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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一、指導思想:
校園安全包括校舍安全、交通安全、飲食安全、活動安全、網絡安全及心理安全。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為了加強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在學校發生突發事件等安全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切實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安全工作應急處理預案。
二、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校長為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最高負責人;分管副校長、總務處主任為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現場指揮負責人;值班行政人員、值班教師、班主任負責第一現場搶救工作;班主任、相關教師負責各教學班學生的疏散協調工作;校長辦公室負責與上級或有關部門緊急聯系或求援事宜;在校教師負責臨時救護工作。在應急情況下,學校所有工作人員必須聽從統一指揮,對不聽從調度安排或臨陣退縮者將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1、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2、應急處理隊伍。
(1)應急處理組:
(2)后勤保障組:
三、安全事故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重大突發事件
1、報警電話:
(1)校內報警電話:
鎮派出所電話:
(2)縣教育局電話:
(3)火警:119匪警:110交警:122急救:120
2、應急指揮人員:
3、處置措施:
(1)接報后,值日人員、應急處理組、后勤保障組相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組織人員按照程序逐級報告。
(3)如是毆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離現場,其余人員疏散。
(4)如是活動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應盡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5)如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且較為嚴重的,須立即撥打公安“110”或市區派出所。
4、注意事項。
(1)處理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2)嚴禁酒后駕車,盡量少騎或不騎摩托車。
(3)組織學生開展大型活動,須向學校有關處室提前提出包括活動目的、活動內容、安全防范措施、帶隊老師等在內的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
(二)、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學校領導,值日人員,應急處理組、后期保障組。
2、應急指揮人員:
3、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為:“…………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后再掛機。
(3)在向學校、教育局領導匯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4、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包括全體教工及校內人員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車到來之后,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學校行政人員和教師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
5、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嚴禁用水撲救。
6、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重在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管理人員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三)、盜竊案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學校負責人,學校值日人員,公安干警。
2、應急指揮人員:
3、報警程序:
(1)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學校負責人報告。
(2)重大案件向教育局領導匯報。
(3)經校領導同意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4、處置措施:
(1)接報后,學校行政人員應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了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并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5、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各級人員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學校領導,值日人員,衛生室校醫,衛生防疫部門人員。
2、應急指揮人員:
3、報告程序:
(1)學校領導。
(2)教育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后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4、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后立即向學校主要領導和有關部門匯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情況緊急時經請示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由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操作間。
(4)立即組織骨干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學校安排專人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防疫部門報告。
5、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家屬來校探視,由學校領導及班主任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須經學校安排,未經同意,任何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活動安全
1、校內體育活動及其它大型集會必須在有安全保障的條件下進行,活動組織者負有安全管理責任,遇有偶發安全事件應立即組織處理。
2、組織學生出外活動須按規定向學校履行報批手續,不經批準,擅自組織學生外出活動,以違紀論處。
外出活動前要集中進行安全教育,要有詳細的安全預案,有得力的保障措施和足夠安全管理人員,并有明確的職責。要加強巡視,隨時清點人數,嚴禁單獨行動。返程時在規定地點清點人數,如使用車輛,隨隊老師必須跟車返校。活動結束后,組織者應立即向批準單位報告活動安全情況。
四、安全教育
安全工作重在預防,加強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是防范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學校對全體教師、學院,各處室、班主任對本部門、本班級學生要加強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應列為班級常規工作之一。
(一)學校利用教工例會、晨會,班主任利用班會時間,組織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及校發《安全知識手冊》,對全體教師、學生開展常規安全教育。
(二)利用宣傳櫥窗、廣播站及班級黑板報開展安全知識宣傳。
(三)班主任要有針對性地舉行安全教育主題班會,突出交通安全、防盜安全、網絡安全及心理健康教育等相關內容。
(四)不定期聘請交通管理、消防、醫療保健等相關機構人員給師生舉行安全知識講座。
五、附注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xx教師進修學校。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陜西省安全生產條例》、《陜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陜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康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康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整合資源,協同應對。 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市轄區內進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泄漏及由泄漏引發的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事件,包括危險化學品車輛碰撞傾覆等突發事件,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對工作:
(1)較大級別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
(2)超出縣區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突發事件;
(3)跨縣區行政區域、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突發事件;
(4)市政府指定的其他相關突發事件。
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系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本預案不適用于水路、鐵路、航空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事件。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指揮機構設置與職責
2.1.1 應急指揮部
建立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1.2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聯系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秘書長、事發地縣區政府主要領導。
成員:由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安監局、市衛生局、市環保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水利局、市質監局、市住建局、市規劃局、市氣象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農業局、市政府新聞辦和事發地縣區政府分管領導組成。市危運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副局長擔任。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成立專家組,由市安監局牽頭,成員包括市危化品專家組,市環保、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局等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2.2 機構職責
2.2.1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并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監督、檢查、指導各縣區政府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全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習;
(5)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6)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2.2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市公安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負責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負責調用相關救援設備;組織協調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現場警戒、現場勘查與交通管制,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維護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2)市消防支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救火災,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冷卻有關容器,防止爆炸,災情控制后實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
(3)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指導和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組建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專家組,組織協調專家到現場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4)市環保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的應急監測,測定突發事件污染區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指導協助事發地縣區政府做好環境污染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引起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調查處理。事態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污染。
(5)市衛生局: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裝備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協調受傷害人員醫療救治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現場醫務人員、器材、藥品調配及傷員轉移和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工作,參與突發事件污染特定區域的調查和污染程度測定。
(6)市交通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運輸救援物資;負責調用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危運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特別是運輸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監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建立運輸、倒罐車輛設備企業數據庫,定期檢查測試。
(7)市公路局: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確保應急車輛通行;協助清理公路上的突發事件廢棄物。
(8)市水利局:負責水資源的合理調度和突發事件對漁業水域污染的監測,進行漁業資源損失的評估;協助環境保護單位做好受污染水體的監測及相關案件調處。
(9)市質監局:負責提出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聯系調度大型救援特種設備;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10)市住建局: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和調查處理。
(11)市規劃局: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負責為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和調查處理提供規劃圖紙支持。
(12)市氣象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周邊的氣象監測,提供氣象監測資料,制作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3 小時專題預報,為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13)市民政局:指導協助事發地縣區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4)市工信局:負責組織協調做好應急電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5)市農業局:負責突發事件對農田污染的監測,進行受損失農作物損失的評估,并配合做好有關善后工作。
(16)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境內外媒體做好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突發事件現場記者采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發布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7)事發地縣區政府:協助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突發事件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處理等工作;協調落實事發所在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后的危險化學品暫(轉)存。
2.2.3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修訂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和修訂其操作手冊,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2)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建議;
(3)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發布和突發事件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4)及時向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突發事件信息;落實指揮部領導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請示報告工作;
(5)承辦市危運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4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專家組主要職責:針對火災、爆炸、泄漏事故的不同特征,制定和推薦相應科學的應急處置方案,指導現場搶險救援。
2.3 現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指揮官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現場指揮部可視現場情況分別設置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技術專家組、環境監測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各工作組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及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并賦予相應的工作職責。
3.預防預警
3.1 預防管理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加強對轄區危運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并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3.2 預測預警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隱患和突發事件信息,做好對突發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布突發事件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采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4.信息報告
4.1 報告程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險情報告后,立即報告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公安局)和市應急辦(市政府總值班室),并逐級上報至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市政府其他相關領導,并按相關規定及時報告省政府應急辦。各級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突發事件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4.2 報告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突發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5. 應急響應
按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等級劃分參照附件《安康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1 作為突發信息報送和分級響應的依據。Ⅳ級應急響應:啟動事發地縣區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Ⅲ級應急響應:超出縣區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突發事件,由事發地縣區政府組織先期處置,同時報市政府或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由市政府啟動本預案組織救援。
Ⅰ、Ⅱ級應急響應:跨縣區行政區域、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突發事件,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并同時報請省政府啟動應急響應。事態超出我市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報請國務院、省政府牽頭處置,市、縣區政府全力配合,做好先期處置。
5.1 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縣區政府和突發事件單位立即啟動各自相應的應急預案,同時調動各方面力量進行先期處置,控制災情,防止次生、衍生危害發生,切斷突發事件災害鏈。如事態超出縣區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迅速向市政府或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請求啟動更高級別響應。
5.2 預案啟動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收到報告后,進行信息確認、研判,向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相應級別預案建議。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時作出啟動相應級別預案的指示。
5.3 指揮調度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下達啟動預案指令,應急指揮部各成員應第一時間到達事發現場。同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迅速調集有關專家、救援隊伍和相關救援設備趕赴事發現場,會同當地政府一起進行應急處置。
5.4 現場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成立現場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和調度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環境監測組、警戒疏散組、后勤保障組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相互協作,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5 擴大應急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發或可能引發其他次生、衍生危害時,現場指揮部應及時報告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市政府,由市政府視情況啟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波及鄰市安全時,市政府應按規定立即通報鄰市政府。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市政府視情況及時報告國務院、省政府,請求應急支援。
5.6 安全防護
應急人員應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裝備合適的應急器材和防護設備。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保護自己,盡快撤離至安全區域。
5.7 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參與應急響應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分析,及時檢測和計算出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5.8 信息發布
由市政府新聞辦會同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
5.9 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現場得以控制,環境達標,次生、衍生危害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
6.應急保障
6.1 通信信息保障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設置24 小時值班電話。市工信局組織制定通信與信息保障方案,保障通訊暢通,確保音視頻、數據等信息實現雙向傳遞。
6.2 技術裝備保障
相關單位應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合理儲備、完善有關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應配備相關應急救援裝備。
6.3 應急隊伍保障
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依托,以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骨干,發揮當地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建立適應全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救援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6.4 交通運輸保障
市公安局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為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應急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市交通局組織和調集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6.5 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局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
6.6 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做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事發地政府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6.7 資金物資保障
應急工作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由各級財政分級負擔。公安消防、交通、質監等部門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6.8 人員安全保障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遵守進出突發事件現場的有關規定。
7.后期處置
7.1 善后處置
事發地縣區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市級有關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協調配合。善后處置經費由突發事件責任單位或突發事件責任人依法承擔。
7.2 賠付補償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各類費用,經調用部門審核后由責任單位負責賠付補償。必要時,市政府和事發地縣區政府可先按照管理責任墊付,然后向責任單位追討。保險機構要及時理賠。
7.3 調查評估
市政府牽頭成立由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的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組,查明突發事件原因,認定突發事件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按程序報市政府。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制定改進措施,并將應急處置評估報告提交市政府(市應急辦)。
8. 宣傳、培訓和演練
8.1 宣傳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眾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衛生和應急教育活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嚴格落實教育培訓制度,從業人員要熟悉相關技能和知識。
8.2 培訓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培訓相關事宜。每3 年組織一次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的應急培訓。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應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8.3 演練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定期組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習,及時發現問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9. 附則
9.1 監督檢查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危運經營企業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9.2 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政府對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或者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3 預案管理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根據情況變化及時進行預案修訂,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送有關部門備案。
9.4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1、接警與通知:如橋梁架設作業施工中發生掉梁事故、高空墜落和物體打擊時,在現場的項目管理人員要立即用對講機向項目經理匯報險情,主要說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0等求救電話。必要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事故情況。現場有關人員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并由在現場的項目部最高級別負責人指揮。
項目經理立即召集、搶救指揮組其他成員,搶救、救護、防護組成員攜帶著各自的搶險工具,趕赴出事現場。
2、指揮與控制:
搶救組到達出事地點,在項目經理章明指揮下分頭進行工作。
保衛組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設置事故現場警戒線、崗,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
首先搶救組和經理一起查明險情:確定是否還有危險源。如鋼筋籠是否有繼續倒塌的危險;人員傷亡情況;商定搶救方案后,項目經理章明向公司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請示匯報批準,然后組織實施。
防護組負責把出事地點附近的作業人員疏散到離安全地帶,并進行警戒不準閑人靠近,對外注意禮貌用語。
工地值班電工負責切斷有危險的低壓電氣線路的電源。如果在夜間,接通必要的照明燈光。
搶險組在排除無其他危險源的情況下,立即救護傷員:邊聯系救護車,邊及時進行止血包扎,用擔架將傷員抬道車上送往醫院。
對掉梁的處理由副經理指揮架梁人員吊離作業面。
事故應急搶險完畢后,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明確解除指令。項目經理章明立即召集郭占北、李承貴、劉保存和架橋機組的全體同志進行事故調查,找出事故原因、責任人以及制訂防止再次發生類似的整改措施,并對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審、修訂。
技術組進行事故現場評審,分析事故的發展趨勢。
組織技術人員制定恢復生產方案。向公司安質部書面匯報事故調查、處理的'意見。
3、通訊
項目部必須將110、120、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號碼、企業應急領導組織成員手機號碼、當地安全監督部門電話號碼,明示于工地顯要位置。工地搶險指揮及保安員應熟知這些號碼。
4、警戒與治安
安全保衛小組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5、人群疏散與安置
疏散人員工作要有秩序的服從指揮人員的疏導要求進行疏散,做到不驚慌失措,勿混亂、擁擠,減少人員傷亡。
6、煤體機構、信息發布管理
綜合管理部為項目部各信息收集和發布的組織機構,人員包括,綜合管理部屆時將起到項目部的煤體的作用,對事故的處理、控制、進展、升級等情況進行信息收集,并對事故輕重情況進行刪減,有針對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內部如實的報道,向內部報道主要是向項目部內部各工區、集團公司的報道等,外部報道主要是向地鐵總公司、監理、設計等單位的報道。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為保證處置公共突發事件的信息渠道暢通,及時為各級領導的應急決策提供準確詳實的'第一手資料,特制定州政府應急辦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程序。
一、應急信息接收規程
應急值班人員接到有關部門、單位關于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報告、電話、傳真等后,必須盡可能將事故性質、事發地點、時間以及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處置工作進展以及事件報告單位(或責任人)的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問清楚,并詳細記錄。同時,立即向政府報告。
二、應急信息緊急處理規程
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接到事件報告后,必須在10分鐘內趕到辦公室并開始以下工作:
1、電話報告市政府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及相關秘書長;
2、根據秘書長和辦公室領導的指示,電話報告市領導;
3、根據市領導的指示通知各相關部門開展緊急處置工作。
三、應急信息服務規程
1、對收集的信息盡快整理編輯,并以文字形式向有關領導報送。經市政府主管領導審定后,向省政府報送應急信息。向省政府報送信息最遲不得超過事件發生或得知事件發生后4小時。
2、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做全程信息跟蹤服務,及時向領導報告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最新進展情況,向相關縣市、部門傳達領導對處置突發事件的指示和要求。
3、事件處置結束后,要整理事件處置全過程的綜合性信息,對事件處置進行綜合性評價和信息終報。
四、處置突發事件應急值守要求
應急值班人員對接收突發事件報告的時間、相關人員到位時間、領導的指示、采取的應對措施等全過程要做全面詳細記錄,以備事后查閱。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一、建立學校處置突發事件的指揮機構(指揮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有副校長及治安辦負責人、學校總值勤。
二、成立處置突發事件的骨干隊伍,主要成員有三大處負責人、值勤人員和校衛隊保安。
三、處置突發事件的措施:
遇到突發事件或險情,要沉著應對,做好下列工作。
1、首先控制事態,穩定局面,組織學生脫離危險。
2、指揮小組緊急磋商,針對實情,采取相關措施。
3、在學校領導的指揮下,處置突發事件的骨干人員迅速到場,維持秩序,控制局面。
4、向公安部門緊急報警,如有傷亡,除現場護理救治外,立即向120求助。
5、現場及時向教育局領導、局值班室匯報情況。
6、配合公安執法部門和市教育局主管部門做好事件的調查、取證、處理及善后等相關工作。
7、寫出事件報告,總結教訓,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實。
8、根據事件發生的'情況,追究相關責任人應負的責任。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清明節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節日,清明節祭掃是每年的一次大規模群眾性活動,為保證清明節期間群眾生產、生活和群眾祭掃活動順利進行,及時應對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特別是嚴防因人員聚xx引發的疫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在疫情總體可控的前提下,以“平安祭掃、節地生態”為主題,認真貫徹殯葬有關政策、法規和文件精神,充分發揮清明祭掃服務保障工作對推進殯葬改革的積極作用,加快推進惠民、節地、生態殯葬,倡導移風易俗,強化行風建設,提高服務水平,實現文明祭掃,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標。
二、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互相配合,屬地為主;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科學決策、及時處置。
三、組織機構設置及職責
為將預案工作落到實處,特成立鎮清明節期間突發事件領導小組,鎮長為組長,副鎮長為副組長,各辦主任、派出所所長和各村(居)委員會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由全鎮9個村委會和1個居委會組成。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火把節,作為中國西南地區多個少數民族的傳統盛大節日,以其獨特的慶祝方式和深厚的文化底蘊吸引著眾多游客參與。為確保火把節活動安全、有序進行,有效預防和及時控制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確保活動期間的公共安全、人員安全及環境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應急指揮部:由活動主辦方、地方政府、公安、消防、醫療、應急管理等部門聯合組成,負責全面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現場工作組:
安全保衛組:負責現場秩序維護、人員疏導、安全檢查等工作。
消防救援組:負責火災撲救、救援搶險等工作。
醫療保障組:負責現場急救、傷員轉運及后續醫療救治工作。
通訊聯絡組:負責信息傳遞、內外協調、確保通訊暢通。
后勤保障組:負責物資供應、臨時避難所搭建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應急預案
火災應急:
發現火情立即報告消防救援組,并啟動初期滅火程序,使用滅火器或就近水源進行撲救。
迅速疏散周邊人群,避免人員傷亡。
消防救援組到場后,根據火勢情況制定滅火方案,迅速控制火源。
人員擁擠踩踏:
現場設置明顯標識和警戒線,控制人流密度。
一旦發現人員聚集過多,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通過廣播、喊話等方式引導人群有序疏散。
安全保衛組加強現場巡邏,及時發現并處理可能導致踩踏的`隱患。
突發傷病:
醫療保障組在活動現場設立急救點,配備足夠的醫療設備和藥品。
一旦發生傷病情況,立即進行初步救治,并迅速轉運至附近醫院。
通訊聯絡組確保與醫院的溝通順暢,及時報告傷員情況。
極端天氣:
提前關注天氣預報,做好防雨、防風、防雷等措施。
如遇極端天氣,立即啟動緊急疏散程序,確保人員安全撤離至安全區域。
其他突發事件:
設立應急指揮中心,保持24小時值班,隨時準備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根據事件性質,迅速啟動相應應急預案,調動各工作組協同應對。
四、后期處置
事故調查:對事故原因進行深入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完善應急預案。
善后處理:做好傷員救治、家屬安撫、財產理賠等工作。
信息發布:通過官方渠道及時發布事件進展及處置結果,回應社會關切。
五、培訓與演練
定期對參與活動的工作人員進行應急知識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和處置水平。
定期組織綜合應急演練,檢驗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一、泳池的突發事件一般是指設備因故障停止工作,物品丟失,溺水。
1、設備故障,及時通知甲方維修人員,查明原因,如實記錄上報至公司。
2、泳客物品丟失,在與其做好溝通的同時協助泳客請求物業協助調看監控,如遇貴重物品無法尋回,可建議泳客撥打110報警。
3、溺水事故:發生溺水,傷亡等事故處理預案
1)、游泳者因溺水,外傷或因個人原因引起的突發性嚴重傷亡事故時,除投入現場專業搶救人員外,其他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待崗休息人員,按原崗位全部上崗,做好安全和疏散人群及工作。
2)、游泳池負責人及甲方負責人在接到通知后應迅速到達現場,判斷事故嚴重程度,按預定方案作出正確處理,切記因慌亂而指揮失誤,導致更嚴重的后果。
溺水事故等級劃分,緊急處理預案:
1)、一級事故
(l)、癥狀:游泳被救起時出現意識喪失,瞳孔放大,呼吸、心搏消失或出現死亡癥狀。
預案:
A、除現場專業技術人員外,所有工作人員一律堅守崗位,如情況危急,立即終止泳池開放,疏散人群。
B、應第一時間將溺水者平放置地,打開其呼吸道,實施人工呼吸、胸外按壓等心肺復蘇的現場急救。
C、迅速撥打120電話,聯系救護車轉送醫院搶救(轉運途中應分秒必爭繼續施救)
D、現場記錄人員如實詳細記錄后向上級主管部門領導匯報,并迅速與其家屬取得聯系。
2)、二級事故
(1)、癥狀:溺水受傷者出現昏迷狀態,呼吸、心搏微弱,嚴重外傷、骨折、大出血,有生命危險。
預案:
A、除現場專業技術人員外,所有工作人員一律堅守崗位。
B、應立即施行心肺復蘇并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現場搶救。
C、迅速撥打120急救電話,聯系救護車轉送醫院搶救。
D、盡快與其家屬取得聯系。
E、向上級部門領導報告。
3)、三級事故
(1)、癥狀:發生一般溺水,較重外傷,但無生命危險
預案:
A、現場作急救處理傷口,包扎。
B、通知家屬到現場接送,必要時送醫院進一步治療。
4)、溺水現場搶救心肺復蘇預案:
1)發現溺水者,應立即搶救上岸,倒水,清除口腔異物(假牙應摘除),舌頭后墜者應拉出。
2)將溺水者放置平地,檢查清醒度,檢查瞳孔是否放大。
3)暢通氣道,如呼吸停止,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
4)檢查頸動脈,如無搏動應立即施行胸外心臟按壓。
5)迅速撥打120,聯系救護車轉送醫院搶救,轉運途中應繼續施行心肺復蘇
心肺復蘇救護流程:
(1)判斷意識,如無反應,立即呼救;
(2)仰臥位,置于地面或硬板上,開放氣道,清理口腔異物,判斷有無呼吸;
(3)如無呼吸,立即口對口吹氣2次,保持頭后仰,另一手檢查頸動脈有無搏動,如有脈搏,可僅做口對口人工呼吸,如無脈搏,立即進行胸外心臟按壓;
(4)每按壓30次,口對口吹氣2次,然后重新定位,再按壓30次,如此反復進行;
(5)心肺復蘇開始1分鐘,或者連續操作四個循環后,檢查一次呼吸和脈搏、瞳孔變化,以后每進行4、5分鐘檢查一次,每次不超過5秒鐘。
二、發生緊急情況時人員的分工:
1)救生組負責現場搶救的同時應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2)、場務組檢票組負責維護場內外的秩序,并疏散圍觀游泳人員。
三、泳客摔傷刮傷的`處理方案
導致泳客受傷的主要因素有:
1)光腳跑跳追逐者;
2)私自混進泳池醉酒者;
3)使用設備不當和設備隱患等。
為確保客人安全,首先以預防為主。在崗員工要時刻關注泳客,發現有安全隱患的行為應及時禮貌制止。對設備設施堅持每天一次排查(救生員負責)杜絕設備隱患的存在。
1、當泳客出現受傷時能及時做出應急處理,必備應急藥品有:紗布、創可貼、酒精、雙氧水、醫用棉簽、氣霧劑、冰塊等。發生泳客摔倒于血而無流血的情況,先攙扶泳客坐下,安撫情緒,密封袋或小冰巾裝冰柜里的冰塊進行冰敷(防止紅腫),然后拿來紗布進行包扎(堅持一定時間,觀查泳客情緒,可叫其稍作休息,一會兒再上藥)。同時安慰泳客(可介紹冰敷的作用和使用效果,讓泳客放心)。待泳客情緒穩定休息后會送泳客離去。
2、當發生泳客受傷情況時(救生員負責)我們首先要及時上前攙扶以示對泳客的關注和禮貌)并查看傷情,了解情況并安撫泳客情緒,視傷勢程度:如小傷口(泳客無情緒)將泳客攙扶至椅子坐好,拿來備用藥品,用棉簽吸濕雙氧水涂于傷口止血,吸濕酒精對傷邊進行消毒,再用棉簽將傷口擦拭干,然后用創可貼貼于傷口。里過程中多與泳客溝遁,多安慰,讓泳客感受到我們的熱情服務和對他傷勢的關注。這樣多數泳客會高興離去,后由項目主管上報公司。
3、如泳客傷勢較重(傷口大,創可貼無法處理的,失血量過多)要及時上報公司,并撥打120急救電話,(必須在一分鐘內完成)。在此過程中員工切勿慌亂、叫嚷、圍觀泳客做好解釋疏散工作。如遇泳客情緒激動的(不論傷勢大小),項目主管要親自安撫。在醫務人員到場前要積極處理泳客傷勢,避免客戶投訴。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1、目的:
停車場發生突發事件時,安管員能夠掌握突發事件正確的處理程序及相關救護步驟和方法,保護顧客生命財產安全及自身的合法權益。
2、范圍:適用于z物業小區停車管理。
3、職責:
3.1安管部負責人負責預案的策劃、培訓和組織。
3.2安管班長負責預案的具體組織和落實。
3.3安管員負責預案的具體實施。
3.4監控中心負責預案實施過程中信息的收集和傳遞,必要時做出正確引導。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車輛損傷事故(指無人受傷)處理:
4.1.1車場內如發生交通事故,監控中心應立即調動安管員控制現場,同時將事件信息通報其他崗位采取必要措施,當班班長立即趕往現場處理,防止肇事車輛及人員逃逸,并將現場情況向監控中心匯報,監控中心第一時間通知安全負責人,必要時向部門經理匯報。
4.1.2處理人員到現場后,要求肇事當事人如實反映事故發生的經過,并進行拍照,做好相應的事件發生經過客觀記錄,并迅速聯系被撞車主到現場進行調解。
4.1.3根據當事雙方的意見,需自行解決的,處理人員僅作事實見證人。需交管部門解決的,處理人員應主動通知中心與交管部門聯系,請雙方等待執法人員的到來。因車輛事故堵塞交通時,現場安管員負責疏導車輛進出,并指引警務和保險公司車輛和人員到事發地點現場。
4.1.4處理撞車事件的人員應注意控制雙方車主的情緒,以協調處理為原則,避免與任何一方發生沖突。
4.1.5如因安管員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車場內車輛損傷而引起的賠償,追究安管工作責任。
4.1.6如因車主原因造成車場公共設施損壞需照價賠償。如因車主原因造成車主本人車輛損壞的,當值安管員除禮貌地和車主明確責任外,可視情況配合車主聯系保險公司,用“雙贏”方式進行處理。
4.1.7在無法確定肇事車輛和人員時,上報部門經理進行處理。
4、2車輛沖崗處理:
4.2.1車場崗發現車輛欲沖崗時,首先采取應急措施,設法阻止,同時聯系監控中心呼叫聲援。監控中心應立即調出現場鏡頭進行監控、錄像,并立即通知安管負責人和服務中心領導前往處理,同時向部門經理確定是否需報警。
4.2.2在阻止車輛沖崗時,崗位安管員應采取必要的自我保護措施。無法阻止時,當值人員須記下其車牌號碼、車型、顏色、駕駛人的基本特征、離去時間、駛離方向,將信息立即向監控中心匯報,并維護好現場秩序。
4.2.3中心應立即與車主聯系并進行確認,必要時保存電話記錄或請其家人到現場簽字確認并妥善保管好沖崗錄像。未經部門經理同意不得播放或轉借。
4、3車輛丟失處理:
4.3.1當值人員發現或接到車輛丟失的信息后,應首先向監控中心匯報,由監控中心第一時間通知部門經理。
4.3.2監控中心應立即通知各崗位安管員加強出入口的控制,同時檢查該車相關記錄,查明進出時間,與車主聯系并請車主出示在本停車場的出入憑證及智能卡,確認事情經過。
4.3.3確認車輛丟失后由部門經理向公司領導匯報,確定是否報警或采取補救措施,同時將車場現場的所有資料封存,以便協助調查。
4、4車場傷亡事故處理:
4.4.1車場內發生傷亡性交通事故,目擊者首先報告監控中心,由監控中心根據人員傷亡情況,第一時間通知部門經理。
4.4.2現場當班班長應于接到通知后的.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并立即聯系監控中心通知受傷者家屬。現場班長對需急救的傷者應立即設法救護,并視情況撥打120急救和送醫院,同時記錄現場情況及事件經過,對現場進行拍照記錄。
4.4.3核實情況(時間、地點、事件概況),通知監控中心向公安部門報警。
4.4.4劃定保護區范圍,布置警戒;疏導車場交通。
4.4.5注意火險,車輛漏油后要及時采取相關措施處理。
4.4.6收集在場人員對車輛事故的反映,并對在場證人進行登記,以便協助公安部門處理。
4、5交通事故初步救護:
4.5.1車輛相撞引起出血休克的急救:解開衣服、領帶、皮帶等物品,使傷者舒展躺下,姿勢保持水平或抬高下半身。
4.5.2頭部有外傷時,不要使頭部低于身體,用衣服或被子將頭裹起保溫。
4.5.3嘔吐時將臉側向一邊,避免嘔吐物進入鼻子或嗆入氣管,嘔吐完后幫助傷者用清水漱口。
4、6大出血處理:
4.6.1首先保護好現場,必要時對現場進行拍照。
4.6.2靜脈及毛細血管出血時,應采用加壓包扎止血法,用干凈的紗布、毛巾、布塊折成比傷口稍大的墊,蓋住傷口,再用繃帶或布帶扎緊。
4.6.3四肢靜脈出、動脈的短時間臨時性出血,應采用指壓止血法。根據血的走向,用拇指壓住出血的血管上方(近心端),使血管被壓閉住,中斷血液。
4.6.4四肢較大的動、靜脈出血時,還可采用止血帶止血法,用動脈止血帶(黑色)、靜脈止血帶(黃色)上肢結扎于上臂上三分之一處。下肢結扎于大腿的中部。結扎時應先將傷肢抬高,書部墊上敷料或毛巾等軟織物,將止血帶適當拉長,繞肢體兩周,在外側打結固定。要標明扎止血帶時間,每四十分鐘放松一次。放松期間可改用指壓臨時止血。
4.6.5注意事項如傷處有骨折時,須另加夾板固定。傷口內有碎骨或異物存在時,不得應用加壓包扎止血法。用止血帶止血,一定要扎緊,如果扎得不緊,深部動脈仍有血液流出。
4.6.6若對內出血或可疑內出血傷者,不要去嘗試止血,應使傷者絕對安靜不動,墊高下肢,迅速將傷者送往最近醫院進行救治。
4.6.7車輛相撞引起頸骨受傷的處理:不要扭動脖子,絕對禁止在事故發生后扭動傷者脖子或肩膀;不要勉強支撐身體;傷者不能走動時應以固定方式用擔架或救護車送往醫院處理。
4.7車輛堵塞車道的處理:
4.7.1如在停車場出入口出現車輛滯留的現象,安全崗位應及時進行疏導,如屬于車主故意開車堵塞通道,安全崗位要保持冷靜,不得與車主發生沖突,并及時通知上級及客服人員進行處理。
4.7.2當車輛發生堵塞時,當值班長要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安排崗位指引其他車輛走應急通道,并做好其他車主的解釋工作。
4.7.3當班機動崗疏散圍觀人群,并在做好車輛警戒的前提下,盡量協調顧客在洽談室等影響較小的區域進行洽談。
4.7.4監控中心人員應將車輛堵塞現場進行攝像取證,并安排班長進行拍照。
4.7.5上級及客服人員到場后,首先對事情進行了解,且在原則范圍內進行協調.如不能解決的,應及時將情況匯報部門經理,經部門經理的同意,可聯系轄區警務室及公安交通部門前來協助處理。
4.7.6如警務部門不能解決或堵塞車影響較大,向公司上級領導匯報并根據指示跟進處理。
4.7.7事情處理后,要及時召集所有安全崗位針對此事件進行分析和總結,并納
入安全管理案例題庫。
4.8停車場突發事件應填寫《突發事件處理記錄表》。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隨著夏季的到來,水上活動日漸頻繁,但其帶來的風險與危害也不能被忽視。溺水事件屢屢發生,事故多發的時間和地點也不定,因此我們需要有一份全面的防溺水安全實施策劃方案,以便在危急時刻依賴其指導和決策。
一、防溺水安全意識的提升
提高防溺水的安全意識,是防范溺水的'第一步。在校內、社區、戶外場所等地,應加強防溺水宣傳教育,宣傳防溺水知識、心肺復蘇、打急救電話等基本常識。同時,加強對兒童的安全教育,增強他們在水上活動中的自我保護意識、預防意識和自救能力。
二、建立防溺水安全機制
成立由有關部門、專業機構等組成的防溺水安全機構,進行日常管理、協調、調查、救援,以提供公共服務。特別是在水域開展活動、舉辦比賽時,應及時設置警戒線、安全帶,建立安全稽查站,引導游泳者按要求使用救生裝備,保障游泳者的生命安全,確保游泳活動的順利進行。
三、加強救援力量建設
為配合防溺水機構,針對不同等級的進水事件組建專業的救援隊伍。該隊伍應該全面具備救援技能,包括水上救援、心肺復蘇、急救等方面,以及對常見的水上軟組織損傷進行身體護理。同時,還應當開展專門的練習、演習、考核,以提高救援隊伍的科學救援能力。
四、完善防溺水裝備
作為防溺水的重要手段,救生裝備indispensable。救生衣、救生圈、救生浮板、救生器材以及用于搶救的哨子、彈簧、纜繩等,應該隨時配備完備、完好、存放有序,以保證消防點、首發點即時機動用兵,圓滿地完成從水中將人進行救出的使命。
五、布置監控設備
水域監控設備具有重要意義。監控設備的安裝應覆蓋水域上空、水面、水下等多個角度,使用高清攝像頭,并可足膝深度的水樣退潮。設備應該及時對監視到的信息進行預警和干預,確保危險信號得到及時的反饋和傳遞,提前預防和避免溺水事故的發生。
總之,“防溺水安全實施策劃方案”不僅是一份工作計劃方案,更是一個需要長期執行的過程,旨在預防和避免千篇一律的溺水事故。我們需要本著“預防為主、救助為輔”的原則,大力展開宣傳教育和機構力量建設,提高防溺水自救和救援能力,并及時引用先進技術,制定有效方案,使廣大人群在奏效的防溺水措施下能夠悠悠然的度過一個無虞的夏日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1.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積極規范預防、控制、應急處置學生公寓突發事件的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所造成的損失和負面影響,有效保障廣大學生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和學生公寓的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
2.編制依據
本預案的制定依據是《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護條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以及教育部和本地關于應對突發事件的規范性文件。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校學生公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4.學生公寓突發事件的界定
本預案所指突發事件是指在本校學生公寓突然發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下列安全事故、事件:
⑴火災事故;
⑵人員擁擠踩踏事故;
⑶內部聚集打架斗毆事件;
⑷外來暴力侵害事件;
⑸危急發病事件;
⑹非正常死亡事故;
⑺自然災害包括臺風、洪水、地震、特大雨雪等災害對學生公寓財產安全和學生人身安全造成危險或實際損害的事件;
⑻后勤保障意外中止,導致學生公寓一時不能正常運行的事件;
⑼其他危及學生公寓財產安全和學生人身安全的突發事件。
以下對學生公寓突發事件簡稱突發事件。
5.工作原則
處置學生公寓各種突發事件要遵循下列原則:
(1)先行控制,隨后處理;
(2)生命安全高于財產安全;
(3)預防為主;
(4)及時、合法、公正。
(5)屬地管理。
(6)鼓勵學生參加搶險救災,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對其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危險的搶險救災工作。
6.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6.1應急組織體系
6.1.1成立我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小組
總指揮:xxx
副總指揮:xx
6.2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小組職責
⑴負責統決策、指揮、協調應急響應行動及善后處置工作,下達應急處置工作指令;
⑵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本地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發生、發展的情況,請示應急處置及善后工作;
⑶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負責與地方有關職能部門協調聯系,以便共同應對、妥善處置事件;
⑷對事件進行調查、分析,追究有關人員的工作責任;
⑸總結學校有關工作經驗和教訓;
⑹突發安全事故處置完畢后,負責完成相關書面總結或報告。
⑺負責其他應當由指揮小組處理的事項。
7.預防和預警
⑴學校各有關職能部門應高度重視學生公寓安全工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明確責任、細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實有關制度和管理措施,有效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⑵加強應急反應機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實踐中運用和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加強人員培訓,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演練活動,不斷提高應對突發安全事件的能力。
⑶完善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方面的儲備,完善突發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設備,確保事故預防、控制和處置必需的經費開支。
⑷學生管理部門、安全保護部門和學校公寓管理組織各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法紀教育,使學生掌握必備的消防安全、公寓財產安全、學生人身安全防范知識,自覺遵守學生公寓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⑸學校安全保護部門和后勤物業管理部門要規范配置學生公寓的消防設備和器材,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整改消防安全隱患;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特種設備進行年檢年審和日常維護檢修;嚴格禁止在學生公寓區內或附近地域貯存或使用各種危險化學物品、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
⑹學校安全保護部門和公寓管理組織要在學生公寓區相關部位設置醒目的安全通道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和各種報警、求助電話公示標志,并安裝必要的安全監控設施,加強對學生公寓區的安全巡查。
⑺學校各單位、各部門組織不應在學生公寓區組織大型聚集活動。如有必要在學生公寓區開展大型聚集活動的,必須嚴格執行報告審批制度,必須預先制定安全保護工作方案,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學校有關部門應當就處置學生公寓突發事件組織必要的演練,但必須周密制定演練方案,確保演練行動的安全和秩序。
⑻學校后勤部門要加強對學生公寓的供水、供電、供暖、通訊等設備的安全檢查與維護,確保后勤保障設施的正常運行,防范各種后勤保障事故的發生。
⑼學校安全保護部門要經常對學生公寓周邊安全環境進行檢查,對學生公寓周邊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及時有效的整執,預防因學生公寓周邊存在的`安全問題而影響學生公寓的安全。
8.信息報告
發生突發事件的現場人員或者首先發現事故的人員,應立即向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小組任何一名成員報告;接到報告的負責人應立即向指揮小組總、副指揮報告。指揮小組領導應迅即到達現場了解情況,并根據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決定啟動信息報告、對外求助和校內應急響應措施。
9.突發事故的應急響應
9.1總體要求
發生各類突發事件時,到達現場的指揮小組成員必須立即決策并指令采取一切可能的自救措施,并按照規定的信息報告方式、渠道和時限向有關部門報告;應根據處置突發事故的實際需要,迅即決定向“110”、“119”、“120”等社會救護機構報告。
9.2分類響應措施9.2.1火災事故
⑴指揮小組立即進入應急狀態,指揮小組成員接報后必須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全力組織開展一切可能的人員疏散、物資搶救及滅火工作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
⑵第一時間內向當地公安消防119指揮中心報警。
⑶在消防隊伍到達現場后,主動提供有關信息,配合消防人員進行人員、物資搶救和滅火工作。
⑷立即采取諸如切斷電源、媒氣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的發生。
⑸立即通知本校醫務人員到達現場;可能造成或已經造成人員傷害的,應立即向120求助。
⑹配合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全力救治。
⑺火災撲滅后立即封鎖現場,以便對事故進行調查。
⑻因火災造成學生人身較大損害的,應盡快通知學生家長;并妥善做好來校的受害學生的家長、親友的接待安置工作。
⑼根據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決定成立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專門工作組,盡快依法、公正、妥善地完成事故調查處理及其他各項善后事宜。
9.2.2人員擁擠踩踏事故
⑴現場公寓管理人員立即開展現場疏導,立即報告指揮小組成員。
⑵指揮小組成員接后應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控制勢,制止擁擠,做好人員疏導疏散工作。
⑶發生人員傷害的,應盡快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救治。
⑷根據現場情況決定向社會救助機構求助。
⑸盡快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并做好相關的情況通報、接待安撫等工作。
⑹組織開展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9.2.3內部聚集打架斗毆事件
⑴現場發現者應當立即向公寓管理員報告,或者立即直接向保護處值班員或負責人報告,或者向校務值班干部報告,或者向學工處領導報告;在學工處責任人和保護處責任人未接到報告的情況下,其他接報人應當在努力勸阻、控制面的同時,迅速向學工處負責人和保護處負責人報告。
⑵學工處負責人、保護處負責人接報后應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立即組織人員果斷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事件、控制主要當事人。必要時可以向110報告,由屬地公安派所出警,采取制止、控制措施。
⑶事件導致人員傷害的,立即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檢查、醫治。
⑷在學校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人的統指揮下,學工處、保護處和有關系部協同迅速開展事件調查取證工作,盡快掌握事件全部真相,并形成調查報告。
應當慎重考慮是否將事件作為刑事或治安案件交由公安處理。如果事件并未產生嚴重人身傷害后果,當事學生能配合調查、認識錯誤、承擔責任,則由學校調查處理。
⑸根據事實,對于凡在事件中受到傷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應當接受嚴重處分的學生,應當通知其家長來校。由學工處負責人、保護處負責人有關系部負責人分別向各該學生家長通報事件真相,取得各學生家長對事件處理的理解和支持。
⑹在學工處負責人、保護處負責人和有關系部負責人的主持下就傷害賠償問題進行調解,公正處理傷害賠償事宜。
⑺根據事實和有關規章,對當事學生作出學籍處理或紀律處分。
⑻跟蹤教育、幫助受到學籍、紀律處分的學生。
9.2.4外來暴力侵害事件
⑴現場發現者應當立即向保護處值班校衛隊報告,或者直接向110報案。
⑵保護處值班校衛隊員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趕到現場,采取果斷措施堅決制止事件發展,控制有關當事人,同時向110報案、向保護處負責人報告。
⑶對外來施暴者,保護處校衛隊員在110警員尚未到達之前,應當先行依法采取必要的強制措施將其控制,不得簡單驅逐。
⑷保護處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事件現場處理工作。
⑸對受到傷害的學生,立即送醫院救治。
⑹保護處負責人與受理事件的公安保持密切聯系,掌握事件調查處理情況,并向學校領導報告。
⑺支持受害學生依法追究侵害人承擔法律責任。
⑻對引發事件以及在事件過程有嚴重錯誤的學生按照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9.2.5危急發病事件
⑴發現事件的學生或公寓管理員應當先行、立即單獨采取或同時采取以下措施:
A向學校值班醫生報告;
B徑行將發病學生送附近醫院;
C報120求助;
⑵有關班主任、輔導員、系部學生工作負責人在得悉事件后應當盡快親自或派員前往醫院看望發病學生,了解病情,并向學校領導報告,請示事件處理意見。
⑶如病情較為嚴重,經醫院救治不能迅速脫離危險的,學校應當盡快通知學生家長。
⑷對于緊急發生的醫療費用,學生本人及其家長暫時未備的,學校應當先行墊付,待后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⑸經醫院救治已脫離危險,但尚需較長時間繼續治療和康復的,應當辦理休學。
9.2.6非正常死亡事故
⑴學生公寓突發學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學校應當立即啟動應急機制,在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小組的統指揮下立即采取以下先行措施:
A向上級主管理部門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門作出事故初報;
B向當地公安、醫療部門報告,由其作出權威的非正常死亡原因認定,以便進一步認定責任。
C通知非正常死亡學生的家長。
⑵非正常死亡原因確認后,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有關部門作出正式書面報告。
⑶在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有關部門的協調下,學校迅速成立事故處理組織,組建責任認定、善后調處、對外聯絡、人員接待、信息發布等專門工作小組有序開展相關工作。
⑷處理非正常死亡事故,應堅持事實清楚、責任明淅、以人為本、依法辦事、公平公正。要防范可能發生的矛盾激化、事態擴大等情形。
⑸事故處理完畢后,對事故進行全面總結,并上級主管部門作出終結報告。
9.2.7臺風、洪水、地震、特大雨雪等自然災害對學生公寓財產安全和學生人身安全造成危險或實際損害的事件
⑴根據氣象預報,在災害性天氣到來前,學校后勤部門應對公寓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后勤保障設施等進行安全檢查;如確認其難以抵御即將來臨的災害性天氣,則應通知并協助學生公寓提前將學生疏散到安全地帶。
⑵災害性天氣已經來臨,并構成對學生公寓的危險,學生管理部門則應立即組織學生疏散到安全地帶。
⑶院、系兩級學生工作者和班主任、輔導員等應與學生同患難與共,做好受災學生的安置和心理安撫工作。
⑷對因災患病或受到人身損害的學生進行及時有效地救助。
9.2.8后勤保障意外中止事件
⑴事件發生后,公寓管理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后勤管理處、學生工作處、保護處,接到報告的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向各自的主管領導報告。
⑵后勤部門應迅速組織搶修,盡快恢復后勤保障。
⑶學生工作部門應組織足夠的學生工作者深入了學生公寓,向學生說明情況,對學生生活作出臨時性安排,穩定學生情緒,防止發生群情不穩。
⑷保護處立即安全保護力量進入學生公寓,防止發生意外安全事件,維護學生公寓的秩序。
10.附則
1、本預案未盡規定的事項,由應急指揮機構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以指令決定。
2、本預案由學院學工處、保護處、后勤管理處聯合負責解釋。
3、本預案自頒布之日起生效;本預案生效后,此前與本預案有抵觸的規定即行失效。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一、預案目標:
確保人員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減少財產損失。
二、應急響應組織與領導
1. 設立應急指揮部,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組織指導暴雨應急救援和避險工作。
2. 充分利用現有的`應急通信設備和媒體,確保及時傳達和共享信息。
3. 在暴雨天氣之前,加強與氣象部門的聯系,獲取天氣預報和實時信息,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三、預警與警報措施
1. 緊密關注天氣預報和實時信息,及早預警,向相關部門、社區和居民發布預警信息。
2. 設立應急廣播、短信群發、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及時通知群眾。
3. 在特別危險區域設立警報裝置,一旦危險發生,及時觸發警報。
四、應急救援措施
1. 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排水設施的檢查和維護工作,確保排水正常暢通。
2. 設立救援隊伍,提前進行培訓和演練,確保人員熟悉應急救援工作。
3. 在易澇區域設立臨時救援點,配備相應的救援設備和物資。
4. 配備救生艇、救生衣等,確保水上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5. 協調相關部門,確保通訊、電力等基礎設施的穩定和可靠運行。
五、避險措施
1. 做好防水措施,如封堵門窗、擋水板、堆放沙袋等,防止水進入室內。
2. 對易澇區域的建筑、住戶進行排查,協助做好臨時疏散工作。
3. 強化安全宣傳,在危險區域設置標識,提醒群眾注意安全。
4. 加強社區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理一些已經出現的隱患。
六、應急救援后續工作
1. 救援結束后,及時記錄整理救援過程和匯總救援數據。
2. 對救援工作進行總結和評估,發現問題和不足之處,及時進行改進。
3. 在應急演練中加強暴雨應急救援的培訓,提高應對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
20xx年高考及中考即將舉行,為科學、規范、有序應對突發急傳染病等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確保廣大考生、監考教師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使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本應急預案所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考場出現的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為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應急處置的管理辦法,完善各項措施,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二、監測預警
對高考、中考前及考試中的.本地疫情進行監測評估,對賓館飯店飲用水和公共場所衛生進行巡查,宣傳注意事項,預防群體性公共事件的發生。
三、信息報告
考試期間,市縣(區)兩級疾控和衛生監督部門要實行24小時值班。各縣(區)衛計委值班人員接到發現疑似病例、確診病例等流行傳染病和群體性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后,做好登記工作,并立即向單位領導匯報,由單位負責人以最快方式向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報告。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在確定為突發事件后,向市縣(區)招生考試工作委員會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得瞞報、緩報、謊報和遲報。
四、應急處置
1、各縣(區)衛計委統一指揮安排救護車、急救醫護人員和藥品;對考場考生出現的突發狀況進行現場處置。市縣(區)120急救指揮中心增添力量,準備待命,隨時實施救助。
2、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后,指派市縣(區)疾控和衛生監督部門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件發生現場進行調查,對可疑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采取臨時控制措施,組織人員到救治中毒病人的單位或傳染病收治定點醫院進行調查,了解突發事件發生時間、經過、涉及人員及傷亡人數等情況,并將有關情況隨時向市衛生計生委進行匯報。
3、對中毒現場進行衛生學和流行病學調查,必要時采集可疑產品樣品或非產品樣品進行實驗室檢驗。若懷疑投毒,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
4、對中毒人員逐個進行個案調查,明確最早出現的中毒癥狀,主要癥狀與潛伏期,必要時采集病人吐瀉物進行實驗室檢驗。并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個案調查登記表》。
5、中毒原因查明后,要及時寫出調查報告,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6、發生流行傳染病時,市縣(區)疾控部門要立即組織專業人員到現場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樣品采集、消毒處理等工作。
五、組織領導
高考及中考期間成立市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協調組,市衛計委主任李桂霞任組長,市衛計委副主任段民夫、盧志剛、魏桂梅任副組長。
指揮協調組下設三個專業處置組,指導全市應急處理具體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1、醫療救治組
組 長:段民夫
副組長:張勇剛 馮忠東 曹立新
成 員:楊 冰 郭 華 高俊玲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馮忠東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具體工作。通訊工具保持24小時暢通,值班電話及傳真:291xxx5
2、流行傳染病應急處置組
組 長:盧志剛
副組長:張孝三
成 員:王化慶 時 凱 劉建 徐彩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王化慶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具體工作。通訊工具保持24小時暢通,值班電話及傳真:298xxx
3、飲用水、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處置組
組 長:魏桂梅
副組長:徐 軍
成 員:李新生 周秀晴 龐國志 吳連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徐軍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具體工作。通訊工具保持24小時暢通,值班電話及傳真:29xxxx
各縣(區)衛計委可按參照建立相應應急處置工作機制。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4
校園傷害是學校中發生最多、統計最難、最具隱蔽性、對受害者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影響最普遍的傷害。它常常以恃強凌弱、毆打謾罵、惡意嘲弄、散布謠言、敲詐勒索、排斥和性侵害的形式出現。校園傷害不僅是行為健康問題,也是可能逐漸演變成刑事犯罪的問題。
對校園傷害的預防可以著眼于預防校園暴力行為和校園性侵害。
1、預防校園暴力行為
(1)如何預防學生之間的暴力傷害
◎對在校學生加強法制教育。我國在1999年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使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有法可依。學校要依照法律做好預防違法犯罪教育,從根源上預防學生之間的暴力行為。學校要教育學生遵守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道德規范,樹立自尊、自律、自強意識,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及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用法律保護自己。
◎避免使用粗暴的教育方法,耐心細致地加以引導,關注學生心理問題。導致學生之間暴力行為的原因,一是在不良的生活環境中,受來自各方面的不良影響,養成不良習慣后的自發施暴行為;二是鑒別是非的能力較差,在他人教唆、引誘、脅迫的條件下發生暴力行為。對學生之間的暴力行為要仔細查找原因,分析他們的心理狀態以及家庭生長環境,有針對性地對其進行教育,幫助他們認識到自己的不良行為對自身發展的影響。千萬不要采用粗暴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學校和班主任應該關注個別學生的教育,防止個別學生出現行為問題,尤其是殃及他人的行為問題。
◎學校必須每周清查學生攜帶管制刀具情況,及時收繳并建立臺帳。
◎學校的雜物房及時上鎖,空地的紅磚礫石及時清除,以免學生將其當作武器。
◎學校廚房切菜用刀用完后及時收藏保管。
◎準確判斷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對于學校和教師來說,能夠及時了解學生情況,特別是有行為問題學生的情況非常重要。
(2)如何預防社會人員的暴力傷害
對于預防社會人員的暴力傷害事件,學校可以從下列幾個方面開展工作:
◎制定緊急預案:學校要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預防各類校園暴力事件的預案,一旦發生校園暴力,立刻啟動預案,迅速控制局面,防止局勢擴大。
◎加強校門管理:加強對校門的管理是避免校園傷害發生的重要舉措。對校門的管理,首先要選擇有責任心的人員值班,及時鎖校門,建立來訪登記報告制度。防止無關人員、禽畜(如:狗等)和外來車輛隨意進入校園。有條件的學校可利用現代技術手段加強防范,如安裝電子監控與自動報警設施,并將校內監控報警系統與當地公安部門聯網。
◎努力化解矛盾:學校在處理家長與教師、學生家長與家長存在的矛盾時,要從多方面考慮,應防止學校領導與家長、教師與家長、學生家長與家長之間的矛盾激化。有時矛盾的激化能誘發校園傷害事件的發生。在處理學生違規行為時也要慎重,對各類學生均應給予改過的機會,不能把學生逼得無路可走,防止因處理問題不當而導致校園暴力的發生。
◎認真了解和研究校外暴力團伙的情況:對校外暴力團伙或個人應認真分析,特別要收集相關的證據。對帶有惡霸或黑 社會行為的暴力團伙,應謹慎對待。當掌握確鑿證據后,可協助當地公安部門采取打擊措施。
另外,對校內及學校周邊的精神疾病患者,也要做到心中有數,防止精神疾病患者發病時造成校園暴力的發生。
2.預防校園性侵害
(1)對學生進行預防性侵害教育
首先要讓學生懂得什么樣的行為是性侵害行為。要讓孩子懂得自己身體的.哪些部位是不可隨便讓別人觸摸的,與異性須保持一定距離。學校要開設性教育講座,讓學生清楚地了解如下內容:
◎在學校內或上學和回家的路上要結伴而行,不要到四周沒人的地方去,千萬不要為了圖方便走近路。
◎不要輕易接受陌生人或他人的飲料和食品。
◎指導學生建立正確的性觀念:任何人提出的性接觸,都要斷然拒絕。
◎讓學生知道身體某些部位是屬于個人隱私,別人是不可以隨便碰觸的。
◎讓學生學習分辨不同形式的觸摸,哪些是可以的,哪些是不可以的,對于不當的身體接觸,要勇敢地說“不”。
◎陌生人或熟人都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應避免獨自在無人的場所逗留。
◎遇到類似問題,不要因受加害人恐嚇不敢說出來,要及時向家長和可信任的成年人報告,以免造成更大的傷害。
(2)對教師的管理和關注
學校要加強教師隊伍的管理,注重師德師風教育。要對教師的生活進行規范指導,豐富教師的現實生活和精神世界。同時,學校要關注教師心理健康,對有問題的教師重點進行心理健康輔導。
(3)對家長的教育
受傳統觀念影響,多數家長羞于向孩子講授性知識,這容易導致孩子形成錯誤的性觀念,甚至形成不健全的人格心理。更嚴重的是,好奇心強的孩子可能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如色情 網 站、黃色碟片等去尋找答案,這就使他們容易受到這類媒體的負面影響,對其身心發展極其不利。學校有必要幫助家長補上性知識與性教育這一課。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
為能及時、妥善、有效地處置旅游團隊在旅游過程中可能遭遇的突發事件,防止損害后后果擴大,特制定本《旅游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
一、一級突發事件
一級突發事件:指由于不可抗力導致航班延誤、取消,機場、公路、景點關閉,團隊受阻、滯留,行程延誤、變更,游客集體拒絕登機或單方中止行程,不接受旅行社或有關方面善意安排并采取極端行為等突發性事件。
處理辦法:
(一)本地事件:事發第一時間,導游或領隊應及時向業務部門報告,業務部門得知消息后,應立即向所在經營單位分管領導報告,分管領導應及時作出明確的`處理意見,并趕赴現場協調處理。必要時,可請求省市旅游局派員協助處理。
(二)省內事件:突發事件在省內州、市發生的,分管領導應視情況緊急程度,親自或指派負責人前往事發地協調處理。必要時,可請求省市旅游局與事發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聯絡,參與處理。
(三)省外事件:事件發生在國內其他省(市、區)時,一般情況下,分管領導應親自與對方地接社(或全陪)協調,請求協助處理和取證,特殊情況,報經公司同意后,派人前往事發地協調處理。必要時,可通過省旅游局與事發地旅游局聯絡,請求協助。
(四)國外事件:事件發生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分管領導處理時,原則上應指令業務部門與境外地接社協調,通過領隊督促地接社按我公司要求妥善處理。必要時,應請示旅游、公安、外事等政府主管部門,通過涉外渠道進行處理。黃金周期間,應向各假日辦報告請示 。發生一級突發事件時,領隊、導游、組團社、地接社都有取證責任。
二、二級突發事件
二級突發事件:指由于旅行社或第三方的過失或疏忽,導致游客人身傷害、貴重物品(證件)損毀、被盜,出入境被拒,團隊行程嚴重受阻,或旅游目的地突發重大疫情、恐怖事件,集體食物中毒、團隊(游客)被強行留滯或團員失蹤、棄置滯留不歸、意外死亡等突發性事件。
處理辦法:
發生上述突發事件時,分管領導接報后,應在第一時間摸清事件真實情況,立即報告公司周新民總經理,由周新民總經理召集負責人、當事部門及相關人員,研究處置方案,必要時請示省市旅游局。發生二級突發事件時,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向責任險或意外險承保保險公司及時報險,協調處理。
三、三級突發事件
三級突發事件:指由于自然災害或重大交通事故,犯罪行為等導致游客多人傷亡(財產重大損失或集體境外滯留、失蹤)等突發事件。
處理辦法:
分管領導接報后,應在第一時間了解事件詳情,并立即報告周新民總經理,由周新民總經理召集相關負責人,組成事件處理領導小組,研究方案,分頭實施。
發生三級突發事件,應按程序及時向行政主管部門、保險公司、交通管理部門、公安邊防、外事部門、國家旅游局和康輝總社領導報告請示 。
注:所謂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本預案自2012年8月1日執行。執行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報告公司旅游管理總部。處理事故及投訴的程序仍安國家旅游局及公司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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