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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么編制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全飲水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1
—、總則
(一)編制目的。為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而產生的損害,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的生命健康,穩定廣大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正常秩序,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按照上級的具體部署和要求,結合我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現狀,特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件》《地質災害防治條件》《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件》等國家法律、法規;《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河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意見》《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等部門規章、地方性相關法規等。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的事故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分級建立鄉鎮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在縣政府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組織開展事故處理、事故搶險、供水恢復、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工作。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縣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請求上一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各級應急指揮小組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在供水事故處理和控制中,以保證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為重點,采取強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圍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四)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全縣范圍內縣、鄉鎮、村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6.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困難的。
二、基本情況
(一)自然地理情況。商水縣位于北緯33°18-34°45,東經114°15-114°53之間,地處豫東平原,屬淮河流域,總面積1270平方公里。商水縣地勢平坦,地面高程一般在52-42米之間,地面坡降1/7000-1/8000,由西北向東南傾斜。商水縣位于中緯度地帶,屬暖溫帶大陸性氣候,多年平均氣溫14.6℃,多年平均降雨量815.9毫米,年平均日照1909小時,多年平均無霜日221天。各季降雨分配不均,七、八、九三個月占全年降雨量的60%,水量由南向北遞減,多年平均蒸發量1300毫米。
(二)社會經濟發展情況。商水縣總面積1270平方公里,耕地面積142萬畝,全縣轄20個鄉鎮、3個街道辦事處,595個行政村(社區),總人口125.36萬人,常住人口89.21萬人,從城鄉結構看,城鎮常住人口31.81萬人,農村常住人口57.40萬人。商水縣是典型的平原農業縣,土地資源較好,適合各種農作物種植,主要作物有小麥、棉花、玉米、大豆、花生、西瓜、甜瓜、各種蔬菜等。
(三)水資源開發利用概況。我縣水資源多年平均總量為3.14億立方米,其中地表水為1.66億立方米,地下水為2.01億立方米。經測算,2008年全縣地表水的供水能力為6631.5萬立方米,地下水為13082萬立方米;總供水能力為19713.5萬立方米。由于水資源可利用量受降水、地形、地質、工程設施、管理水平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地區分布差異明顯,目前地表水利用率較低,隨著水利建設事業的發展,地表水水資源可利用率將會不斷提高。
(四)農村飲水安全現狀。目前,全縣已建成千噸萬人農村飲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19處,打飲水安全井108眼,配套潛水泵、變頻設備、增壓泵、自動化控制及監控設備19套。共解決全縣574個行政村122.94萬農村居民飲水不安全問題,實現了村村通自來水,自來水普及率100%,供水保證率99%,日供水能力3.8萬立方米。
三、指揮體系及職責
縣政府成立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應對全縣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各鄉鎮成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鄉鎮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有關供水單位應設立供水安全應急機構,負責本單位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
(一)縣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與職責。設立商水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縣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水利的副縣長擔任,縣發改、財政、水利、應急、民政、衛健、公安、交通、電力、教體、生態環境、融媒體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組下設應急辦公室及專家組,應急辦公室設在縣水利局,聯系電話:0394-5441612,辦公室主任由水利局局長兼任。
1.領導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了解掌握村、鎮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縣鄉鎮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公安、交通、水利、教育、生態環境、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2.領導組辦公室職責。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起草全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全縣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領導組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交通、教育、公安、水利、生態環境、衛生健康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縣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3.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縣發改委: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程規劃的報批、項目審批、計劃下達以及項目建設與管理的監管工作。
縣水利局:負責全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建設、管理,負責提供農村飲水安全重大事故信息、預案以及工作方案,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縣財政局:保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急經費及時安排下撥,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經費使用的監督和管理。
縣民政局:負責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縣衛健委和疾控中心:負責農村遭受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飲用水源的衛生保障。
生態環境商水分局:負責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做好縣內水源地保護工作,負責制止向河流、水庫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體廢物的行為,應急處理水污染事件。
縣公安局:負責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應急搶險物資車輛和突發事故受災群眾救護車輛的道路通行。
縣融媒體中心: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法規、政策的宣傳,及時準確報道事故處理工作。
縣教體局:負責對全縣學校師生飲用水情況的收集,做好學校師生應對供水突發性事故的相關工作。
縣電力公司:負責突發性事件的臨時和永久性供電,確保供電暢通。
4.專家組職責。專家組由供水規劃、設計、水環境監測、衛生防疫、生態環境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領導組的技術支持工作。參加領導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領導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受領導組的指派,對事故處理給予技術支持。
(二)鄉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鄉鎮成立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轄區內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擬定鄉鎮供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本鄉鎮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鄉鎮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供水單位要按照本預案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四、預防和預警
(一)預防。
1.監控機構。縣水利局負責全縣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并公開飲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0394-5441612),多渠道獲取飲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縣政府及上級領導機構報告。
2.信息監測及收集
(1)旱情信息:對縣域范圍內旱情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及以上旱災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向縣委、縣政府報告。
(2)水污染信息:對縣域范圍內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水污染事故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及以上水污染事故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向縣委、縣政府報告。
(3)供水工程信息:對縣域范圍內地震、洪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等事故進行全面監測,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及時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3、信息報告。農村飲水安全組織機構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事件。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二)預警
1.預警。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信息監測和收集,認真組織討論分析,對可能發生的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四級:I級(特別嚴重)、II級(嚴重)、Ⅲ級(較重)、IV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Ⅰ級(特別嚴重):突發事件造成2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的。
(2)Ⅱ級(嚴重):突發事件造成1至2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3)Ⅲ級(較重):突發事件造成0.5-1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4)Ⅳ級(一般):突發事件造成0.1-0.5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2.預警發布。預警信息應標明突發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釆取措施和發布機關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指揮體系。
(1)全縣應急預案。縣水利局負責編制完成全縣供水安全應急預案。
(2)鄉鎮應急預案。鄉鎮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縣政府備案。
(3)供水單位應急預案。供水規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單位要制定本單位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縣應急辦公室備案。
五、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立即向上級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置。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獲取信息后,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對應全縣飲水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縣級飲水安全應急領導組負責全縣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揮調度。鄉鎮飲水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應隨之自行啟動。
(二)應急響應的分類
1.Ⅰ級應急響應:當發生特大飲水安全事件,造成20000人以上飲水不安全時,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到達現場,布置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
(1)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市政府及市應急辦公室。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鄉鎮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鄉鎮應急機構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縣級工作組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后,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市政府和市應急辦公室備案。
2.Ⅱ級應急響應:當發生重大飲水安全事件,造成10000人以上20000人以下飲水不安全時,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到達現場,布置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縣級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政府。并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鄉鎮相應機構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后,由縣級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市應急辦公室備案。
3.Ⅲ級應急響應:當發生較大飲水安全事件,造成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飲水不安全時,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到達現場,布置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應急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政府。同時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鄉鎮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應急事件發生后,相關供水單位應立即向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縣政府及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備案。
4.Ⅳ級應急響應: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造成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飲水不安全時,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到達現場,布置啟動Ⅳ級應急響應預案。
(1)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應急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政府。同時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鄉鎮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應急事件發生后,農村供水單位應立即向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鄉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工作會商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后,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召集,縣發改、水利、財政、民政、衛健(疾控中心)、生態環境、公安、交通運輸、融媒體等部門參加。邀請市水務局分管領導和有關專家到會指導,進行工作會商。宣布進入特大飲水安全事件緊急狀態后應實施臨時性措施和行政命令,調動縣有關職能部門啟用備用水源應急送水。
(四)工作部署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發布農村飲水安全緊急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緊急會議,動員組織縣有關部門開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主要負責同志應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安排好群眾生活,保持社會大局穩定。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五)部門聯動
按照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根據各成員單位職責和工作需要,明確各部門、各單位的具體任務和要求。在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當飲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縣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農村飲水供應。
縣公安部門組織力量維護供水用水秩序,保護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搶水等事件的發生。
縣發改委負責指導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處置工作計劃編制督導與上報。
縣水利局派出工作組,按照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部署,提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并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縣民政局牽頭深入缺水區,核實災情,提出救災方案,并向市民政局申請救災資金。
縣財政局及時籌措下撥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經費,用于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協同水利局向市財政局申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資金。
縣級醫療機構、疾控中心、各鄉鎮衛生院要按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部署,負責事故發生地人員的救護。事故發生地應急機構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應急搶險物資車輛和突發事故受災群眾救護車輛的道路通行。
(六)方案啟動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恢復建設。
(七)宣傳動員
縣融媒體中心除適時報道有關進展情況和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中的典型經驗、事跡外,要重點做好特別嚴重缺水緊急狀態的工作實施、水資源統一管制和配給及節水限水措施的宣傳報道。
(八)響應結束
1、應急響應結束的條件。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災區居民飲水恢復正常后,該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結束。
2、應急響應結束的發布程序。Ⅰ級應急響應結束的發布,經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領導小組全體會議審議后,由組長發布結束命令并在縣電視臺公布;Ⅱ級、Ⅲ級應急響應結束的發布,經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領導小組副組長后,由副組長發布結束命令并在縣電視臺公布;Ⅳ級應急響應結束的發布,由鄉鎮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結束命令。
六、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各級水管部門要盡快成立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飲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各級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24小時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三)資金保障。縣財政部門設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本級政府,申請動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四)物資保障。發生事故時,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由縣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供水規模在2000人以上的農村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五)醫療衛生保障。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領導機構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根據需要調配醫療衛生專家,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運輸保障。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七)技術保障。建立縣級飲水安全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加強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
(八)治安維護。公安部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搶險救災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七、后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單位和縣、鄉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恢復重建工作由縣水利局負責。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衛生健康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縣政府對參加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2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我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全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鎮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范圍內,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6)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二、應急機構及職責
(1)應急機構
成立龍溪鎮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由朱敏輝(黨委書記)擔任總指揮,副總指揮由吳寧寧(鎮長)、周偉福(人大主席)擔任,農業口、綜治辦、黨政辦、環保站、文化站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其主要負責同志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水管站站長華平山兼任。各村(居)相應成立應急指揮機構。
(2)部門分工及職責
指揮部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有關重大飲水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及時了解掌握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向鎮政府和上級水務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在應急響應時,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相應指揮機構的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上報;協調指導事發地相應指揮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部門組織救援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鄉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其他成員: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科學安全。
三、預防與預警
重點預防對象及其責任
(1)重點預防對象:供電設施、供水泵、供水管網、供水井、水質。
(2)重點搶修的設施:供電線路、變壓器、開關柜、變頻器、消毒柜、水泵管、電纜線、水泵、輸水管網、閘閥、井管等。
四、信息監測和收集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水管站)負責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并公開農村飲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全區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鎮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五、信息報告
農村飲水安全組織機構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要第一時間向應急指揮機構報告。供水單位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檢測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社會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報告突發性事件。
信息內容包括: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災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六、預防工作
增強群眾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做好飲水安全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
各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科學編制供水計劃,注意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
各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建立健全重大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為解決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七、預警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嚴重)、Ⅲ(較重)、Ⅳ(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紅色預警Ⅰ級(特別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并發布紅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2萬人以上(含2萬人,下同)或分散農戶4萬人以上(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3(含3人)人以上死亡可50(含50人)人以上出現集體中毒事件;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鄉鎮2萬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橙色預警Ⅱ級(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并發布橙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下,影響范圍為1萬人以上(含1萬人,下同)2萬人以下或分散農戶3萬人以上4萬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2人死亡或30人(含30人)以上5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1萬人以上2萬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黃色預警Ⅲ級(較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并發布黃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0.5萬人(含0.5萬人,下同)以上1萬人以下或分散農戶1萬人以上3萬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含10人)人以上3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0.5萬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藍色預警Ⅳ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并發布藍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0.1萬人(含0.1萬人,下同)以上0.5萬人以下或分散農戶0.5萬人以上1萬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5人以上1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鄉鎮0.1萬人以上0.5萬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八、預警發布
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報鎮人民政府同意后在廣播、微信等信息平臺上發布。農村飲水安全主管部門要積極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微信等多種形式發布預警信息。有關部門要確保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在有效時間內到達有效用戶手中,使他們能及時采取有效防御措施,達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目的。
預警信息公告內容應包括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手機短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
九、應急響應
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立即向上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鎮政府報告,并進行先期處理;村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30分鐘內向上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鎮政府報告。
對應農村飲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指揮調度。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
2、Ⅰ、Ⅱ級響應
紅色預警發布后,啟動應急預案Ⅰ級響應;橙色預警發布后,啟動應急預案Ⅱ級響應。
3、工作部署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發布農村飲水安全緊急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緊急會議,動員組織有關部門開展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
發生Ⅱ級以上事件時,應急指揮部必須第一時間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組織干群進行先期處置,并配合工作隊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出現突發事件后,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與鎮政府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時恢復供水。
4、方案啟動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新聞宣傳部門除適時報道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處置情況及典型經驗、事跡外,要重點做好特別嚴重缺水緊急狀態下的水資源統一管制、配給和節水限水措施的宣傳報道。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報告鎮人民政府、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恢復建設和管理。
十、保障措施
按照職責分工,落實人員,明確任務,根據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指揮部制定搶險、各類救援物資儲備調配方案,協助鎮政府、民政部門等有關部門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發生事件時,由鎮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度,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中毒事件后,應急指揮部組織衛生部門和鎮政府派出醫療衛生隊伍,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處置,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做好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十一、調查與評估
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后一周內,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應向上級指揮部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經驗教訓等。
應急指揮部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十二、附則
本預案列入部門預案管理,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縣水務局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防止和減少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發生,建立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地搶險和應急處理機制,切實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保證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編制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橫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鄉行政區域內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洪災、火災導致農村飲水安全水源工程、凈化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破壞。
5.因人為破壞引發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6.其他原因導致飲水困難的。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原則
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原則
在鄉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分級建立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建立相應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協作原則
以鄉人民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原則
突發事件發生以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根據應急要求快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在飲水安全事故處理和控制中,以保證農村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為重點,采取強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圍降到最低程度。
二、等級劃分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制和影響范圍等因素,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分為四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一)Ⅰ級飲水安全事件
Ⅰ級飲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因水質污染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
2.因飲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致使4個以上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4個以上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
(二)Ⅱ級飲水安全事件
Ⅱ級飲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質污染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
2.因飲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造成2個以上4個以下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2個以上4個以下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
(三)Ⅲ級飲水安全事件
Ⅲ級飲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25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質污染疏散轉移群眾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
2.因飲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造成1個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1個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
(四)Ⅳ級飲水安全事件
Ⅳ級飲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3人以下死亡或25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質污染疏散轉移群眾5000人以下。
2.因飲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一個或多個自然村水源地取水中斷。
3.因自然災害或水源地水質污染造成農村一個或多個自然村水源地取水中斷。
三、應急機構及其職責
(一)指揮體系
成立鄉農村飲水安全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李愛儉鄉黨委副書記、鄉人民政府鄉長
副組長:
成員:
負責組織領導全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黨政辦,主任由蒙思賢同志兼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各村(社區)也要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具體負責本轄區的飲水安全應急工作。
(二)飲水安全組織機構的職責
1.鄉農村飲水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了解掌握全鄉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飲水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應急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鄉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派出所、水利、財政、民政、衛生、鄉村建設服務中心、供電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實施全鄉范圍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5)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全鄉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突發性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組織指導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公安、水利、衛生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存在隱患的工程進行不定期檢查;負責傳達和執行自治區、市、縣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2.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鄉政府:負責組織響應全鄉因洪澇、干旱等自然災害和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救援工作,協助其他領域事故(事件)引發的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救援工作。擬定本鄉農村飲水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制定本鄉應急預案;掌握本鄉農村飲水安全信息,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件情況;指揮協調本鄉農村飲水安全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鄉農水站:負責協助全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管理,負責協助提供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預案以及工作方案,負責協助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負責協助做好區域內水源地保護工作,負責協助制止向河流、水庫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體廢棄物的行為,應急處理水污染事件;負責協助飲用水源水質監測。
鄉財政所:保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急經費及時安排下撥;負責經費使用的監督和管理。
鄉民政辦:負責對受災群眾,經災害應急救助、過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難且符合低保條件的.受災家庭的生活保障工作。
鄉衛生院、鄉衛計所:負責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飲用水源的衛生保障。
派出所:負責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
鄉文廣站: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法規、政策的宣傳。
鎮龍供電所:負責突發性事件的臨時和永久性供電,確保供電暢通。
3.農村飲水安全管理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預案,農村飲水工程管理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組織相關演練。
四.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
鄉政府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單位要成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處置。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電信部門要保障通訊線路的暢通。
(三)資金保障
由鄉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鄉政府審批,申請調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四)物資保障
發生應急事件時,各級應急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由鄉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供水規模在1萬人以上的村鎮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五)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鄉應急領導小組協調有關單位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運輸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鄉應急領導小組協調消防、水利、交通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性吃水困難、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
(七)治安維護
鎮龍派出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五、后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后1周內,農村飲水安全管理單位和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分別向市應急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鄉政府負責協調市水利局、市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待上級部門審批后組織實施。要繼續協助水利部門對水質的監測,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的要求,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鄉政府要對為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鄉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管理,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通過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鄉政府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由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4
一、編制背景、目的
由于我鎮主要飲水工程基礎較薄弱,農村群眾供水方式主要以集中供水供水為主,余下為聯戶井和單戶井,水源主要為地表水,水量受季節影響較大。季節性缺水主要集中在春冬兩季。分布在全鎮、各村(居)、社水源相對匱乏的地方,較為分散。農村飲水安全是“兩不愁、三保障”和提高群眾滿意度的重要內容,是關乎群眾生產生活和生命健康,是脫貧退出的重要考核指標。依據《四川省村鎮供水應急預案》,為助推全鎮脫貧攻堅,保證農村群眾飲水安全,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強化領導
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防為主、有備無患”的總體要求,鎮、村(居)兩級聯動,分級負責,確保缺水農戶飲水安全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三、組織體系與職責
在鎮黨委政府統一指揮下,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長由鄉長xxx擔任,副指揮長由黨委副書記xxx擔任,成員由xxx、xxx、xxx、xx、xxx、xx、各村(居)自來水管水干部組成,下設辦公室在鎮農業服務中心,xxx兼任辦公室主任,xx和xxx二同志協助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電話:xxx。
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及時掌握全鎮飲水基本情況,及時向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重大問題,提出應急措施建議,具體指揮、調度、協調處理,確保第一時間掌握問題、第一時間解決,確保群眾飲水安全,確保社會穩定。
四、主要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飲水不安全時,應急處置指揮部值班制度與鎮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實行鎮干部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對農村出現飲水問題,各村(居)能夠解決的,應在當天內上報處理結果;各村(居)不能解決的,需要應急處置指揮部出面調度,應在發現問題半小時內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確定應急備用水源。對于可能出現季節性缺水的村社,要確定應急備用水源,以備急時所需。同時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暢通工作,保障應急所需。
4.應急措施。
①對少數偏遠吊腳戶存在季節性缺水,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備有送水車輛,及時送水應急,確保群眾生活用水不受影響。可利用附近區域水池或其它儲水設施設備(水缸、水桶等)緩解季節性缺水、因旱缺水。
②針對山洪、地質、暴雨災害的,采取補充維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進行處理。
③針對水質污染的發布緊急通知,通知到戶到人并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采取措施補充水源。
④針對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補充水源、應急送水等多種措施予以解決。
⑤針對水質不達標(集中供水、分散供水)的,采取絮凝、沉淀、消毒藥物等措施進行處理。
⑥預備應急車輛準備2臺,應急人員10名(民兵預備役)。
⑦做好水質達標送檢及醫療衛生應急保障工作。
5.應急信息和維穩工作由辦公室統籌。
五、應急響應
1.應急處置。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居)報告后,應立即向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同志報告。
2.應急會商。應急處置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組織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會商,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及時向市水務局報告。
3.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傳達有關單位執行。
4.應急管控。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六、保障措施
1.經費保障
鎮政府應保障應急工作經費,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的物資、監測、工程建設等費用。
2.通訊與信息
保證應急信息報送所必需的通訊設備,做到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傳真等現代通訊手段。
3.宣傳動員
組織應急演習,并及時總結,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件期間,各有關單位要積極協助做好群眾工作,保持社會穩定,并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
七、各村(居)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農村供水管理制度和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鄉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根據明村鎮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現狀,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工作原則
1.2.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鎮政府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1.2.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分級建立鄉鎮、村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1.2.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鎮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置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1.2.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各級應急指揮小組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
1.3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件》、《地質災害防治條件》、《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件》等國家法律、法規《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山東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意見》等部門規章和文件地方性相關法規等并結合明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1.4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鎮、村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4.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1.4.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1.4.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1.4.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1.4.5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困難的。
1.4.6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2、應急機構職責
鎮、村各級水利管護單位、公安、國土資源所等單位均應設立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有關供水單位應設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單位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
2.1鎮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與職責設立明村鎮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xx鎮長擔任,副組長由xxx副鎮長擔任,水利站站長xx為應急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由紀委、財政所、經管站、國土資源所、衛生院、派出所等單位組成,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及專家組。應急辦公室設在水利站,聯系電話xxx。
2.1.1 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了解掌握村、鎮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村鎮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教育、公安、水利、環保、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2.1.2 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全鎮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鎮、村供水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教育、公安、水利、環保、衛生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鎮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2.1.3 專家組職責領導小組專家組由供水規劃、設計、水環境監測、衛生防疫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領導小組的技術支持工作。其職責是參加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置提出咨詢意見,受領導小組的指派,對事故處置給予技術支持。
2.2鎮、村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鎮、村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成立相應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地區內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鎮、村供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本鎮、村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鎮、村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3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根據當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搶險應急預案,供水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3、預防和預警
3.1預防
3.1.1信息監測及收集鎮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鎮供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要設立并公開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本地區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鎮政府及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3.1.2信息報告供水單位、群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信息的報送和處置,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鎮情。
3.2預警
3.2.1預警根據信息監測和收集,認真組織討論分析,對可能發生的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2.1.1 Ⅰ級特別嚴重突發事件造成2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的。
3.2.1.2 Ⅱ級嚴重突發事件造成1至2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3.2.1.3 Ⅲ級較重突發事件造成0.5-1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3.2.1.4Ⅳ級一般突發事件造成0.1-0.5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3.2.2預警發布預警信息應標明突發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措施和發布機關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2.3指揮體系
3.2.3.1全鎮應急預案水利站負責編制完成全鎮供水安全應急預案。
3.2.3.2鎮、村應急預案鎮級人民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地區內鎮、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市人民政府備案。
3.2.3.3供水單位應急預案供水規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單位要制定本單位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市應急辦公室備案。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2小時內逐級向上級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置。對應全鎮飲水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三級。市級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鎮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揮調度。鎮、村級飲水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應隨之自行啟動。
4.2 Ⅰ級應急響應當發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級時,擔任鎮應急小組組長的鎮長到達現場,布置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
1市級飲水安全應急領到小組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市政府及市應急辦公室。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鎮、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鎮級應急機構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市級工作組和村委共同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3村雙委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市、鎮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事故處置完畢后,由市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市政府及市應急辦公室備案。
4.3 Ⅱ級應急響應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級時,擔任我市應急小組副組長到達現場,布置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市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鎮政府。并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鎮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市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置完畢后由市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市應急辦公室備案。
4.4Ⅲ級應急響應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級時擔任我市應急小組辦公室主任到達現場,布置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市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應急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鎮政府。同時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鎮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應急事件發生后,農村供水單位應立即向市應急領導辦公室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市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置完畢,由市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鎮政府及市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備案。
4.5Ⅳ級應急響應,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Ⅳ級時,擔任我市應急小組辦公室主任到達現場,布置啟動Ⅳ級應急響應預案。
1市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應急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鎮政府。同時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鎮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應急事件發生后,農村供水單位應立即向市應急領導辦公室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市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置完畢,由市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市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備案。
4.6應急處置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搶險救災在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醫療救護事故發生地應急機構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出現應急事件后,應急機構應與當地政府部門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信息發布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市級或市級以上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5應急結束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市級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協助鎮、村應急機構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
5、應急保障
5.1組織保障各級水管部門要盡快成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置。
5.2通信與信息保障各級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5.3資金保障鎮政府要設立村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按照事故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請政府調用村鎮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5.4物資保障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
發生事故時,由當地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供水規模在1萬人以上的村鎮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5.5醫療衛生保障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領導機構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5.6交通運輸保障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5.7治安維護當地公安部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5.8技術保障要建立村鎮供水安全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要加強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并加強對分散供水戶的技術指導和宣傳。
6、后期處置
6.1調查與評估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單位和市、鎮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6.2恢復重建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政府負責。需要市政府援助的,由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鎮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6.3獎勵與責任追究市級有關部門對參加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7、附則
7.1預案的管理和更新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7.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5
為保障青海玉樹地震災區的食品與飲用水衛生安全,防控食源性、水源性疾病與公共衛生事件發生,保護群眾身體健康,按照部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制定本方案。
監督局成立食品飲水安全抗震救災領導小組,蘇志局長任組長,王宇、南俊華、王雪凝同志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綜合保障組、信息宣傳組與技術引領組,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綜合保障組主要工作責任:
一、負責和衛生部抗震救災領導小組與受災省衛生行政部門及監督機構的`工作聯系,確保食品、飲水工作情況的上傳下達。
二、及時掌握災區在食品、飲水及救援人員防護方面的需求,配合調撥救援物資。
三、負責監督局抗震救災工作組所有文件的收發、運轉與歸檔工作。
信息宣傳組主要工作責任:
負責和衛生部抗震救災領導小組與受災省衛生行政部門及監督機構的聯系,及時掌握災區衛生監督工作動態,收集、匯總災區的食品安全與飲用水衛生等監測和監督信息,編寫工作動態簡報。
技術引領組主要工作責任
一、協調、引領災區食品安全、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引領食品及飲用水安全事件監測、報告、處置工作,并按照需要組織協調派遣應急支援人員,防止食物中毒與食源性、水源性疾病以及救援人員職業危害的發生。
二、研究分析災區食品與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信息,提出針對性工作對策并按照災區救援工作需求,提出調撥救災物資建議。
三、當好災區食品、飲用水安全與救援人員的職業防護工作宣傳和引領,切實強化對災民與救援人員的衛生防護。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6
一、目的
為了切實保證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充分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定,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成立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負其責,各盡其能。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
副組長 :
2、組長主要職責 :
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學校內部之間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組員主要職責:
主要接受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部署,負責組織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具體調查、處理、救援及上報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學校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并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采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后,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后方可供水。
四、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項供水衛生管理制度:形成由飲用水衛生管理員主抓,供管水人員具體執行的管理模式 ,并逐一認真落實 , 達到實效。
2、學校供管水人員衛生知識的培訓: 組織供管水有關人員學習現行生活飲用水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有關衛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覺守法,不斷增強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按要求履行其職責及義務,保證所供給的生活飲用水衛生質量;同時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及救援知識專門培訓和教育,增強水污染事故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必要時進行現場實地演練。
3、加強生活飲用水供水設施消毒和水質衛生監測工作:加強對二次供水設施做好衛生防護、保暖桶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針對水污染事故多發季節和環節定期進行設備檢查維修,發現存在水污染事故隱患立即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7
一、編制背景、目的
由于我鄉主要飲水工程基礎較薄弱,農村群眾供水方式主要以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為主,水源主要為地表水,水量受季節影響較大。季節性缺水主要集中在春冬兩季。分布在全鄉各村、社水源相對匱乏的地方,較為分散。農村飲水安全是“兩不愁、三保障”“群眾最不滿意10件事”整治工作的重要內容,是關乎群眾生產生活和生命健康,是脫貧退出的重要考核指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為助推全鄉脫貧攻堅“整市摘帽”,保證農村群眾飲水安全,結合溪口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強化領導
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防為主、有備無患”的總體要求,鄉村兩級聯動,分級負責,確保缺水農戶飲水安全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三、組織體系與職責
在黨委政府統一指揮下,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長由鄉長鄒粟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領導陳小俊擔任,成員由鄉河長辦和各村村主任擔任,下設辦公室在鄉河長辦,陳小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孟宇賢同志協助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電話:0818-8746001。
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及時掌握全鄉飲水基本情況,及時向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重大問題,提出應急措施建議,具體指揮、調度、協調處理,確保第一時間掌握問題、第一時間解決,確保群眾飲水安全,確保社會穩定。
四、主要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飲水不安全時,應急處置指揮部值班制度與鄉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實行鄉干部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對農村出現飲水問題,各村能夠解決的,應在當天內上報處理結果;
各村不能解決的,需要應急處置指揮部出面調度,應在發現問題半小時內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確定應急備用水源。對于可能出現季節性缺水的村社,要確定應急備用水源,以備急時所需。同時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暢通工作,保障應急所需。(應急備用水源地分布情況:后壩溝村應急備用水源地:王家溝;
樓壩河村應急水源地:樓壩河;
向家巖村應急備用水源地:柏家溝,朱家溝;
喻家梁村應急水源地:杜家溝、王家溝;
雙龍廟村應急備用水源地:黨家溝、王家溝、許家溝;
4.應急措施
①針對少數偏遠吊腳戶存在季節性缺水,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備有送水車輛,及時送水應急,確保群眾生活用水不受影響。可利用附近區域水池或其它儲水設施設備(水缸、水桶等)緩解季節性缺水。(適用村包括向家巖村)
②針對山洪、地質、暴雨災害的采取補充維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進行處理。
③針對水質污染的發布緊急通知,通知到戶到人并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采取措施補充水源。
④針對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補充水源、應急送水等多種措施予以解決。
⑤針對水質不達標(集中供水、分散供水)采取絮凝、沉淀、消毒藥物等措施進行處理。
⑥預備應急車輛準備一臺,應急人員20名(民兵預備役)。
5.應急信息和維穩工作由鄉辦公室統籌。
五、應急響應
1.鄉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報告后,應立即向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同志報告。
2.應急會商。應急處置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組織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會商,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3.啟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傳迅速達有關單位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六、保障措施
1.經費保障
鄉財政應編制應急工作經費,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的物資、監測、工程建設等費用。
2.通訊與信息
保證應急信息報送所必需的通訊設備,做到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傳真等現代通訊手段。
3.宣傳動員
組織應急演習,并及時總結,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件期間,各有關單位要積極協助做好群眾工作,保持社會穩定,并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
七、各村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農村供水管理制度和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指導楊灣鎮農村飲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徽省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安徽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望江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并結合望江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楊灣鎮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化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困難的;
(6)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2.水廠供水故障應急預案
根據停水時間長短,將水廠供水故障分為三級,其中一級的級別為最高。
2.1三級∶短時故障停水,時間在二小時以內。
1.故障種類
1.1專用供電線路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二小時內恢復供電的。
1.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二小時內修復的。
1.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水質超過3NTU,能在二小時內修復的。
1.4液氯泄漏事故∶紫銅管泄漏,紫銅管與鋼瓶連接處泄漏。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公司負責人。
3.搶修措施
機電維修班長到達現場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時組織人員維修。搶修工作完成,撤離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運行班長將正常供水信息通知廠長和供水熱線。
搶修責任人∶運行班長和機電維修班長
2.2二級∶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四小時以內。
1.故障種類
1.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四小時內恢復供電的。
1.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四小時內修復的。
1.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5NTU或出廠水無余氯,能在四小時內修復的。
1.4液氯泄漏事故∶加氯管線泄漏,加氯設備泄漏。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機電維修班長和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后,判斷事故等級,將發生故障情況報告公司負責太和供水熱線。
3.搶修措施
水廠廠長負責組織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人員搶修。分管經理到達現場,協調公司有關部門參與搶修,發布停水信息,與新聞媒體溝通聯絡,做出事故是否升級的判斷。搶修工作完成,撤消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分管經理將正常供水信息通知公司負責人和供水熱線。
搶修責任人∶水廠廠長
2.3一級∶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十二小時以內。
1.故障種類
1.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10NTU或出廠水無余氯,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4液氯泄漏事故∶液氯鋼瓶閥門和絲堵的密封面失效泄漏,液氯鋼瓶易溶塞泄漏,液氯鋼瓶瓶身輕微泄漏。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機電維修班長和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判斷事故等級,并將發生故障情況及時報告公司總經理、分管經理和供水熱線。公司總經理接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及時向鎮政府領導和縣住建局、縣水利局報告,向用戶發布停水信息。
3.搶修措施
廠長及生產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搶修;與上級領導和新聞媒體溝通聯絡;做出事故是否升級的判斷。搶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通知供水熱線,向上級領導報告。
搶修責任人∶水廠廠長
3.供水管網搶修應急預案
3.1.供水管網突發事故分級及應急處理措施
根據我鎮各水廠實際情況,將供水管網突發事故分為三級,其中-級的級別最高。
1.三級∶指管道口徑在DN50以下的爆管,關閥后影響100戶以內正常供水的。
1.1信息通知∶接到報漏,管線分公司搶修隊應立即到達現場,確定影響供水范圍,報水廠廠長和楊灣鎮政府辦公室。
1.2搶修負責人∶水廠搶修隊隊長。
1.3搶修措施∶搶修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確定要關閉的閥門,迅速止水,組織搶修。對搶修現場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用警示帶圈出搶修區域。
1.4搶修機械、設備∶搶修車1輛、發電機1臺、φ50水泵1合。
1.5開閥送水∶搶修完成后,應立即開閥送水,報公司經理和供水熱線。
2.二級∶指管道口徑在DN50~110之間的爆管,關閥后影響整個自然村或影響1000戶以內正常供水,且漏水點在重點地區、重要道路的。
2.1信息通知;接到報漏,水廠廠長應迅速到達現場,確定事故等級,報鎮供水分管負責人和鎮政府辦公室。由鎮政府責令所在村向影響區域用戶發布停水信息。
2.2搶修負責人∶水廠廠長。
2.3搶修措施;由搶修負責人現場指揮,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搶修。水廠廠長到達現場,協調水廠有關人員參與搶修,協調交警部門疏導交通,搶修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確定要關閉的閥門,迅速止水,組織搶修。對搶修現場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用警示帶圈出搶修區域,按要求擺放供水搶修指示牌等安全警示標志,夜間照明、反光標志要準備齊全,對在4小時內不能完成的搶修,必須進行圍擋。
2.4搶修機械、設備∶搶修車2輛、挖掘機1輛、發電機2臺、φ50、φ100水泵各1臺。
2.5開閥送水∶搶修完成后,應及時開閥送水,并報水廠負責人和當地政府。
3.一級∶指管道口徑在DN110~200之間的爆管,停水影響10000戶以內正常供水,且漏點在重點地區、重點道路的。
3.1信息通知;接到報漏,水廠廠長應迅速到達現場,確定事故等級,報供水熱線。由供水熱線發布停水信息。由水廠負責人向當地政府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必要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3.2搶修負責人∶水廠負責人。
3.3搶修措施∶由搶修責任人現場指揮,組織公司相關人員參與搶修,與交警部門聯系疏導交通。公司負責人到達現場,協助搶修,與新聞媒體和用戶溝通聯絡。搶修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確定要關閉的閥門,迅速關閥止水,組織搶修。對搶修現場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用警示帶圈出搶修區域,按要求擺放供水搶修指示牌等安全警示標志,夜間照明、反光標志要準備齊全,對在8小時內不能完成的搶修,必須進行圍擋。
3.4搶修機械、設備∶搶修車2輛、挖掘機1輛、8噸吊車1輛、大貨車1輛、發電機1臺、φ50水泵2臺、φ100水泵2臺。
3.5開閥送水∶搶修完成后,應及時開閥送水,并報水廠廠長、政府分管領導、上級主管部門等。
3.1應急響應
1.確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
由水廠廠長確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水廠廠長組織管道搶修,并負責對水廠內部各級人員發布信息。
對外部信息發布由水廠辦公室主任負責,包括向用戶、上級領導、媒體、交警隊等。
2.搶修指揮部的設定搶修指揮部設在水廠本部。
3.事故升級在搶修工作中,搶修負責人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認定事故等級,需要三級升二級、或二級升一級時,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同意升級后,及時通知供水熱線,并根據相應的級別,增加搶修人力、物力。
4.要做到"三要三隨"
4.1要備足備品備件,做到隨用隨取;
4.2要保障搶修設備正常完好,做到隨到隨用;4.3、要搶維修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做到隨喊隨到。5、備品備件及責任人
5.1鋼管∶DN200、DN160、DN110、DN90鋼管或鑄管各儲存不少于100米。
5.2管箍∶DN200、DN160、DN110、DN90大小頭各10個,DN200、DN160、DN110、DN90管箍各10個。
5.3快速水泥∶快速水泥不少于300公斤。
5.4油麻∶油麻不少于200公斤。
4.水源水質事件應急預案
4.1水源水質事故的分級和應急處理措施
1.三級∶一般水質事件
由于大量降雨,原水含有大量泥沙和懸浮物質,造成原水濁度增高時。可通過合理調整凈水劑投加量的方法來達到滿意的凈水效果。
高藻期原水澡類含量高,處理難度大,沉淀后水和出廠水難以達標時,水廠應立即在原水中投加液氯,并適當提高加氯量,提高預氯化效果。
原水水質出現異常,污染物質超過有關標準,但經過水廠正常處理,出廠水水質可以達標時。水廠化驗室要實行24小時值班,加強水質檢測的頻率。
2.二級∶較大水質事件
當發生不明原因的水質惡化、污染物嚴重超標及水源性疾病爆發時,接到報告或發現原水水質問題的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公司總經理報告,同時向縣衛生監督部門和縣環保局報告,中心化驗室要加強對水源水水質的監測,增加檢測頻率和檢測項目,并協同縣衛生監督部門、縣環保局盡快查明原因。同時水廠要提高液氯投加量,增加殺毒效果,采取必要的特殊處理措施,確保出廠水水質達標,如果水質不達標,確需停止供水的,應當報經城市供水主管部門批準,并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直到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3.一級∶重大水質事件
源水水體發生突發性化學污染事故時,如投毒、運輸車輛側翻、化工廠泄漏等。接到報告的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水廠廠長、楊灣鎮分管領導報告,同時向縣衛生監督部門和縣環保局報告。中心化驗室要協同縣衛生監督部門、縣環保局迅速了解清楚污染物的種類、包裝、數量及出事地點等有關情況,加強對出廠水水質的檢測,對水源水質的監測應沿著源水上游在接近被污染的斷面采集水樣檢測或在取水口上游2公里處的斷面采水檢測,同時可采取生物監測措施,若生物監測出現異常情況或化學檢測超出允許濃度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并通過新聞媒體告之用戶停止用水,直至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4.2應急響應
進入應急狀態時,各部門要立即到位,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發生一般水質事件,水廠化驗室要向水廠廠長報告,由水廠廠長現場指揮,保證正常供水。發生較大水質事件,立即報告鎮分管領導,由鎮分管領導現場指揮,水廠廠長和化驗室全力以赴,并會同縣環保局和縣衛生監督部門盡快查明原因,研究對策,采取措施,并將事故的發生和處置情況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發生重大水質事件,鎮分管領導接到報告后立即到達現現場,了解情況,迅速向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辦公室報告,請求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預案,在上級領導的指揮下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應將水體受污染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
5.附則
5.1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5.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9
農村飲水安全是脫貧出列考核的“硬指標”之一,是脫貧攻堅“3+1保障”的重要內容。解決好農村飲水安全問題,事關脫貧攻堅進程、事關民生福祉、事關實現同步小康目標。根據縣脫貧攻堅總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松脫總指辦發〔20xx〕9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松桃苗族自治縣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和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減少損失,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切實維護農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性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貴州省環境保護條例》、《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州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松桃苗族自治縣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和文件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街道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設施或水源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因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設施遭到嚴重破壞;
4.因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或其它原因嚴重影響農村飲水安全的。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成立街道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街道辦事處主任張文飛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副主任王再濤擔任,蓼皋片區水務服務中心、街道綜合辦、財政分局、衛生院、供電所、派出所、武裝部、民政辦等為成員單位。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街道綜合辦,由王再濤擔任辦公室主任,李明周負責辦公室日常相關工作。
(一)應急指揮部職責
負責制定全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領導和協調全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開展供水設施搶險、排險與恢復重建工作;指導全街道供水單位(村、社區)做好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響應期間的信息發布工作;對潛在隱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報告執行情況;其他有關農村安全供水應急的重要事項。
(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起草全街道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組織救援工作;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三)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蓼皋片區水務服務中心: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行業管理、指揮部辦公室人員調配及正規化、規范化建設;提供雨情、水情、災情、水源調度方案及受災應急措施,供領導指揮決策。
2.街道綜合辦: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的工作,確保應急工作有序地進行;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事宜。
3.街道財政分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恢復經費的安排、下撥和管理;會同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應急措施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4.街道衛生院:負責疫病的防治和醫治工作,組織應急隊伍赴災區進行醫療救護;負責事發地周邊環境衛生防疫、水源水質監督監測等工作。
5.街道供電所:負責輸、變電工程設施的'運行安全,加強輸、變電工程設施的運行和檢修管理。保障救援現場應急用電。
6.街道派出所:嚴厲打擊破壞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通訊線路的違法活動,保證工程設施的正常運行;維護搶險現場秩序。
7.街道武裝部:負責組織并領導民兵執勤和急、險、重任務,負責擬制事發地的動員,并做好動員的各項準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完成防汛等任務。
8.街道民政辦:負責受災農村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做好受災農村群眾的生產救災工作。
三、應急響應
全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響應按照供水突發事件搶修,恢復時間劃分為Ⅰ級響應(農村飲水安全突發嚴重事件)、Ⅱ級響應(農村飲水安全突發較大事件)和Ⅲ級響應(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一般事件),由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約應急供水,搶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一)Ⅰ級響應
因發生特大早情,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污染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5000人以上飲水不安全的事件為農村飲水安全突發嚴重事件,由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報鎮政府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一方面組織技術人員對農村飲水工程進行搶修,另一方面協調有關村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或向停水村組派送水車送水,必要時請求縣級部門支援,保證當地群眾的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二)Ⅱ級響應
因發生旱情、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1000-5000人飲水不安全的事件為農村飲水安全突發較大事件。由鎮人民政府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組織人員對損壞的工程進行搶修,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或向停水村組派送水車送水,必要時請求縣級部門支援,保證當地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三)Ⅲ級響應
因干旱、自然災害、供水設備損壞和供水管網遭受人為破壞,導致1000人以下飲水不安全的事件為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一般事件。由鎮政府統一協調指導有關村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或向停水村組派送水車送水,保證群眾的基本生活用水。
四、應急措施
略
五、應急保障
(一)資金保障
街道級財政應設立鎮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街道辦事處也可通過水費提留等方式籌集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二)物資保障
應急指揮部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時,應急指揮部要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供水規模在1000人以上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三)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人員,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四)交通運輸保障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部應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群眾解決臨時性吃水困難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治安維護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部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六)技術保障
應急指揮部要建立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要加強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人員的應急處置培訓和用水戶的技術指導。
六、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并收集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鎮政府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二)預案的解釋與生效時間
本預案由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10
農村飲用水安全是消除貧困的硬指標之一,是消除貧困攻勢的勝1保障的重要內容。解決農村飲用水安全問題,實現扶貧過程、民生福利、事關同步小康目標。根據縣扶貧總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扶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的通知》(松脫總指揮發〔2019〕9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松桃苗族自治縣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我街實際,制定了本預案。
一、總的來說。
(一)創建目的。
指導全城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少損失,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切實維護農村群眾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制作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事件管理暫行辦法》、《貴州省環境保護條例》、《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整體應急預案》、《貴州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松桃苗族自治縣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文件制定本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城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防控和應急處置。突發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干旱,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供水量嚴重不足
2.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設施和水源受到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水質不符合標準
3.由于地震、洪水、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設施嚴重破壞
4.由于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和地質變遷等,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水源枯竭
5.人為破壞或其他原因嚴重影響農村飲用水的安全。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和責任。
成立街道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街道事務所主任張文飛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副主任王再濤擔任,遼皋區水務服務中心、街道綜合事務所、財政局、衛生院、供電所、派出所、武裝部、民政事務所等成員部門。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街上綜合辦公室,王再濤擔任辦公室主任,李明周負責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一)應急指揮部的責任。
負責制定街道農村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指導和協調街道農村飲用水安全應急處理的指導,協調開展供水設施的應急保險、保險和再建工作,指導街道供水公司(村、社區)進行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應急應急期間的.信息發布工作的潛在危險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報告執行情況
(二)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起草全街道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組織救援工作;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三)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蓼皋片區水務服務中心: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行業管理、指揮部辦公室人員調配及正規化、規范化建設;提供雨情、水情、災情、水源調度方案及受災應急措施,供領導指揮決策。
2.街道綜合辦: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的工作,確保應急工作有序地進行;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事宜。
3.街道財政分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恢復經費的安排、下撥和管理;會同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應急措施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4.街道衛生院:負責疫病的防治和醫治工作,組織應急隊伍赴災區進行醫療救護;負責事發地周邊環境衛生防疫、水源水質監督監測等工作。
5.街道供電所:負責輸、變電工程設施的運行安全,加強輸、變電工程設施的運行和檢修管理。保障救援現場應急用電。
6.街道派出所:嚴厲打擊破壞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通訊線路的違法活動,保證工程設施的正常運行;維護搶險現場秩序。
7.街道武裝部:負責組織并領導民兵執勤和急、險、重任務,負責擬制事發地的動員,并做好動員的各項準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完成防汛等任務。
8.街道民政辦:負責受災農村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做好受災農村群眾的生產救災工作。
三、應急響應
全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響應按照供水突發事件搶修,恢復時間劃分為Ⅰ級響應(農村飲水安全突發嚴重事件)、Ⅱ級響應(農村飲水安全突發較大事件)和Ⅲ級響應(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一般事件),由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約應急供水,搶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一)Ⅰ級響應
因發生特大早情,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污染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5000人以上飲水不安全的事件為農村飲水安全突發嚴重事件,由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報鎮政府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一方面組織技術人員對農村飲水工程進行搶修,另一方面協調有關村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或向停水村組派送水車送水,必要時請求縣級部門支援,保證當地群眾的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二)Ⅱ級響應
因發生旱情、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1000-5000人飲水不安全的事件為農村飲水安全突發較大事件。由鎮人民政府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組織人員對損壞的工程進行搶修,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或向停水村組派送水車送水,必要時請求縣級部門支援,保證當地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三)Ⅲ級響應
因干旱、自然災害、供水設備損壞和供水管網遭受人為破壞,導致1000人以下飲水不安全的事件為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一般事件。由鎮政府統一協調指導有關村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或向停水村組派送水車送水,保證群眾的基本生活用水。
四、應急保障
(一)資金保障
街道級財政應設立鎮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街道辦事處也可通過水費提留等方式籌集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二)物資保障
應急指揮部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時,應急指揮部要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供水規模在1000人以上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三)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人員,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四)交通運輸保障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部應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群眾解決臨時性吃水困難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治安維護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部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六)技術保障
應急指揮部要建立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要加強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人員的應急處置培訓和用水戶的技術指導。
五、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并收集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鎮政府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二)預案的解釋與生效時間
本預案由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11
一、編制目的
為提高應對和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損害,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奉節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奉節縣20xx年夏秋季抗旱保生活供水方案》及全縣農村飲水安全現狀,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標任務
因地制宜、有針對性地落實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措施,按照“先生活,后生產”原則,統籌配置好現有水資源,從工程措施、調水措施、節水措施等多方面同時發力,嚴格計劃用水,開源節流,科學調度,千方百計保障群眾飲水安全。
三、應急措施
(一)調查水資源現狀。調查各鄉鎮(街道)在用水源、閑置水源、水庫、河流現狀,全面掌握我縣水資源儲備情況。(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應急局、縣農業農村委,各鄉鎮〔街道〕)
(二)科學調度水資源。密切關注天氣和水情動態,根據降雨和水庫河流水量的變化,及時調整供水和用水計劃,做到科學調配,合理用水。(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三)努力增辟水資源。結合實際,增加一批水源,提升水源保障能力。全面維修、清洗和重新啟用閑置水源及其配套設備。有條件的通過引、攔、提、蓄等綜合措施增辟水源。在確保工程安全前提下利用一切降雨時機盡量攔蓄雨水。(牽頭單位: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四)做好水質檢測。對新開辟的水源開展水質監測。做好水廠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和末梢水的水質檢測工作,確保飲用水源應檢盡檢。(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縣疾控中心、縣水資源管理中心、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五)強化節水措施。在做好科學調水、計劃配水、統籌用水的同時,強化節水限水措施,控制工農業用水,逐步壓減生活用水,落實循環用水、一水多用措施,提高水資源利用率。農業生產用水少用飲用水源,想方設法調引河道、溝渠、山塘、地下水等非飲用水源,最大限度減輕飲用水源的供水負擔。(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委、縣農業農村委、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六)加強管理監測。沿河鄉鎮針對河流徑流量和水位持續偏低等情況,做好水位水質監測預警,加強調度,全力確保水庫、河流不出現水質性缺水。(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縣水電開發公司,有關鄉鎮〔街道〕)
(七)實施人工增雨作業。不錯過任何一次有利的天氣條件,實施人工增雨作業,最大限度地挖掘空中水資源,有效緩解地表旱情,增加河流、水庫水量。(牽頭單位:縣氣象局)
(八)全面調查儲備運水車輛。調查全縣運水車輛(包括消防車、灑水車)和抽水泵等應急設備儲備情況,做好能夠調度50輛運水車提供送水服務的工作準備。(牽頭單位:縣應急局;責任單位:縣水利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自來水公司、縣水電開發公司、縣消防救援大隊,各鄉鎮〔街道〕)
(九)強化送水服務。從水資源豐富的河流或水量較充足的水庫取水,或協調奉節境外水資源,通過運水車輛運送到各地缺水居民住宅小區和村社集中點,重點關注老弱病殘戶、特困戶、偏遠吊散戶、監測戶等重點人群,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用水。(牽頭單位:縣應急局;責任單位:縣水利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十)保障桶裝水市場供應。調查全縣桶裝水市場儲備情況。研判自來水斷供時,桶裝水市場需求驟增可能出現的情況。縣內桶裝水生產企業和經營單位加大桶裝水的儲備量。提前協調拓展縣外桶裝水供入渠道,確保滿足市場需求,避免出現供不應求、群眾搶購等情況發生。(牽頭單位:縣商務委;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供銷聯社、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十一)大力宣傳節約用水。強化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群眾的節水宣傳,密切關注輿情,防止炒作,把握主基調,堅持正面引導,準確客觀報道。積極宣傳正面典型事跡,融洽干群關系,提高群眾滿意度。(牽頭單位:縣融媒體中心;責任單位:縣水資源管理中心、縣水電開發公司,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分級成立縣級、鄉鎮(街道)級、村(社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縣級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水利的副縣長任組長,縣應急局、縣水利局等單位主要領導任副組長,各鄉鎮(街道)主要領導為成員;鄉鎮(街道)級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具體業務站室負責人、各村(社區)書記為成員;村(社區)級領導小組由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任組長,其他村(社區)干部、村(居)民小組長為成員。
(二)隊伍保障。各單位積極發動本地本部門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積極參與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和獻愛心活動,幫助受災群眾尋找水源,協調運水、送水服務,協助做好節水宣傳等工作。
(三)資金和物資保障。縣級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爭取中央、市對應急工作的支持力度。各鄉鎮和街道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強化本級資金籌措,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財政部門積極主動為應急工作籌措資金,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積極為應急搶險救災項目資金的撥付開通綠色通道,提高審批效率,確保應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加大應急物資儲備,及時補充和預置運水車輛、抽水泵、油料等物資裝備并前置到受旱地區。
五、有關要求
(一)落實工作責任。各鄉鎮和街道是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的責任主體,針對轄區供水情況,制定鎮、村兩級應急預案,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建立統籌協調、分片包干、網格管理、動態排查監測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把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作為保障農村安全發展的重要任務抓實抓好。縣水電開發公司針對各集鎮水廠制定應急預案,全力保障集鎮供水安全。各行業部門加大指導、組織、協調、支持和監督力度。
(二)堅持全局觀念。各單位堅決服從縣委、縣政府的指揮調度,落實“全縣一盤棋”響應機制,統籌做好應急調水供水、備用水源調劑等工作。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確保水資源得到最有效利用。任何地區和單位不得因犧牲本地本單位利益而產生消極懈怠和抵觸行為。
(三)強化工作紀律。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將組織督導組,適時對有關地區、單位、用水大戶的節水保水防旱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沒有按要求落實本方案和應急措施執行不力的地區和單位進行通報。造成不良后果的,提請紀檢監察部門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
(四)爭取上級支持。縣水利局、縣應急局、縣農業農村委、縣住房城鄉建委等部門要加強向市級主管部門請示報告,請求在應急資金、物資(運水車輛、水泵等)和技術等方面給予支持,提升我縣農村供水應急保障能力。
(五)規范信息發布。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和旱情發展動態,強化旱情跟蹤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為應急救災決策提供科學依據。規范信息發布機制,統一對外口徑,凡涉及旱情災情的信息,有關行業職能部門提前與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會商研究,形成統一意見后發布。
水是生命之源,自來水是人民生活的生命線。為確保供水安全,建立供水安全保障體系和供水應急系統已經刻不容緩。根據我鎮農村飲水工程供水現狀,制定本供水應急預案。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12
為了保證用水安全,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有效應急處置校內可能發生的飲用水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我校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我校對飲水安全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成立“飲水安全”工作小組和應急處理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針對“飲水安全”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1、做好宣傳工作
利用黑板報、宣傳欄介紹有關“飲水衛生”的知識。衛生室利用健康教育的時間向師生進行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對“飲水衛生”知識的了解。
2、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提高全校師生的衛生飲水習慣和個人衛生素養,以增強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并基本掌握處理突發事件的方法和本領,降低受災的程度和范圍。
3、落實領導工作責任制度
各班班主任要定期統計學生的情況,如果有學生因飲水問題發生身體不適,應立即告知應急處理小組,若發生5例以上由飲水引起的身體不適,學校與疾控中心聯系,根據有關要求做好相應措施。
三、日常工作措施
1、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總務處帶頭,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飲用水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對學校飲水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領導小組。
2、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飲用水安全第一責任人,總務主任為直接責任人,各部門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考核實行學校飲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3、加強業務培訓:加強對師生的飲水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4、添置設備: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落實飲用水安全設施的配備。
四、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飲用水安全事故發生后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發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癥狀(如腹瀉)及時向校長報告,由校長報楊浦區教育局備案;發現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現嚴重中毒癥狀者或出現相同癥狀的群體發病的情況),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向上級部門、衛生監督所和當地政府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前,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癥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并建立動態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求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并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封存所有的`飲水和飲水設備等,以便及時查找致病原因。
5、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6、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家屬和社會群眾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并如實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五、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和執行人,按情節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13
一、目的
為了切實保證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充分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定,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成立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負其責,各盡其能。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全體教職工
2、組長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學校內部之間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組員主要職責:主要接受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部署,負責組織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具體調查、處理、救援及上報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學校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并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采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后,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后方可供水。
四、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項供水衛生管理制度:形成由飲用水衛生管理員主抓,供管水人員具體執行的管理模式,并逐一認真落實,達到實效。
2、學校供管水人員衛生知識的培訓:組織供管水有關人員學習現行生活飲用水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有關衛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覺守法,不斷增強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按要求履行其職責及義務,保證所供給的生活飲用水衛生質量;同時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及救援知識專門培訓和教育,增強水污染事故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必要時進行現場實地演練。
3、加強生活飲用水供水設施消毒和水質衛生監測工作:加強對二次供水設施做好衛生防護、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針對水污染事故多發季節和環節定期進行設備檢查維修,發現存在水污染事故隱患立即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1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信息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一領導,分級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機構,制訂當地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作的關系。各有關部門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鄉范圍內、村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岡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6.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困難的。
二、基本情況
我鄉供水方式以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為主,水源主要為地表水和地下水,現有規模千人以上萬人以下供水1處;規模千人以下供水36處。
三、應急機構設立與職責
鄉、村均應設立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內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各供水單位應設立供水安全應急機構,負責本單位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
(一)鄉級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設立東泗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鄉政府分管水利領導擔任,副組長由水利站站長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鄉政府黨政辦、安辦、派出所、財政所、自然資源所、鄉村建設服務中心、城建中隊、工業辦、衛生院、環保站、河長辦、水利站、農村農業報務中心、供電所等單位分管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地點設在東泗水利工作站,辦公室主任由水利站副負責人擔任,聯系電話:XX
1.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了解掌握全鄉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鄉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教育、派出所、水利、生態環境、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修訂全鄉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鄉、村供水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教育、派出所、水利、環保站、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市、黨委政府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信息發布工作。
3.成員單位職責。
(1)鄉黨政辦:參與搶險救援方案研究,協調鄉有關部門及相關村做好搶險、救助和技術指導工作;
(2) 鄉經發辦:落實后期處置恢復重建項目的立項、計劃安排和上級補助資金使用管理;
(3) 鄉派出所:負責維護事發地社會治安、交通秩序、消防、危險品保護及指導危險地區人員撤離工作;
(4)鄉財政所:落實鄉級供水工程搶險、災后恢復等經費保障工作;
(5)鄉自然資源所:負責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地質勘查,為打水源井提供技術支撐;
(6)鄉公路站:負責供水工程事故搶險救援物資及人員的運輸車輛征用保障工作;
(7)鄉水利站:負責統計核查農村飲水工程的受損情況;組織本系統技術人員研究搶險救援方案;負責指導落實事發后供水工程的搶修和維護;應急結束后,組織相關單位做好事故的調查評估工作,應急保障所需資金按規定程序上報鄉政府審批列入財政預算。
(8)鄉衛生院:負責相應的醫療救治和防疫工作;
(9)鄉應急辦(安辦):負責全鄉抗旱工作、協調做好搶險救援工作,調用消防車輛為供水困難區域緊急供水,監督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參與事故發生原因的調查;
(10)鄉環保站:監督指導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參與水源地污染事故的調查;
(11)供電所:負責災區搶險用電保障工作。
(二)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村級成立相應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區域內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村級飲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組建應急搶修隊伍;掌握本轄區飲水安全信息,及時向東泗鄉人民政府和上級領導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轄區飲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當地人民政府的應急預案,供水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四、預防和預警
(一)預防
1.信息監測及收集、水利站、衛生院、環保站共同對全鄉范圍的飲水安全事故進行監測、檢查、預警,多渠道獲取本地區相關飲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
2.信息報告。各級飲水安全組織機構是飲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事件。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險情。
(二)預警
1.預警分級。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信息監測和收集,認真組織討論分析,對可能發生的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并確定預警級別。預警級別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影響范圍和發展事態等因素,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四級: 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 Ⅰ級(特別嚴重):突發事件造成2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的。
(2)Ⅱ級(嚴重):突發事件造成1至2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3)Ⅲ級(較重):突發事件造成0.5至1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4) Ⅳ級(一般):突發事件造成0.1至0.5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2.預警發布。預警信息應標明突發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措施和發布機關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突發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3.指揮體系。
(1)全鄉應急預案。水利站負責編制、調整全鄉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并報黨委政府批準。
(2)村級應急預案。各村負責編制完成本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報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3)供水單位應急搶險預案。供水單位要制定本單位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黨委政府、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預警控制
1.在預警狀態下,鄉、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啟動飲水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工作,按照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落實各項預警控制措施。
2.當供水存在連續不足,供水單位缺乏更進一步的有效手段,并有可能危及供水安全時,應及時向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請研究決定實施特殊時期限水方案。
3.在水源污染或有人為投毒行為發生時,供水單位值班調度人員應立即停止供水,并告知所有用戶停止使用,防上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將情況報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向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衛生、防疫等相關職能部門立即對水源水質、管網跟蹤檢測、消毒,防止污染面積擴大,并利用消防、灑水車向所涉及的群眾送水。
4.在供水設施恢復正常運行、污染已解除、管網已消毒、能達到正常供水標準時,經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宣布解除預警狀態。
五、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總體要求
出現飲水安全事故時,事故供水單位或村委會應首先啟動應急預案,在半小時內向所在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置;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獲取信息后,應在1小時內向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事故處理完畢,相關調查結果由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 Ⅰ級應急響應
當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事故發生報告,分析確定為特別嚴重飲水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報告組長,由組長宣布啟動Ⅰ級應急啊應預案、并趕赴現場指揮。
1.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到位,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鄉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和村委會或供水單位應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市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協助配合市工作組共同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后,相關調查結果由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三)Ⅱ級應急響應
當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事故發生報告,分析確定為嚴重飲水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報告組長,由組長宣布啟動Ⅱ應急響應預案,由副組長趕赴現場指揮。
1.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迅速到位,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
核實,指導事故單位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和村委會或供水單位應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市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里和搶險救援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后,相關調查結果由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四)Ⅲ級應急響應
當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事故發生報告,分析確定為較重飲水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報告組長,由組長宣布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由副組長帶領工作組趕赴現場指揮。
1.所在村委會和供水單位應立即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并在市工作組、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迅速派出工作組,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和先期處置工作,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事故單位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相關調查結果由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五) Ⅳ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Ⅳ級)時,由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布置啟動Ⅳ級應急響應預案,由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帶領工作組到場指揮。
1.所在村委會和供水單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并在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由副組長統一指揮,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査、核實,指導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相關調查結果由村級或供水單位報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六)應急處理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搶險救災。在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醫療救護。衛生院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防疫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宣傳動員。出現應急事件后,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與黨委政府部門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盡早恢復供水。鄉政府除適時報道有關進展情況和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中的典型經驗、事跡外,要重點做好嚴重缺水緊急狀態的工作實施、水資源統一管制和配給及節水限水措施的宣傳報道。
4.信息發布。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5.應急結束。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可宣布應急結束,并協助村級或供水單位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
六、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
各級要盡快成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三)資金保障
鄉政府要設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保障資金,列入財政預算,按照事故等級劃分及實際需要,由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請黨委政府,調用飲水安全應急保障資金。
(四)物資保障
各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儲備、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由當地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供水規模在1萬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五)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要在黨委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運輸保障
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七)治安維護
派出所要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八)技術保障
建立飲水安全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要加強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并加強對分散供水戶的技術指導和宣傳。
(九)應急搶修隊伍保障
鄉區域內供水(舍管網延伸)搶修隊伍由供水單位負責組建;鄉搶修隊伍由鄉政府牽頭組建;村級搶修隊伍由村委會牽頭組建。當飲水安全事發生后,各搶修隊伍要互相支援,服從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調配,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到指定地點參與搶修任務。
七、后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飲水安全應急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單位和村級飲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黨委政府負責,需要市政府援助的,由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黨委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衛生院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參加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揚;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一)預案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15
為了正確應對和有序處置我鎮突發性飲用水源污染事故,保護生態環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用水的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的穩定,提高我鎮飲用水源污染應急處理能力,根據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蟒河鎮區域內發生影響集中飲用水源及分散式水源的嚴重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指揮體系
(一)鎮政府成立飲用水源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指揮全鎮飲用水源污染的處置工作。
發生一般或較大飲用水源安全事故時,由本鎮指揮部負責指揮應急處理和組織調查。
發生重特大飲用水源安全事故時,由本鎮指揮部報縣政府環境應急處理機構并在其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二)本鎮指揮部組成人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蟒河鎮環保所,辦公室主任由環保所長兼任,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傳達指揮部的指令,負責召集協調各應急處理專業組統一行動,及時了解和掌握事故處理進展情況,負責組織對外發布事故的各種信息。
三、影響集中飲用水源安全的報告
(一)發生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后致使飲用水源安全得不到保證時,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必須立即向鎮衛生部門或鎮政府辦公室報告,鎮政府相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派人趕到現場和相關人員進行現場調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接到環境污染報告與破壞事故報告的部門應及時動員受到污染威脅的居民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強行組織疏散。
(二)凡屬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后的24小時內報縣政府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三)事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等。
四、突發污染飲用水源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一)發生集中飲用水源安全危險時,相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上報指揮部,由指揮部決定啟動并組織實施應急預案;按指揮機構的指令實施事故處理。
(二)指揮部下設9個專業組,各有關部門和專業組必須按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作出應急處理,完成各專業組的任務:
1、環境污染現場處置專業組:由鎮環保所、安監站、水保站,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2、現場保衛警戒組:由派出所、武裝部人員組成,主要負責現場警戒,維護治安秩序疏散撤離險區人員和實施重要財產的搶救工作。
3、衛生醫療救護專業組:由衛生院及就近各村村級衛生所專業人員組成,負責搶救受傷人員,保障醫療器械、血液和藥品的供給。
4、交通運輸保障組:由派出所、交警中隊等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組成。負責運輸車輛的組織和現場專業人員、設備的運送;保障道路的暢通,確保應急車輛及時到達事故現場,必要時對道路依法采取道路交通管制等措施。
5、基礎設施保障組:由供電、電信、水保站等鎮相關人員組成,保障事故處理現場的供電、供水和通訊暢通。
6、后勤物資保障組:由鎮行政辦、民政、財政等組成,主要負責提供搶險救援所需的資金、物質裝備,負責參加救援人員的生活保障。
7、事故善后處理組:由鎮指揮部、鎮信訪辦負責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鎮信訪辦組成,負責調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發的中長期環境影響,提出應對措施,擬定調查報告,提出對事故的初步處理意見。
9、宣傳報告組:由文化、廣播等單位參加,統一報道飲用水源安全事故處理工作情況。
(三)應急處理措施
1、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辟應急處理專業人員、車輛及物質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據發生事故的技術特點和事故類別,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3、搶救受傷人員。迅速、有序地開展受傷人員的現場搶救或安全轉移。盡最大可能降低人員傷亡,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4、根據事故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迅速展開必要的環境監測等技術檢驗、檢測工作,必要時,應果斷迅速地劃定污染災害的范圍或區域,組織相關人員和物質安全撤離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
5、清理事故現場,消除危害后果。針對事故對人體、空氣、水體、土壤、動植物所造成的現實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術措施進行事故善后處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對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做好安撫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五、應急處理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相關部門務必充分認識飲用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重要性,務必強化責任,服從統一指揮、協調動作、責任到人,高效有序實施飲用水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環境安全。
(二)制定方案,組織落實。各成員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門飲用水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并按各個專業組的分工,組織落實本部門專業人員和必備有專業設備、器材、物資清單。報鎮指揮部備案。
(三)熟悉預案,組織演練。各相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熟悉本預案,使其明確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并組織訓練和演練。
(四)各部門組成的各專業組要做到人員落實,裝備落實,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將污染與破壞事故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嚴肅紀律,確保令行禁止。對不聽從指揮,拒絕、推諉、拖延執行指揮命令,導致貽誤事故處理時機,造成重大損失的,必須嚴格依法依紀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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