設施應當在工程建設期間內按月進行攤銷,攤銷方法能夠采用工作量法,也能夠采用工期法。當月增加的臨時設施,當月不攤銷,從下月起開始攤銷;當月減少的臨時設施,當月繼續攤銷,從下月起停止攤銷。攤銷時,按攤銷額,借記“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只進行總分類核算,不進行明細分類核算。需要查明某項臨時設施的累計攤銷額,能夠根據臨時設施卡片上所記載的該項臨時設施的原價、攤銷率和實際使用年限等資料進行計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施工企業臨時設施累計攤銷額。
17021臨時設施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業因出售、拆除、報廢和毀損等原因轉入清理的臨時設施價值及其在清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和清理收入等。
二、出售、拆除、報廢和毀損不需用或者不能繼續使用的臨時設施,按臨時設施賬面價值,借記本科目,按已提攤銷額,借記“臨時設施攤銷”科目,按其賬面原價,貸記“臨時設施”科目。取得的變價收入和收回的殘料價值,借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發生的清理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臨時設施清理后,如為清理凈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如為清理凈收益,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被清理的臨時設施名稱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余額,反映尚未清理完畢臨時設施的價值以及清理凈收入(清理收入減去清理費用)。
2123工程結算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業根據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進度向業主開出工程價款結算單辦理結算的價款。
二、向業主開出工程價款結算單辦理結算時,按結算單所列金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工程施工合同完工后,將本科目余額與相關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對沖,借記本科目,貸記“工程施工”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工程施工合同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已開出工程價款結算單辦理結算的價款。
4104工程施工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業實際發生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本科目應設置以下兩個明細科目:
本科目核算各項工程施工合同發生的實際成本,一般包括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其他直接費、間接費用等。該科目應按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進行歸集。
成本項目一般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其他直接費和間接費用。其他直接費包括有關的設計和技術援助費用、施工現場材料的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工程定位復測費、工程點交費用、場地清理費用、臨時設施攤銷費用、水電費等。間接費用是企業下屬各施工單位為組織和管理施工生產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施工、生產單位管理人員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等。
其中,屬于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和其他直接費等直接成本費用,直接計入有關工程成本,間接費用可先在本科目(合同成本)下設置“間接費用”明細科目進行核算,月份終了,再按必須分配標準,分配計入有關工程成本。
施工企業會計制度(二):
一、為規范施工企業的會計核算,貫徹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施工企業。
三、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供給統一的會計報表格式的前提下,能夠根據實際情景自行增設、減少或合并某些會計科目。
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查閱帳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各企業不要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企業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時,應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四、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
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月或按年報送當地財稅機關、開戶銀行、主管部門。國有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應同時報送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月份會計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15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45天內報出。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向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注明:企業名稱、地址、開業年份,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業領導、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企業對外投資如占被投資企業資本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特殊行業的企業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應當將其會計報表一并報送。
五、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執行。
會計科目
(一)會計科目表
序號|科目編號|科目名稱|序號|科目編號|科目名稱
||一、資產類|17|132|材料成本差異
1|101|現金|18|133|委托加工物資
2|102|銀行存款|19|137|庫存產成品
3|109|其他貨幣資金|20|139|待攤費用
4|111|短期投資|21|141|長期投資
5|112|應收票據|22|145|撥付所屬資金
6|113|應收帳款|23|151|固定資產
7|114|壞帳準備|24|155|累計折舊
8|115|預付帳款|25|156|固定資產清理
9|117|內部往來|26|157|臨時設施
10|118|備用金|27|158|臨時設施攤銷
11|119|其他應收款|28|159|專項工程支出
12|121|物資采購|29|161|無形資產
13|122|采購保管費|30|171|遞延資產
14|123|庫存材料|31|181|待處理財產損溢
15|124|周轉材料|||
16|129|低值易耗品|||
-----------------------------------
序號|科目編號|科目名稱|序號|科目編號|科目名稱
||二、負債類|49|313|盈余公積
32|201|短期借款|50|321|本年利潤
33|202|應付票據|51|322|利潤分配
34|203|應付帳款|||
35|204|預收帳款|||四、成本類
36|209|其他應付款|52|401|工程施工
37|211|應付工資|53|411|工業生產
38|214|應付福利費|54|421|機械作業
39|221|應交稅金|55|431|輔助生產
40|223|應付利潤|||
41|229|其他應交款|||五、損益類
42|231|預提費用|56|501|工程結算收入
43|241|長期借款|57|502|工程結算成本
44|251|應付債券|58|504|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
45|261|長期應付款|59|511|其他業務收入
60|512|其他業務支出
||六、所有者權益類|61|521|管理費用
46|301|實收資本|62|522|財務費用
47|305|上級撥入資金|63|531|投資收益
48|311|資本公積|64|541|營業外收入
65|542|營業外支出
------------------------------------
附注:1.有調進外匯業務的企業,應增設“外匯價差”科目;
2.有發行不超過一年期債券的企業,應增設“應付短期債券”科目;
3.企業其他業務中經營規模較大、收入較多的業務,可參照相應行業的會計制度,增設有關資產、成本、費用等科目進行核算。
(二)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第401號科目工程施工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進行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工程施工費用,包括房屋、建筑物、設備基礎等的建筑工程,管道、輸電線路、通訊導線等的敷設工程,特殊爐的砌筑工程,金屬結構工程,上下水道工程,道路工程,鐵路工程,礦山掘進工程,以及生產、動力、起重、運輸、傳動等各種需要安裝設備的裝配、裝置工程等的施工費用。其中房屋等建筑物工程施工費用,除了包括其本身的施工費用外,還應包括列入房屋工程預算內的暖氣、衛生、通風、照明、煤氣等設備的價值。設備安裝工程的施工費用以及為測定安裝工程質量對單個設備進行的試車費用,一般不包括被安裝設備本身的價值。
二、企業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應按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進行歸集。成本核算對象可根據本企業施工組織特點、所承包工程實際情景和工程價款結算辦法而確定。成本項目一般應包括:(1)人工費;(2)材料費;(3)機械使用費;(4)其他直接費;(5)間接費用(指企業各施工單位,如工程處、施工隊、工區等為組織和管理施工生產活動所發生的支出)。其中,屬于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其他直接費等直接成本費用,直接計入有關工程成本,間接費用可先在本科目設置“間接費用”明細科目進行核算,月份終了,再按必須分配標準,分配計入有關的工程成本。三、企業發生的各項施工生產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材料”、“應付工資”、“輔助生產”、“銀行存款”等科目。企業應根據工程合同確定的工程價款結算辦法,按月或按期結算已完工程成本。采用按月結算工程價款辦法的工程,應按月結算已完工程(即本月結算工程,下同)實際成本,借記“工程結算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采用竣工后一次結算或分段結算工程價款辦法的工程,應按合同確定的工程價款結算期結算已完工程成本,借記“工程結算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按月或按期結算的已完工程成本,可根據期末未結算工程成本累計減未
完工程成本進行計算。期末未完工程成本是指期末尚未辦理結算的工程成本。
四、本科目的月末余額,為未完工程的實際成本。
五、本科目應按成本核算對象設置明細帳,并按規定的成本項目分設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第421號科目機械作業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及其內部獨立核算的施工單位、機械站和運輸隊使用自有施工機械和運輸設備進行機械作業(包括機械化施工和運輸作業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企業及其內部獨立核算的施工單位,從外單位或本企業其他內部獨立核算的機械站租入施工機械,按照規定的臺班費定額支付的機械租賃費,直接計入成本核算對象的“機械使用費”成本項目中,不經過本科目核算。
二、企業內部獨立核算的機械施工、運輸單位使用自有施工機械或運輸設備進行機械作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應按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進行歸集。成本核算對象一般應以施工機械或運輸設備的種類確定。成本項目一般分為:人工費、燃料及動力費、折舊及修理費、其他直接費、間接費用(為組織和管理機械作業生產所發生的費用)。
三、發生的機械作業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材料”、“應付工資”、“累計
折舊”等科目。月份終了,分別不一樣情景進行分配和結轉:
1.企業及其內部獨立核算的施工單位、機械站和運輸隊為本單位承包的工程進行機
械化施工和運輸作業的成本,應轉入承包工程的成本,借記“工程施工”科目,貸記本科目。
2.對外單位、本企業其他內部獨立核算單位以及專項工程等供給機械作業(包括運輸設備)的成本,借記“其他業務支出”、“專項工程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在月份終了時,應無余額。
五、本科目應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1.承包工程;
2.機械作業。
在明細科目下,再按施工機械或運輸設備的種類等成本核算對象設置明細帳,并按規定的成本項目分設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第431號科目輔助生產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非獨立核算的輔助生產部門為工程施工、產品生產、機械作業、專項工程等生產材料和供給勞務(如設備維修、構件的現場制作、鐵木件加工、固定資產清理、供應水、電、汽、施工機械的安裝、拆卸的輔助設備的搭建工程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企業下屬的生產車間、單位或部門,如機修車間、木工車間、混凝土車間、供水站、運輸隊等,如果實行內部獨立核算,所發生的生產費用,應在“工業生產”、“機械作業”科目核算,不使用本科目。
二、輔助生產部門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應按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進行歸集。成本核算對象一般可按生產的材料和供給勞務的類別確定。成本項目一般可分為:人工費、材料費、其他直接費、間接費用(指為組織和管理輔助生產所發生的費用)。
三、發生的輔助生產費用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工資”、“庫存材料”等有關科目。月份終了,按受益對象分配輔助生產費用。其中對外單位供給的部分,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對本單位專項工程供給的部分,借記“專項工程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對本單位工程施工、產品生產、機械作業、管理部門等供給的部分,借記“工程施工”、“工業生產”、“機械作業”、“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為輔助生產部門在產品的實際成本。
五、本科目應按車間、單位或部門和成本核算對象設置明細帳,并按規定的成本項目分設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第501號科目工程結算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承包工程實現的工程價款結算收入。企業向發包單位收取的各種索賠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按規定向發包單位收取的除工程價款以外的按規定列作營業收入的各種款項,如臨時設施費、勞動保險費、施工機構調遷費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業的工程價款收入應于其實現時及時入帳:
1.實行合同完成后一次結算工程價款辦法的工程合同,應于合同完成,施工企業與發包單位進行工程合同價款結算時,確認為收入實現,實現的收入額為承發包雙方結算的合同價款總額。
2.實行旬末或月中預支,月終結算,竣工后清算辦法的工程合同,應分期確認合同價款收入的實現,即:各月份終了,與發包單位進行已完工程價款結算時,確認為承包合同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收入實現,本期收入額為月終結算的已完工程價款金額。
3.實行按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一樣階段,分段結算工程價款辦法的工程合同,應按合同規定的形象進度分次確認已完階段工程收益的實現。即:應于完成合同規定的工程形象進度或工程階段,與發包單位進行工程價款結算時,確認為工程收入的實現。本期實現的收入額,為本期已結算的分段工程價款金額。實行其他結算方式的工程合同,其合同收益應按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和結算時間,與發包單位結算工程價款時確認為收入一次或分次實現。本期實現的收入額,為本期結算的已完工程價款或竣工一次結算的全部合同價款。
三、企業實現的工程價款收入和應向發包單位收取的列作營業收入的款項,借記“應收帳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企業按合同有關違約職責條款規定向發包單位收取的索賠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四、月份終了,本科目余額應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第502號科目工程結算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已辦理工程價款結算的已完工程實際成本。
實行合同完成后一次結算辦法的合同工程,其本期已結算工程的工程成本,是指合同執行期間發生的累計合同工程成本。實行按月或分段結算辦法的合同工程,其本期已結算工程的工程成本,應根據期末未結算工程成本累計,減期末未完工程成本進行計算。未完工程成本是指期末尚未辦理價款結算的工程成本,可采用“估量法”或“估價法”計算確定。
二、月份終了,企業應根據本月已辦理工程價款結算的已完工程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工程施工”科目。
三、月份終了,應將本科目的余額全部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即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本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第504號科目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因從事建筑安裝生產活動取得工程價款結算收入而按規定應交納的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以及隨同營業稅一并計算交納的教育費附加等。企業開展其他經營業務按規定應交納的營業稅、產品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以及隨同營業稅一并計算交納的教育費附加等,在“其他業務支出”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月份終了,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由建筑安裝工程價款結算收入負擔的營業稅金以及隨同營業稅金一并交納的教育費附加等,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其他應交款”科目。
三、月份終了,應將本科目的余額,全部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施工企業會計制度(三):
(一)、費用報銷制度
1、報銷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報銷單據(發票)。
2、費用報銷單填寫及票據粘貼要求:報銷單據填寫應力求整潔美觀,不得隨意涂改;報銷單據一律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報銷單各項目應填寫完整,大小寫金額一致,并經部門領導批準;有實物的報銷單據須由驗收人驗收后在發票背面簽名確認,需入庫的實物單據應附入庫單。
3、差旅費報銷具體要求參照總公司下發的關于《差旅費管理制度》。
4、辦公費報銷由綜合辦(材料部)負責統一采購報銷。
5、業務招待費,單次3000元以下應事先報告請示項目部領導,經商務經理批準后方可招待,單次3000元以上招待費以上必須經商務經理同意后方能開支。
6、費用報銷審批基本流程:
7、其他說明:凡發生費用后取得報銷單據后,應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對審批手續齊全的報銷單據應及時給予報銷,對于不貼合審批手續的報銷單出納有權拒絕報銷,對審核人、審批人在資料不全、原始憑證不充分、項目不真實的情景下簽名財務不予報銷,并向報銷人說明退回理由。
(二)、材料、辦公物資財務管理制度
1、材料采購人員按照工程部材料采購計劃及時采購,所有采購的材料、物品必須附有正規發票(成批采購必須附發貨清單),材料運費單獨結算的必須附有正規運輸發票,且必須附庫管人員現場驗收入庫單,后交由財務會計審核,商務經理、項目經理審批后,出納才能支付、結算。對于暫時未取得發票或賒購的材料也應將材料入、出庫單送交財務,由財務暫估入庫掛賬。但最終必須有供應商供給的正規發票才能列沖暫估入庫材料。
2、發票說明:供應商開具的發票應列明單位名稱,寫清材料名稱、規格、單價、數量、金額等事項。同時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所有發票不允許有涂改,異常是金額涂改的為無效發票,材料采購人員有權要求發票供給者重新開具。材料采購人員應在采購前向供應商聲明,由其供給的發票被稅務部門驗證為假發票而對我項目部造成的損失由供應商承擔全部職責。
3、庫管人員對庫存材料負有保管的職責,對發出材料負有監督職責。每一天按照施工現場材料購進和耗用實際的數量,及時辦理入、出庫手續,并將入、出庫單及時上交財務;同時根據入、出庫單登記材料明細賬簿;并堅持每周最少一次與財務賬簿核對一次,每月末隨同財務人員對庫房全面盤點一次,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確保材料的入、出庫真實、準確。
4、項目辦采購或自有的辦公物資、儀器設備由綜合辦歸類建立登記清冊。發出時由領用人簽字負責保管,原領用人由于工作變動時,應辦理移交手續。對于物資、儀器正常合理耗用費用由項目部承擔,由于個人原因丟失或損壞由個人賠償。
(三)、機械設備財務管理制度
機械進場時,機械管理人員嚴格按照機械管理規定建立機械設備臺賬信息,詳細記錄、核對機械入場時間、機械型號、操作手(駕駛員)、按照先簽訂租賃合同后進場工作的原則執行,現場機械管理人員每一天必須對每臺機械進行嚴格計時、考勤,按要求登記《機械設備工作記錄》,并于每一天下班后將臺班記錄及時上交財務。月底財務部統計、核實后,報項目負責人審批后,并依據出租方供給的正規租賃發票,按財務管理要求辦理支付、結算手續。臨時租賃機械、設備同樣嚴格執行簽字程序,根據具體要求進行結算。
(四)、人工費用財務管理制度
1、所有人工進場按公司管理要求首先簽訂《勞動合同書》,同時要求進場人工必須供給有效身份證復印件。由綜合辦建立人事管理檔案。
2、人工費結算單,必須有施工負責人、施工員、計量員、現場負責人、項目經理簽字、項目總工確認,并經財務審核,報送商務經理、項目經理審批,方能作為結算、支付或財務掛賬的依據憑證。
3、民工工資支付應按統一格式結算。表中必須注明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工種、工資標準、考勤時間、應結算工資、實發工資、領款人簽字(捺印)事項。
(五)、印鑒管理制度
一、財務印鑒范疇: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預留銀行印鑒(法人、會計主管章)、會計私章、出納私章。
二、財務印章管理
1、刻章項目部成立,基本財務印鑒(財務專用章、法人私章、印鑒章)的刻制,應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員刻制,后交由項目綜合科備案,并從刻制之日起執行相關使用條例。
2、保管財務印鑒的管理應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約,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負責人保管,銀行預留印鑒(單位或項目法人章)由專人或委托授權人保管,銀行預留印鑒(會計主管章)由出納保管,財務私章由財務人員自行保管。
3、使用財務部門所使用的銀行匯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財務專用收據及上報稅金、銀行等部門文件資料需要蓋章使用時,由財務經理或負責人審批后,并登記《財務印章使用登記薄》后方可蓋章使用。財務人員私章主要用于財務報表及記賬憑證加蓋處。
4、廢止、更換廢止或繳銷的財務印鑒應由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公司總經理審核后交由公司行政部統一廢止或繳銷。遺失財務印鑒時應由財務印鑒保管人員調諧《廢止申請單》,并呈公司經理核準后,簽批遺失處理及處罰辦法后,交由綜合部按批示處理,如是遺失公司基本財務印鑒時必須登報申明。更換財務印鑒時應由財務印鑒保管人員以公司文件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公司總經理核準后,交由綜合部按批示處理,如需要填寫《財務印章制發申請表》申請新的財務印鑒。
5、職責(1)財務專用章的保管人無權私自使用,但有監督及允許使用權利,所以財務章的保管人對財務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職責,經手人則負部分職責,而對未經由保管人(財務負責人)簽批的而使用經手人負主要職責。保管負責人付部分職責。(2)單位或項目法人私章的保管著者本人或委托授權人。單位或項目法人私章是單位或項目銀行支付印鑒,本人或委托人無用作其他用途的權利,須依據財務科負責人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使用,負責負全部職責。(3)項目嚴禁個人將財務專用章、法人私章、印鑒章獨立帶離項目部使用,如遇需要帶出辦公使用,需保管人與辦事人一同前往監督使用。項目部高、中層領導,因異地執行重大項目或完成重要業務,需要攜帶項目部財務印章出差的,須將項目部經理審批后方可帶離公司。(4)所用財務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項目部的財務章使用流程,不得從事有損項目部利益之行為。如出現問題,后果自負。給項目部造成重大損失的,項目部將依法追究其法律或刑事職責。
(六)、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由出納保管。出納根據單位負責人簽字的資金審批表填寫支票日期、用途、金額,經辦人在支票存根上簽字備查,并在“支票使用登記薄”登記。
2、支票付款須先審后付,支票印鑒章分散管理、相互制約,財務負責人或會計保管財務專用章,出4納保管印鑒私章,項目部負責人印鑒由項目部負責人或授權委托人保管。
(七)、財務部人員制度
項目出納:1、負責項目部所有現金、銀行款項收付結算;費用報銷;工資管理、結算;負責編制現金收支業務的記賬憑證。2、對于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每一天將前一天結清的憑證、票據傳遞交給項目會計,每一天向商務經理、項目經理上報《庫存現金日報表》。3、完成項目交給的其他工作。
項目會計:1、完成日常賬務處理及財務審核。2、機械、人工、材料、費用的結算復核,并及時送商務經理、項目經理審批;3、已上交財務部有關合同(機械、人工、勞務協作、材料采購、運輸等合同)的歸檔及管理。4、完成每月的各類會計報表和上報工作。5、完成項目部交給的其他工作。
施工企業會計制度(四):
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財會(2003)27號)規定,已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施工企業于2004年1月1日起同時執行《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不再執行財政部1992年印發的《施工企業會計制度》。另外,財政部19968年6月制定了《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財會字(1998)25號),于1999年1月1日起暫在上市公司執行,其他企業可暫不執行。所以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施工企業除需同時執行《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外,還可選擇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現就施工企業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進行簡要分析
一、新會計制度及其他相關規定與行業會計、財務制度的主要變化
《企業會計制度》、《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及《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以下簡稱新制度及準則)與《施工企業會計制度》和《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的規定相比,主要表此刻建造合同收入的確認、計量和開單結算的會計處理以及預計合同虧損的處理方法等方面存在較大變化。
(一)對施工合同的類型比較。施工企業會計制度在實際工作中沒有對建造合同作具體分類,但從合同價款的確定上看有投標造價、施工圖預算造價和成本加成造價幾種方式。新制度及準則將建造合同劃分為固定造價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兩大類。這兩種建造合同的主要區別在于所含風險的承擔者不一樣,固定造價合同的風險由建造承包商負擔,而成本加成合同的風險主要由發包方承擔。
(二)合同收入的確認比較。新制度及準則與施工企業會計制度確認收入的主要區別在于收入確認的時點和金額不一樣。
施工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工程價款應于實際實現時及時入賬(具體分三種情景:1、實行合同完成后一次結算工程價款辦法的工程合同,應于合同完成,施工企業與發包單位進行工程合同價款結算時,確認為收人實現,實現的收入額為承發包雙方結算的合同價款總額。2、實行旬末或月中預支,月終結算,竣工后清算辦法的工程合同,應分期確認合同價款收入的實現,即:各月份終了,與發包單位進行已完工程價款結算時,確認為承包合同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收入實現,本期收入額為月終結算的已完工程價款金額。3、實行按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一樣階段,分段結算工程價款辦法的工程合同,應按合同規定的形象進度分次確認已完階段工程收益的實現)。新制度及準則規定,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企業應根據完工百分比法在資產負債表日確定合同的收入與費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計量,則主要區別以下情景進行處理:(1)合同成本能夠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加以確認,合同成本在其發生的當期確認為費用;(2)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應在發生時立即確認為費用,不確認收入。
(三)建造合同虧損的處理。在施工企業會計制度中未對建造合同虧損和預提合同損失準備作出規定。新制度及準則要求在合同預計發生虧損時,預提合同損失準備。合同預計虧損是指如果建造合同預計的總成本將超過總收入,出于會計上的穩健原則研究,應將這部分虧損全部確認并計入當期損益中去。具體確認時,應先按完工百分比法計算當期的合同收入,與當期實際發生的工程成本相配比后,確認為當期的工程毛利(虧損),然后再用預計總虧損減去已累計確認的工程虧損,記入“管理費用-合同預計損失”賬戶,列入損益表。(注意:關于合同預計損失的轉銷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和建造合同準則的規定不一致,暫不作詳細說明)
(四)開單結算的會計處理不一樣。新制度及準則針對開單結算的處理應研究到供給的信息量因素及有用性等方面的原因,在會計處理上有了很大的改變。施工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將開單結算與收入確認同時進行核算,即開單結算時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工程結算收入”科目,同時結轉已結算工程成本,借記“工程結算成本”科目,貸記“工程施工”科目,這種處理表面上直觀、容易理解,但實際上在供給信息方面有必須的局限性,另一方面,對市場風險因素的研究較少。而新制度及準則將工程價款結算和收入確認分開處理。即開出工程結算單時,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工程結算”科目。確認合同收入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工程施工-毛利”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收到工程款時,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五)工程施工的核算資料不一樣。新制度及準則規定“工程施工”除核算在建施工合同的合同成本外,還核算合同毛利,“工程結算”作為“工程施工”的備抵科目,于工程施工合同完工后,應將“工程結算”和“工程施工”兩科目的余額對沖結平。
(六)新制度及準則還規定了披露建造合同的有關事項,從而擴大了財務報表的信息量,增強了財務報表的適用性。
需要披露的有關事項主要包括下列資料:
(1)在建合同工程累計已發生的成本和累計已確認的毛利(或虧損);
(2)在建合同工程已辦理結算的價款金額;
(3)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的金額;
(4)確定合同完工進度的方法;
(5)合同總金額;
(6)當期已預計損失的原因和金額;
(7)應收帳款中尚未收到的工程進度款。
二、新舊制度銜接中涉及的未完施工項目的會計處理
施工企業在新舊會計制度轉換時,要根據新制度的要求對相關科目余額進行追溯調整,以實現新舊賬目的銜接。調賬前,先根據新制度的要求,設立新賬戶,然后分建造合同項目進行銜接調賬。其中,新“工程施工”賬戶應設置“合同成本”與“合同毛利”明細賬,并將“工程施工”舊賬科目的余額轉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新賬科目。
原《施工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的“工程結算收入”均需按施工企業與建筑工程發包單位進行結算的款項進行確認,但實際工作中經常遇到施工企業會因建筑工程發包方接到結算文件后遲遲不予答復及其他原因而未能按行業會計制度規定的方法確認收入,而是按工程形象進度或項目部統計的產值等方法確認收入,并相應引起結轉成本。所以,分別施工企業是否嚴格按照《施工企業會計制度》核算建造合同收入、成本不一樣情景說明新舊制度銜接的會計處理。
(一)施工企業已按照《施工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核算工程結算收入、成本的情景
1、某項目預計合同總收入大于預計合同總成本時,做如下賬項調整:
(1)恢復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確認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和工程結算金額,并調整期初損益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根據以前年度已經確認的工程結算成本確定)
-合同毛利(按新制度計算確認的全部已完成工程合同毛利)
貸:工程結算(按以前年度已經確認的工程結算收入確定)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合同總收入—合同預計總成本)×完工進度-以前年度已經確認的工程結算收入+以前年度已經確認的工程結算成本](若應調整的未分配利潤為負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應在借方。)
(2)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影響會計法時,應調整遞延稅款及期初損益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遞延稅款{[(合同總收入-合同預計總成本)×完工進度-以前年度已經確認的工程結算收入+以前年度已經確認的工程結算成本]×所得稅率}(若上式計算的應調整遞延稅款為負數,做相反會計分錄。)
2、某項目預計合同總收入小于預計合同總成本時,做如下賬項調整:
(1)恢復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確認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和工程結算金額,并調整期初損益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根據以前年度已經確認的工程結算成本確定)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合同預計總成本-合同總收入)×完工進度-以前年度已經確認的工程結算成本+以前年度已經確認的工程結算收入]
貸: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計算確認的全部已完成工程合同毛利)
工程結算(按以前年度已經確認的工程結算收入確定)(若應調整的未分配利潤為負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應在貸方。)
(2)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影響會計法計算時,若以前年度工程結算利潤總額為正數,應調整遞延稅款及期初損益
借:遞延稅款(以前年度工程結算利潤總額×所得稅率)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若以前年度工程結算利潤總額為負數即虧損,不做調整。)
(3)確定未完施工預計合同損失,計提合同預計損失準備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合同預計總成本-合同總收入)×(1-完工進度)]
貸:存貨跌價準備——合同預計損失準備
3、根據期初損益的調整情景,補提盈余公積金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
施工企業會計制度(五):
目錄
一、總說明
二、會計科目
(一)會計科目表
(二)會計科目使用說明三、會計報表
(一)會計報表種類和格式
(二)會計報表編制說明附錄:主要會計事項分錄舉例
一、總說明
一、為了貫徹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規范施工企業的會計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施工企業。
三、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供給統一的會計報表格式的前提下,能夠根據實際情景自行增設、減少或合并某些會計科目。
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各企業不要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企業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時,應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四、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
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月或按年報送當地財稅機關、開戶銀行、主管部門。國有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應同時報送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月份會計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15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45天內報出。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注明:企業名稱、地址、開業年份,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業領導、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企業對外投資如占被投資企業資本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特殊行業的企業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應當將其會計報表一并報送。
五、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執行。
二、會計科目
(一)會計科目表
附注:
1.有調進外匯業務的企業,應增設外匯價差科目;
2.有發行不超過一年期債券的企業,應增設應付短期債券科目;
3.企業其他業務中經營規模較大、收入較多的業務,可參照相應行業的會計制度,增設有關資產、成本、費用等科目進行核算。
(二)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三、會計報表
(一)會計報表種類和格式
(二)會計報表編制說明
附錄主要會計事項分錄舉例
2003年,財政部文件(財會200327號),為了統一規范施工企業的會計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施工企業的實際情景,特制定《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施工企業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本辦法時,不再執行1992年印發的《施工企業會計制度》。
施工企業會計制度(六):
一、施工企業會計制度制度適用于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施工企業。
二、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供給統一的會計報表格式的前提下,能夠根據實際情景自行增設、減少或合并某些會計科目。
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查閱帳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各企業不要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企業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時,應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三、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
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月或按年報送當地財稅機關、開戶銀行、主管部門。國有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應同時報送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月份會計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15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45天內報出。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向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注明:企業名稱、地址、開業年份,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業領導、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企業對外投資如占被投資企業資本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特殊行業的企業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應當將其會計報表一并報送。
四、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五、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施工企業會計制度(七):
一、總說明
一、為了貫徹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規范施工企業的會計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施工企業。
三、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供給統一的會計報表格式的前提下,能夠根據實際情景自行增設、減少或合并某些會計科目。
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查閱帳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各企業不要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企業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時,應填制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四、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
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月或按年報送當地財稅機關、開戶銀行、主管部門。國有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應同時報送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月份會計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15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45天內報出。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注明:企業名稱、地址、開業年份,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業領導、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企業對外投資如占被投資企業資本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特殊行業的企業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應當將其會計報表一并報送。
五、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執行。
附注:
1、有調進外匯業務的企業,應增設“外匯價差”科目;
2、有發行不超過一年期債券的企業,應增設“應付短期債券”科目;
3、企業其他業務中經營規模較大、收入較多的業務,可參照相應行業的會計制度,增設有關資產、成本、費用等科目進行核算。
(二)會計科目使用說明(略)
(二)會計報表編制說明
資產負債表
一、本表反映企業月末、季末、年末全部資產、負債和投資者權益的情景。
二、本表“年初數”欄各項目,應根據上年末資產負債表“期末數”欄所列數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資產負債表規定的各個項目的名稱和資料同上年度不一致,應對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年初數”欄內。
三、本表期末數各項目的資料及填列方法:
1、“貨幣資金”項目,反映企業庫存現金、銀行結算戶存款、外埠存款、
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資金的合計數。本項目應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填列。
2、“短期投資”項目,反映企業購入的隨時能夠變現的股票和債券等各種有價證券的實際成本。有市價的,應在本項目內注明期末時市價。本項目應根據“短期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應收票據”項目,反映企業收到的而尚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銀行貼現的應收票據,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本項目應根據“應收票據”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已向銀行貼現的應收票據不包括在本項目內。其中已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應在本表下端補充資料內另行反映。
4、“應收帳款”項目,反映企業應收的與企業經營業務有關的各項款項。企業預付的帳款,應在本表“預付帳款”項目反映;預收的帳款,應在本表“預收帳款”項目內反映。本項目應根據“應收帳款”科目所屬各明細科目的借方期末余額合計填列。
5、“壞帳準備”項目,反映企業提取尚未轉銷的壞帳準備金。本項目根據“壞帳準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本項目為“應收帳款”項目的減項。
6、“預付帳款”項目,反映企業預付給分包單位的工程款和預付給供應單位的購貨款。本項目根據“預付帳款”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7、“其他應收款”項目,反映企業對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應收和暫付的款項,本項目根據“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8、“待攤費用”項目,反映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由以后各期分期攤銷的費用,開辦費以及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攤費用,應在本表“遞延資產”項目反映。本項目應根據“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預提費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額,也在本項目內反映。
9、“存貨”項目,反映企業期末結存在庫、在用、在途、在建和在加工中的各項存貨的實際成本,包括各種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轉材料、庫存產成品、在建工程等。本項目應根據“物資采購”、“采購保管費”、“庫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轉材料”、“材料成本差異”、“委托加工物資”、“庫存產成品”、“工程施工”、“工業生產”、“輔助生產”等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填列。其中在建工程應單獨列示。
企業如有除上述各項流動資產以外的其他流動資產,根據有關科目期末余額,在“其他流動資產”項目單獨列示,并在財務情景說明書中加以說明。
10、“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項目,反映企業在清查財產中發現的尚待批準處理的流動資產盤虧和毀損扣除盤盈、溢余后的凈損失,根據“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所屬“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明細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11、“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項目,反映企業長期投資中,將于一年內到期的債券,根據“長期投資”科目所屬有關明細科目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12、“長期投資”項目,反映企業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其中,股票和債券如有市價的,應在年度財務情景說明書中說明期末時的市價。長期投資中,將于一年內到期的債券,應在流動資產類中的“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項目單獨反映。本項目根據“長期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扣除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后的數額填列。
13、“固定資產原價”項目和“累計折舊”項目,反映企業所有的各種固定資產原價和累計折舊。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在產權尚未移交本單位之前,其原價及已提折舊也包括在內。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原價應在本表補充資料內另行反映。這兩個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科目和“累計折舊”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4、“固定資產凈值”項目,反映企業固定資產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凈值,根據“固定資產原價”項目數字減“累計折舊”項目數字后的差額填列。
15、“固定資產清理”項目,反映企業毀損、報廢等原因轉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的凈值以及在清理過程中發生的清理費用減變價收入后的數額。本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余額扣除臨時設施清理后的數額填列。
16、“待處理固定資產損失”項目,反映企業在清查財產中發現的尚待批準處理的固定資產盤虧扣除盤盈后的凈損失。根據“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所屬“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明細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17、“專項工程”項目,反映企業期末尚未竣工投入使用的各種專項工程,包括自行建造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改建擴建,購入需要安裝設備的安裝工程以及建造臨時設施等各種專項工程發生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根據“專項工程支出”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18、“無形資產”項目,反映企業各項無形資產原價扣除攤銷后的凈額。根據“無形資產”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19、“遞延資產”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應在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及其他遞延支出。本項目根據“遞延資產”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20、“臨時設施”項目和“臨時設施攤銷”項目,反映企業所有各種臨時設施原值和累計攤銷。分別根據“臨時設施”科目和“臨時設施攤銷”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1、“臨時設施凈值”項目,反映企業臨時設施原值減累計攤銷后的凈值,根據“臨時設施”項目數字減“臨時設施攤銷”項目數字后的差額填列。
22、“臨時設施清理”項目,反映企業已轉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畢的臨時設施凈值以及在清理過程中發生的清理費用減變價收入后的數額。根據“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所屬“臨時設施清理”明細科目余額填列。
除以上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專項工程、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及臨時設施之外,企業如有其他長期資產,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在“其他長期資產”項目單獨列示,并在財務情景說明書中加以說明。
23、“短期借款”項目,反映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尚未歸還的1年以內的款項。根據“短期借款”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24、“應付票據”項目,反映企業為了抵付貨款和工程款等而開出、承兌的尚未到期付款的應付票據,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根據“應付票據”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25、“應付帳款”項目,反映企業因購買材料、物資和理解勞務等而應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以及因分包工程應付給分包單位的工程價款。預付購貨款和預付給分包單位的工程款、備料款,應在本表“預付帳款”項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項目內,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帳款”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26、“預收帳款”項目,反映企業預收發包單位的工程款和備料款,以及預收購貨單位的貨款。本項目根據“預收帳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7、“其他應付款”項目,反映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帳款、預收帳款、應交稅金、應交利潤、應付投資人利潤和其他應交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根據“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8、“應付福利費”項目,反映企業按規定提取尚未支用的福利費,根據“應付福利費”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29、“未交稅金”項目,反映企業應交未交的各種稅金,根據“應交稅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0、“未付利潤”項目,反映企業按有關投資合同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付但尚未支付給投資人的利潤,根據“應付利潤”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31、“其他未交款”項目,反映企業除應交稅金、應交利潤以外的按規定應上交國家的其他各種款項,根據“其他應交款”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32、“預提費用”項目,反映企業所有已經預提計入成本費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項費用。根據“預提費用”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如果“預提費用”科目為借方余額,應在“待攤費用”項目反映。
企業如有除以上流動負債之外的其他流動負債,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在“其他流動負債”項目單獨列示,并在財務情景說明書中加以說明。
33、“長期借款”項目,反映企業向銀行及其他單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種借款,以及企業基建部門隨交付使用財產一并轉來的基建借款。根據“長期借款”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34、“應付債券”項目,反映企業實際發行的債券及應計的利息,根據“應付債券”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35、“長期應付款”項目,反映企業除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以外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各種長期應付款項。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企業如有除上述長期負債之外的其他長期負債應根據有關科目期末余額,在“其他長期負債”項目單獨列示,并在財務情景說明書中加以說明。
上述長期負債各項目中將于1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應于本表“1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項目單獨反映。本表長期負債類各項目均應根據有關科目余額扣除將于1年內到期償還數后的余額填列。
36、“實收資本”項目,反映企業實際收到的資本總額。本項目應根據“實收資本”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37、“資本公積”項目和“盈余公積”項目,分別反映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取得的資本公積金和按規定從實現的稅后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金。根據“資本公積”、“盈余公積”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8、“未分配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尚未分配的利潤。根據“本年利潤”科目和“利潤分配”科目的余額計算填列。未彌補的虧損,在本項目內用“-”號反映。
損益表
一、本表反映企業在月份、年度內利潤(或虧損)的實現情景。
二、本表“本月數”欄反映各項目的本月實際發生數。在編報年度報表時,“本月數”欄改為“上年累計數”,填列上年全年累計實際發生數。如果上年度損益表與本年損益表的項目名稱和資料不相一致,應對上年度報表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上年累計數”欄。
本表“本年累計數”欄反映各項目自年初起到本月末止的累計實際發生數。根據上月本表本欄數字與本月本表“本月數”欄數字合計數填列。
三、本表“本月數”欄各項目的資料及其填列方法:
1、“工程結算收入”項目,反映企業已結算工程的價款收入。根據“工程結算收入”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2、“工程結算成本”項目,反映企業已結算工程的實際成本。根據“工程結算成本”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3、“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項目,反映企業由工程價款收入負擔的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等。根據“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4、“工程結算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已結算工程實現的利潤,根據“工程結算收入”項目數字減“工程結算成本”、“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項目數字后的余額填列。如為虧損以“-”號表示。
5、“其他業務利潤”項目,反映企業除工程價款結算收入以外的其他業務收入扣除其他業務支出(包括其他業務成本及應負擔的費用、稅金)后的凈收益(如為凈支出應以“-”號表示)。本項目根據“其他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支出”科目的發生額分析計算填列。
6、“管理費用”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應由工程收入負擔的管理費用。根據“管理費用”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7、“財務費用”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應由工程收入負擔的財務費用。根據“財務費用”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8、“營業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實現的營業利潤。根據“工程結算利潤”項目數字加“其他業務利潤”項目數字減“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項目數字后的余額填列。如為虧損以“-”號表示。
9、“投資收益”項目,反映企業對外投資取得的收益。包括分得的投資利潤、債券投資的利息收入、認購股票應得的股利等。本項目應根據“投資收益”科目期末結轉“本年利潤”科目的數額分析填列。如為投資虧損,用“-”號表示。
10、“營業外收入”項目和“營業外支出”項目,反映企業業務經營以外的收入和支出,分別根據“營業外收入”科目和“營業外支出”科目期末結轉“本年利潤”科目的數額填列。
四、企業所屬內部獨立核算的工業企業、商業企業等,其損益表內的主營業務能夠根據本身的特點設置。企業在匯編本表時,將主營業務利潤總額列入“其他業務利潤”項目。
財務狀況變動表
一、本表反映企業在年度內流動資金的來源和運用情景以及各項流動資金的增加和減少情景。
二、本表左方反映流動資金的來源和運用情景,右方反映各項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的增減情景。左方流動資金來源合計數與流動資金運用合計數的差額和右方流動資產增加(或減少)凈額與流動負債增加(或減少)凈額的差額,都反映企業流動資金增加(或減少)的凈額,兩者應當相等。
三、本表“流動資金來源和運用”各項目的資料及填列方法:
1、“本年利潤”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內實現的利潤(如為虧損用“-”號表示),本項目應根據“損益表”中“利潤總額”項目“本年累計數”欄的數字填列。
2、“固定資產折舊”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內累計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本項目應根據“累計折舊”科目本年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3、“臨時設施攤銷”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內累計提取的臨時設施攤銷額,本項目應根據“臨時設施攤銷”科目本年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4、“無形資產、遞延資產攤銷”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內累計攤入成本、費用的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價值。本項目應根據“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科目本年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5、“固定資產盤虧(或盤盈)”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內經批準在營業外支出中列支的固定資產盤虧減去盤盈后的凈損失。本項目應根據“營業外支出”和“營業外收入”科目所屬有關明細科目中固定資產盤虧損失扣除固定資產盤盈收益后的差額填列。
6、“清理固定資產損失”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內因出售固定資產和固定資產報廢、毀損發生的凈損失,即投入清理并已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原值減累計折舊后的價值損失。不包括發生的清理費用和取得的變價收入等。本項目應根據與“營業外支出”科目所屬“固定資產清理損失”明細科目相關聯的“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有關記錄分析填列。
7、“其他不減少流動資金的費用和損失”項目,反映不包括在以上項目中的其他不減少流動資金的費用和損失,如固定資產捐贈支出等,本項目根據“營業外支出”等科目填列。
8、“固定資產清理收入”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清理固定資產發生的變價收入、出售固定資產價款收入以及因固定資產損失應向過失人或保險公司收回的賠償款扣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本項目應根據“營業外收入”科目有關明細科目本年發生額分析填列。
9、“收回長期投資”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內收回的長期投資累計數。本項目應根據“長期投資”科目本年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本年度內企業增加的長期投資應在本表“增加長期投資”項目單獨反映,不從本項目數字內扣除。
10、“增加長期借款”、“發行債券”和“增加長期應付款”項目,分別反映企業本年度內新增長期借款、發行債券和增加的長期應付款,應分別根據“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科目的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企業本年度內歸還長期借款和收回的債券以及支付長應付款,應分別在本表“償還長期借款”、“收回債券”和“支付長期應付款”項目填列,不從上述有關項目數字內扣除。
11、“投資轉出固定資產”和“投資轉出無形資產”項目,分別反映企業在本年度內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累計數。這兩個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科目貸方發生額有關數字與“累計折舊”、“長期投資”科目的借方發生額有關數字分析填列。
12、“資本凈增加額”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內增加的資本,根據“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科目年末余額合計數減年初余額合計數后的余額填列。
13、“應交所得稅”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應交納的所得稅。本項目應根據“利潤分配”科目所屬“應交所得稅”明細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填列。
14、“應交財政特種基金”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應上交財政的特種基金,本項目應根據“利潤分配”科目所屬“應交財政特種基金”明細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填列。
15、“提取盈余公積”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提取的盈余公積。根據“利潤分配”科目所屬“提取盈余公積”明細科目本年借方發生額分析計算填列。企業以盈余公積彌補虧損在本項目以“-”號表示。
16、“應付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已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根據“利潤分配”科目所屬“應付利潤”明細科目本年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上述利潤分配各項目均不包括調增調減上年利潤相應調整的利潤分配數。
17、“增加固定資產”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內增加的固定資產凈值,根據“固定資產”科目本年借方發生額和“累計折舊”科目本年貸方發生額分析計算填列。
18、“增加專項工程”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內發生的各種專項工程支出,根據“專項工程支出”科目本年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19、“增加臨時設施”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內增加的臨時設施價值,根據“臨時設施”科目本年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20、“增加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及其他資產”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內增加的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及其他資產,根據“無形資產”、“遞延資產”、“臨時設施”等科目的本年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21、“增加長期投資”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內增加的長期投資,根據“長期投資”科目本年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22、“償還長期借款”、“收回應付債券”和“支付長期應付款”項目,分別反映企業本年度內償還的長期借款、收回的應付債券和支付的長期應付款。
分別根據“長期借款”、“應付債券”和“長期應付款”科目本年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四、本表流動資金各項目反映流動資產增加(或減少)和流動負債增加(或減少)情景,應根據“資產負債表”中各項流動資產、流動負債的年末數減年初數后的差額直接填列。如果年末數小于年初數時,表示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的減少,以“-”號表示。
五、為如實反映企業流動資金的來源、運用以及增減情景,企業能夠根據實際情景,在本表中增加或減少必要項目。
利潤分配表
一、本表反映企業利潤分配情景和年末未分配利潤節余情景。
二、本表“本年實際”欄各項目,根據當年“本年利潤”科目和“利潤分配”科目及所屬明細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利潤總額”項目,反映企業全年實現的利潤。如為虧損,用“-”號表示。本項目數字應與“損益表”中“利潤總額”項目本年累計數一致。
2、“應交所得稅”項目,反映企業年度終了時,根據稅法規定計算的本年應交所得稅。
3、“稅后利潤”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根據“利潤總額”減“應交所得稅”后的數字填列。
4、“應交財政特種基金”項目,反映企業按規定應上繳國家的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和預算調節基金。
5、“年初未分配利潤”項目,反映企業上年末未分配的利潤,如為未彌補的虧損,用“-”號表示。本項目數字應與上年本表“年末未分配利潤”項目的本年實際欄數字一致。如為未彌補虧損,用“-”號表示。
6、“上年利潤調整”項目,反映企業由于某種原因對上年(或以前年度)利潤進行調整而引起年初未分配利潤的變化金額,即調增或調減年初未分配利潤數額。調減數用“-”號表示。本項目數字應根據“利潤分配”科目所屬“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7、“上年所得稅調整”項目,反映企業因調整上年利潤而引起的所得稅調整數額,即調增或調減的應交所得稅數額。調整減少的應交所得稅以“-”號表示。
8、“可供分配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可用于分配的利潤。根據“稅后利潤”減“應交財政特種基金”加“年初未分配利潤”、“上年利潤調整”減“上年所得稅調整”后的數字填列。
9、“盈余公積補虧”項目,反映企業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的數額。
10、“提取盈余公積”項目,反映企業按規定從當年稅后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金。
11、“應付利潤”項目,反映已決定并入帳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
12、“年末未分配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年末未分配的利潤。
三、本表“上年實際”欄各項目一般應根據上年本表“本年實際”欄各項目填列。如果上年本表與本年本表的項目名稱和資料不相一致,需將上年度報表項目名稱和數字按本年項目資料進行相應的調整,并按調整后的數字填入本表“上年實際”欄內。
如果本年本表“本年實際”欄所屬“上年利潤調整”項目和“上年所得稅調整”項目有數字列示時,“上年實際”欄所屬各項目應作如下調整后填列:
1、“利潤總額”項目,根據上年本表“本年實際”欄所屬“利潤總額”項目數字加計本年本表“本年實際”欄所屬“上年利潤調整”項目數字后的數額填列。
2、“應交所得稅”項目,根據上年本表“本年實際”欄所屬“應交所得稅”項目數字加計本年本表“本年實際”欄所屬“上年所得稅調整”項目數字后的數額填列。
3、“稅后利潤”項目,根據上述調整后的上年利潤總額減調整后的上年應交所得稅數額后的余額填列。
4、“應交財政特種基金”項目,根據上年本表“本年實際”欄所屬“應交財政特種基金”項目數字填列。
5、“年初未分配利潤”、“上年利潤調整”和“上年所得稅調整”項目,根據上年本表“本年實際”欄所屬相關項目數字填列。
6、“可供分配利潤”項目根據調整后的“上年實際”欄所屬“稅后利潤”減“應交財政特種基金”加“年初未分配利潤”加“上年利潤調整”減“上年所得稅調整”后的余額填列。
7、“盈余公積補虧”、“提取盈余公積”和“應付利潤”項目根據上年本表“本年實際”欄所屬相關項目數字填列。
8、“年末未分配利潤”項目,根據調整后的“上年實際”欄所屬“可供分配利潤”加“盈余公積補虧”減“提取盈余公積”、“應付利潤”后的余額填列。
施工企業會計制度(八):
在新經濟時代,財務管理在企業的各項管理中處于戰略核心地位。其中,對財務風險的認識、防范和控制的研究已成為當今企業所面臨的重要課題。施工企業主要依靠工程項目建設生存,項目管理水平相對于公司治理水平對企業的風險控制更具決定意義。所以,筆者擬就施工企業財務風險管理制度的建立問題展開論述,并提出施工企業財務風險管理制度的構建措施。
一、財務風險的涵義
企業財務風險是企業財務活動中由于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使企業財務收益與預期收益發生偏離,因而造成蒙受損失的機會和可能。企業財務活動的組織和管理過程中的某一方面和某個環節的問題,都可能促使這種風險轉變為損失,導致企業盈利本事和償債本事的降低。財務風險是一把雙刃劍,既可能給企業帶來預期的收益,又可能給企業帶來意外的損失。風險的大小和收益的多少是成正比關系的,高風險往往伴隨著高收益。
二、建立財務風險管理制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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