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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最新勞動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最新勞動合同1
記者獲悉,市人社局勞動關系處將《勞動合同書》樣本在人社局網站上發布,用人單位可以到網站上直接下載,標準的勞動合同。
據介紹,《勞動合同書》樣本包括簽約須知,提出了簽合同前需要注意的事項,規定了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以及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等相關方面的內容,條款十分詳細,可作為企業與勞動者之間簽訂合同的樣本,勞動者在與企業簽訂合同之前,也可按照此樣本,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據了解,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就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企業沒有按規定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撥打電話2659110舉報。離職證明標準格式注意事項:
1.證明格式。
2.必有信息:單位名稱(注冊全稱),離職者姓名,離職者曾任職務,在職時間,證明開具日期,開具日期處加蓋公章(“騎年壓月”),合同范本《標準的勞動合同》。另外,一般寫明身份證號,因為那才是唯一的。
3.有競業限制協議且公司方面支付了補償金的',建議在離職證明里加以說明競業限制約定。
4.頁眉打印有公司LOGO——宣傳公司形象。可以選擇是否添加公司聯系方式。
5.一般用A4紙打印(檔案管理標準),現實中也有些公司采取一式兩份中間分割處蓋騎縫章的方式。
6.無錯別字,不允許篡改,若填寫證明時出錯建議重新開具。
7.現在的證明一般是在留存的空白版本基礎上添加變動信息后打印,看上去整潔,美觀,便于存檔。不建議使用便箋手寫。
最新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xx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第一條 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月)。
試用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部門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xx。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工作崗位(工種)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二、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項工作制。
(一)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甲方因特殊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的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
(三)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乙雙方協商按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并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規則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到指定的醫療單位進行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 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工資不低于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試用期間工資不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并依法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代扣代繳員工的個人所得稅。
第十一條 員工薪酬實行月工資制度,工資結構由崗位工資、店齡工資及津貼組成,具體標準參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二條 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 元。 實行底薪加提成工資的',每月底薪為 元,提成為完成工作定額的 %計提或為依據甲方針對某一單項獎勵規定計提。
第十三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婚假、喪假等假期。
第十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加班加點工資;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加班加點工資;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4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應補貼 元。
第十六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在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還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工作指標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甲方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將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 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2、 3、 4、 5、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或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根據經營情況進行優化調整,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乙雙方協商在合同期限屆滿后15天內辦理續訂或解除相關手續;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十年以上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具體內容屆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三十五條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的勞動合同無效。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依法訂立后,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 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支付乙方的經濟補償。
第三十八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九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決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條 乙方書面申請辭職后最后一個月工作期內,因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與乙方解除合同,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補償。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
第四十二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xxxx市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處理。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
十二、其它
第四十四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自愿遵照執行。
(一) 《員工手冊》 (二) 《崗位說明書》
(三) 《員工離職補充規定》及相關規章制度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規和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新的國家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七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勞動合同續訂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類型為 期限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勞動合同3
方:xxx公司
乙方:
為保障學生勤工儉學的順利進行,更為了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xxx省人事廳人才服務的有[]優習網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協議的目的及意義:
為保證20xx年暑期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的順利進行,甲方在充分考慮乙方的實際情況后,為保證乙方人員順利進廠參加社會實踐和甲方的應得利益的有效保障,雙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協議,甲方在乙方上車進廠前收取乙方車費150元,待進廠后第一次結算工資時,扣取管理費130元。(實際車費據實際情況收取,車費高管理費低,共計280元)。
二、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保證乙方學生進廠參加社會實踐,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進廠參加工作,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的交通費用。并給予乙方200元的誤工費作為補償。乙方個人原因所造成的未能安排,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
2、甲方保證對乙方學生進行進廠前的安全及廠規、廠紀的宣傳教育工作。
3、甲方保證乙方學生進廠實習前,講明實習廠家的實習情況,保證學生的知情權不受侵犯。
4、甲方保證實習廠家按時發放工資[],如廠家未能及時發放或故意拖欠工資,甲方負責追回。
5、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實習廠家的爭執,由學生個人原因引起的爭執除外。
6、甲方保證學生在去往實習廠家的過程中的安全。保證乙方安全順利的'到達實習廠家。
三、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如果甲方未能履行上述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2、乙方保證參加社會實踐期間,服從實習廠家的安排與規定,按時、按量的完成廠家所交給的任務。
3、乙方保證到實習廠家的過程中聽從帶隊人員的安排,不掉隊,不托隊。到實習廠家之后要有自我保護意識,做到不因好奇或其他[]因素到廠家禁止的或有危險的地方去。否則,出現問題由個人承擔。乙方未經過甲方即廠家同意,不得擅自離崗,否則,一切問題由個人承擔。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實習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結束。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精神,商議解決。本協議若與國家法律相違背,以國家法律為準。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最新勞動合同4
生產員工勞動合同是生產企業與員工之間達成的協議,規定了員工在企業內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環境、薪資等一系列條款,是維護企業和員工權益的重要保障。
一、合同簽訂前的準備工作
在簽訂生產員工勞動合同前,生產企業應該對擬錄用員工進行詳細的考察和甄選,確保其具備所需的技能和工作能力。企業應當了解申請人的身份和資歷以及行為記錄,并在事先告知員工工作內容、工作環境、工作需求等一系列情況。在此基礎上,企業需要為員工制定合適的工作協議,明確工作標準和規范,減少工作糾紛的發生。
二、生產員工勞動合同的基本內容
1.合同類型:建議采用無固定期限合同,以適應生產企業的需求。
2.工作內容:明確生產員工的工作任務,包括工作描述、工作場所、工作方式和工作標準等。
3.工作時間:規定員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和加班時間等。
4.工資待遇:規定員工的.基本工資、績效獎金、獎金、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等。
5.勞動保護:規定生產企業的勞動保護措施,包括工作環境、勞動安全、職業健康等。
6.違約責任:規定生產員工違規行為的違約責任,以及企業對員工違法行為的紀律處分措施。
三、生產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
在確定合同內容后,企業應向員工提出書面合同要約,并在員工同意后簽訂生產員工勞動合同。
在簽訂時,企業應當向員工詳細解釋合同內容和權利、責任、義務等信息,并明確勞動合同的期限、法定程序及簽署時間等。企業還應當為員工辦理相關的社保和入職流程。
四、生產員工勞動合同的執行
生產員工勞動合同生效后,企業應當切實履行自己的義務,包括按時支付工資、保障勞動保護、及時處理工作糾紛等。同時,企業可以根據勞動合同約定對員工進行紀律處分、續約或解除合同等。
總之,生產員工勞動合同是生產企業和員工之間的重要合同,對雙方的權益都有著重要的保障作用。因此,企業應該嚴格遵守合同約定,合理分配生產資源,為員工提供健康充實的工作環境,為企業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最新勞動合同5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戶籍所在地x省x市x縣區x街x號
現住址x區市縣x街x號
本單位工作起始時間x年xx月xx日
所解除勞動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x年xx月xx日起x年xx月xx日止
無固定期限x年xx月xx日起
完成工作任務期限x年xx月xx日起x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解除勞動合同原因()雙方協商一致
()勞動者辭職
()用人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
()用人單位原因致勞動合同無效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或者違反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
()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勞動者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勞動者不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
()勞動合同訂立時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不能協商變更合同
()用人單位裁員
解除勞動合同時間x年xx月xx日
支付經濟補償情況x個月,x每月標準:x元,合計:x元
繳費失業保險編號x單位x個人
用人單位
(公章)
經辦人:
x年xx月xx日
注:1.此證明由用人單位出具,一式三份。一份交給勞動者本人,一份裝入本人檔案,一份由用人單位留存;
2.用人單位在15日內將勞動者檔案移交其戶籍所在市或區、市、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最新勞動合同6
甲方:
乙方: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認和達成如下條款:
雙方確認,乙方于20______年11月28日向甲方提出離職申請,該離職申請已在乙方向甲方提出之日生效且不可撤銷。
乙方撤銷20______年12月9日向甲方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關于“撤銷《員工離職申請/審批表》”的郵件。
在乙方的申請下,甲乙雙方勞動關系已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法解除;乙方現因自身找工作之方便請求甲方向其開具日期為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甲方愿意配合乙方開具相關文件,但乙方承諾甲方向其開具的《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僅用于乙方找工作之需要,不得用作其他,否則該《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無效。
因使用該《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一切責任,皆由乙方自己承擔;因其使用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有賠償責任。
乙方承諾,甲方按乙方要求開具上述第三款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后,乙方不得據此向甲方主張任何權益。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最新勞動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成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的正式人員,就聘用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共謀發展的原則,友好協商共同訂立本協議。
乙方須為具備法定年齡,年滿18周歲系法律允許從事銷售工作的合法公民,如境外人員必須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乙方須提供準確的個人資料,如實認真填寫甲方的會員申請表,并辦理甲方相關手續,經甲方核實無誤后方可成為甲方業務人員,取得會員卡一張,并獲得銷售獎勵編碼。
乙方須詳細閱讀本協議并了解甲方的一切相關規定,對甲方的經營理念須有較高的認知度及忠誠度,并自愿維護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
甲方按乙方銷售業績的大小給予不同的獎勵,詳見《會員市場消費計劃書》,并按其規定發放獎金,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費用。
如乙方直接開拓甲方區域管理中心或服務站,甲方均給予乙方一次性獎勵,按各聯盟店在公司首次進貨pv值給予______________的'獎勵,個人所得稅由乙方自行負責。
為便于乙方拓展市場,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證件及公司宣傳資料、公司系列化產品的詳細說明書,并配合乙方作好銷售服務工作。
乙方可享用甲方提供的各種促銷方案、促銷品、招商政策及各項獎勵政策,并接受甲方專業化市場培訓,營銷心態、技巧、理念等課程培訓。
乙方有責任為甲方收集并分析當地的市場信息,并及時準確的提供給甲方。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勞動部門及法律的相關規定,不能作違法亂紀的行為,并嚴格執行甲方的市場保護政策,嚴禁惡意降價、抬價、擾亂市場,否則甲方將取消乙方資格。
如乙方個人資料有任何更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乙方業績收入減少或未能取到獎金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如因不可抗拒力、不可預測因素造成公司不能正常運作時,甲方當盡力補救,但不承擔任何責任。
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而定。
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后可續簽。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當地聯盟店各執一份,自簽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簽章/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勞動合同8
甲方: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乙方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_年_月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年_月_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年_月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年_月_日止。
本合同于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元或按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__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元或按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元或按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___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建設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
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勞動合同9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
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 經營地址 :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 證件號碼 :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家
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第三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 乙方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勞動合同法規定,具體日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六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15日。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以工作任務單進行結算。
第七條 甲方應當按照增城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可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參加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并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1)提供住宿;(2)提供必要的勞動生產工具。
第十條 勞動紀律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增城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增城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勞動合同1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注冊類型
地址
乙方(職工)姓 名 性別
出 生 年月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現行勞動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愿自,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雙方本著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遵守履行.
[合同期限和履行地]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經雙方約定,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終止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生產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生產任務完成止.
其中,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合同履行地
[工作內容]
第三條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本崗位(工種)規定的數量和質量指標要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具體崗位(工種)工作的任務和責任如下:
第五條甲方按工作標準經考核,考評確認乙方不勝任本崗位 (工種)工作,可以調換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七條 甲方應明確規定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
職業病防護措施:
待遇情況:
第八條 甲乙雙方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傷事故和第十一條 職業病報告制度.乙方在生產(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第九條 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本條(二),(三)項工時工作制的,應當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第十一條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十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和安排乙方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即:
(一)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者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計劃生育等假.
[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應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十五條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申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第十七條甲方應遵循按勞動分配原則,依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實際,自主制定本企業工資分配制度,確定乙方工資支付形式和工資標準.按本合同約定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
該標準包括以下內容(項目):
不包括:
.
第十八條甲方以月(周,日)為周期支付乙方工資.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本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為甲方提供正常勞動的,甲方應于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九條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形式的,應按照科學合理的原則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乙方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甲方安排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甲方應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二十條甲方建立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視生產經營狀況和乙方的工作實績,適當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工資支付內容為:
[保險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省,市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規定代扣代繳.
第二十三條在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以及職工節育手術期間的待遇,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六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者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解除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機構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屬本條(二),(三)款合同期限屆滿的,應將本合同延續至醫療期滿或哺乳期滿為止.
第三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強迫乙方集資,入股或者繳納風險抵押性財物的;
(五)甲方拒絕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六)甲方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屬本條(二),(三),(七)款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由甲方出資專項培訓未達到《培訓協議》要求或本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二)擔任國家重點科研項目或協議承擔甲方科研項目尚未完成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乙方退休,退職或者死亡的:
(三)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七條雙方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標準為乙方違約前六個月的平均工資乘以未履行期限(按月計算)乘
以 %(最高不超過10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八條甲乙雙方就出資培訓,保守商業秘密等簽訂專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在三十日內調解不成的,應當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合同履行期間,如相關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國家,省,市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用鋼筆或毛筆填寫,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 簽字日期:年月日
最新勞動合同11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與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續訂)如下條款,用書面勞動合同形式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為期_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合同期滿,合同終止。如甲方生產經營(工作)正常,雙方都能認真履行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辦理勞動合同續訂手續。
(二)本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為完成_________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該任務結束時終止。
二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在_________崗位工作。工作地點:_________。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變化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生產經營(工作)任務。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崗位(職責)責任書》,作為《勞動合同書》的附件。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根據其所在崗位要求,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相應的定時工作制□ 不定時工作制□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除《勞動法》規定不受限制的情形外,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并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且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三)乙方在職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生育假.探親假.婚喪假.工休假等節假日安排乙方休假。
四 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本單位_________薪酬方案的工資標準,按計時工資□ 計件工資□ 崗位工資□ 績效工資□ 工資的標準,用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本人。每月(件)現定為_________元,以后按國家規定.甲方經濟效益情況和薪酬方案晉升乙方工資,提高工資水平。
(二)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于_________縣(市.區)最低工資標準,且不低于甲方與工會簽訂的集體合同或工資集體協議的規定。乙方享有與甲方其他職工同樣晉升.調資的權利。
(四)乙方的獎金.津貼.補貼按有關規定執行,加班工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支付。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每月按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乙方依法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在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時間長短確定醫療期,具體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乙方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等按有關規定辦理。
(三)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遺屬補貼,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辦理。
(四)_________
(五)_________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必須按乙方所任工作需要,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的工作場地.生產工具.材料.安全保護設施.防護用品.衛生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對從事_________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并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七 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法規.規章.政策,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八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等手段致使甲方簽訂或變更的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因下列情形之一,提前30天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后,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六)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形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聽取工會意見。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按照本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條款第(一)條由甲方提出以及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本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條款第(七)條第1.4.5.6款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計算。月工資按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乙方月工資高于甲方所在設區市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XX年。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甲方維持或提高勞動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上述約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年限,自XX年1月1日起計算;XX年12月31日之前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按照當時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因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約定以下事宜:
(一)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使用專項培訓費用_________萬元,送乙方到_________參加專業技術培訓,培訓結束后,乙方同意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乙方若違反服務期限約定,應當按專項培訓費用總額與服務期限平均,逐月遞減支付未履約期限的違約金。
(二)乙方(僅限于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在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不得超過二年)。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甲方按_________萬元/月,每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總額的_________萬元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 勞動爭議處理和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果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一致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勞動者)簽字: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變更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原《勞動合同書》中的約定事項作如下變更: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勞動者)簽字: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變更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原《勞動合同書》中的約定事項作如下變更: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勞動者)簽字: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續訂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期限為: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勞動者)簽字: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續訂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期限為: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勞動者)簽字: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簽 約 須 知
1.甲方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
2.甲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乙方工作所在縣(市.區)最低工資標準。
3.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4.社會保險費應當由雙方按國家和本省規定繳納。
5.雙方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條款,協商確定其權利和義務。
6.簽訂合同不得涂改,空白之處應盡可能協商一致后填寫,不用之處可以寫無或劃掉。
7.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最新勞動合同12
一、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四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五章特別規定
第一節集體合同
第二節勞務派遣
第三節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二、法條正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第五條 國家采取各種措施,促進勞動就業,發展職業教育,制定勞動標準,調節社會收入,完善社會保險,協調勞動關系,逐步提高勞動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條 國家提倡勞動者參加社會主義義務勞動,開展勞動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活動,鼓勵和保護勞動者進行科學研究、技術革新和發明創造,表彰和獎勵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
第七條 勞動者有權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
工會代表和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
第八條 勞動者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
第九條 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主管全國勞動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工作。
第二章 促進就業
第十條 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
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范圍內興辦產業或者拓展經營,增加就業。
國家支持勞動者自愿組織起來就業和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發展多種類型的職業介紹機構,提供就業服務。
第十二條 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
第十三條 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第十四條 殘疾人、少數民族人員、退出現役的軍人的就業,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并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第三章 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八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20xx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限期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限期的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四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6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人員。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第二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勞動合同,工會有權要求重新處理;勞動者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三條 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定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定;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又職工推舉的代表與企業簽定。
第三十四條 集體合同簽定后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條 依法簽定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職工個人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應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五章 工 資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抱國務院備案。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
第五十二條 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五十三條 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題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十五條 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五十六條 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五十七條 國家建立傷亡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對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勞動者的職業病狀況,進行統計、報告和處理。
第七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五十八條 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未成年工是指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勞動者。
第五十九條 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六十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六十一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
第六十三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1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六十四條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六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八章 職業培訓
第六十六條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采取各種措施,發展職業培訓事業,開發勞動者的職業技能,提高勞動者素質,增強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發展職業培訓納入社會經濟發展的規劃,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進行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
第六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
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
第六十九條 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業制度職業技能標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由經過政府批準的考核鑒定機構負責對勞動者實施職業技能考核鑒定。
第九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一條 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后,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收支、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基金,并負有使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責任。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依照法律規定,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實施監督。
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的設立和職能由法律規定。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保險基金。
第七十五條 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
國家提倡勞動者個人進行儲蓄性保險。
第七十六條 國家發展社會福利事業,興建公共福利設施,為勞動者休息、修養和療養提供條件。
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第十章 勞動爭議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
第七十八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八十條 在用人單位內,可以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又工會代表擔任。
勞動爭議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履行。
第八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同級工會代表、用人單位代表方面的代表組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擔任。
第八十二條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60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第八十三條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第八十四條 因簽定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當地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可以組織有關各方協調處理。
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章 監督檢查
第八十五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制止,并責令改正。
第八十六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人員執行公務,有權進入用人單位了解執行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查閱必要的資料,并對勞動場所進行檢查。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人員執行公務,必須出示證件,秉公執法并遵守有關規定。
第八十七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八十八條 各級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
任何組織和個人對于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
第十二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律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第九十二條 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衛生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或者未向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設施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整頓;對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致使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勞動者生命和財產損失的,對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十三條 用人單位強令勞動者違章冒險作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十四條 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九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侵害其合法權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對女職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15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
第九十七條 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一百條 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第一百零一條 用人單位無理阻撓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行使監督檢查權,打擊報復舉報人員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形事責任。
第一百零二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百零三條 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第一百零四條 國家工作人員和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的工作人員挪用社會保險基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零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已規定處罰的,依照該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一百零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法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步驟,抱國務院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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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為進一步提升公司的凝聚力以及戰斗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強化管理人員的作風建設,不斷提高管理人員的廉潔自律意識,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本協議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經雙方簽字即生效,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本協議是甲乙合同的重要補充協議,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 乙方必須確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愿意奉獻,自覺遵守國家和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乙方必須廉潔自律,以身作則,提高工作透明度,嚴禁任何違法亂紀行為,力爭成為清正廉潔的榜樣。
三、 乙方不得接受與本崗位相關的業務往來的客戶、其他單位和個人的禮物、禮金、有價證券及各種娛樂和消費等活動,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單位、個人索要物品、接受禮品或低價購買商品。
四、 乙方不得利用職務之便,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信息,為自己謀取私利。
五、 乙方必須正確履行管理職責,不得濫用職權,不允許授意、指使或強令員工從事違法、違規活動。
六、 乙方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得參與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以及其他違法和違紀活動。
七、 如果乙方違反了上述承諾條款,或者做出了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乙方愿意無條件接受甲方的任何處罰決定,并承擔甲方追究的全部責任,包括經濟和法律責任。
八、 如果乙方違反了本協議,則應以乙方與甲方勞動合同期內全部收入為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大于其與甲方勞動合同存續期間收入的總和,則甲方有權通過法律途徑按實際損失向乙方主張權利。
九、 如果乙方違反了本協議,并涉及到國家刑事法律法規條款,則甲方有權將乙方的案件移送司法機關,并協助相關司法機關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十、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起即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勞動合同14
勞動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勞 動 合 同 書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住 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身份證或者其他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確定勞動關系。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________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個月)。
B.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第七條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具體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
A.標準工時制。
B.不定時工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
(二)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
(三)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______。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___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
B.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C.其他工資形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經協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和當地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三)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甲方與乙方代表協商簽訂的集體合同有新的約定,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有關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八、經濟補償
(一)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當月工資。
(二)凡屬法律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規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九、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服務的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分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等并執行。
(二)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雙方亦可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競業限制的范圍、期限、補償標準和違約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均可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規定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化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五)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六)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編號:
最新勞動合同1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公司(以下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_______(以下稱乙方)為我公司員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用工約定:
1、勞務用工協議期滿,如甲方繼續留用乙方,可續簽協議。甲方不再留用,勞務用工協議即終止;
2、勞務協議期內乙方要求辭職,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甲方。
三、工作職責:
1、乙方要聽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服從分配,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用工合同協議書2、乙方要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做到遵章守紀保證出勤;
3、乙方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4、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損害甲方利益,出于個人行為而給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四、工作時間: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執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將按《勞動法》的規定予以支付相應報酬;
2、乙方必須在規定的勞動日數出滿勤,缺勤者必須提前一天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甲方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曠工者每個工作日扣發20元工資);
3、凡缺勤者均扣發當日工資,但缺勤休假不得超過七天,凡超過者,按不勝任崗位工作予以解除勞務協議;
五、_____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保用品,乙方調出時需將勞動工具歸還甲方;
2、甲方不得無理或以不正當理由解聘乙方;
3、甲方在此期間應主動對乙方進行技術培訓和指導;
4、甲方應對此期間乙方的工傷事件負相應的責任;
六、勞動報酬:
正式聘用甲方后其工資為: 元/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協議
1、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職,給甲方利造成損失的;
3、不服從分配,有違法、有_____行為的;
4、不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6、乙方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八、其它:
1、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根據情況給予經濟補償;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進行修訂和補充;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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