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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更新時間:2025-03-05 07: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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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你知道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車輛事故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

  隨著時代的進步,經濟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運輸業正在蓬勃興起,汽車己成為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交通運輸工具,車輛的普遍運用也已經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所以,對車輛進行起火防護也就存在著必要性。

  那么,如何對車輛進行起火防范呢?

  第一,做好車輛的日常檢查。

  定期檢查電器、開關、燈座、制動燈開關等的插接頭(或連接頭)是否有松動或脫落等情況。特別要注意檢查點火開關、蓄電池等大電流的電器件接線柱、導線的連接、絕緣等是否可靠。平時駕駛人員對車輛進行保養作業時,貪圖方便,僅洗洗外觀或查看輪胎、水箱之類,很少對蓄電池接線、接點進行維修保護,平時很少察看接點是否松動,接線絕緣是否破損老化。一旦接點松動或接線絕緣破損老化,行駛中由于汽車顛簸很容易造成接線與接線、接線與車體發生短路打火,或接點跳動發生短路打火,也有可能引起火災;經常檢查運動零件、車架、油箱、化油器、坐墊等油漆件、漏油件、易燃物周圍的導線、插接頭、開關件、線夾等處是否有“破皮”;經常檢查發動機及底盤是否有漏油現象。

  第二,防止發動機回火。

  發現回火要檢查油路和電路,油路可能是混合氣過稀、點火時間過晚等造成,也有可能是氣缸墊擊穿、進氣歧管墊漏氣造成,一旦發現此類情況需即使進行調整。

  第三,防止電線短路。

  一旦發現電流表指示很大的放電電流、電器工作突然中斷(例如大燈、空調電機等大負荷用電設備)、聞到膠皮臭味或見到機罩蓋邊隙處和儀表臺附近冒煙,應迅速靠邊停車熄火,斷開全車總電源開關,查原因排除故障。

  第四,不違章操作。

  線路不能亂接,以免造成局部線路負荷過大,令線路發熱。違章操作使蓄電池產生電弧引發火災。汽車蓄電池電流容量很大,一般都在180安培/小時。對車輛的`小毛病要及時維修,不能違章操作。如果行車過程中一旦出現故障,應盡量靠邊停車,如果自己不能解決,等待專業救援,切忌自己動手亂操作。

  第五,不違章存放危險物品。

  日常生活中的打火機、香水、摩絲等也是構成車輛火災的危險品。如果將這些物品放在車內容易被太陽光線聚焦的地方,也具有一定的火災危險性。普通車輛應盡量不載放汽油、柴油等危險油品。

  第六,保持發動機艙整潔,不要積有太多的污垢。

  發動機氣缸等上油垢、油圬,能加速高火線圈導線或火花塞漏電。并且在高溫情況下,油垢、油圬很容易揮發汽油,遇有搭鐵等引發的電火花等,會引發火災。

  防范是必要的,但是一旦車輛起火,我們又應該有什么樣的應急措施呢?

  第一,車上要常備輕便的滅火器。

  備用輕便的滅火器存在著一個問題,在起火現場當事人如果過于緊張的話,甚至手足無措,就會造成車輛進一步的損毀。

  第二,車上配備車用自動滅火裝置。

  為了克服車輛起火這一不容忽視的火災隱患,科研人員精心開發出專用于撲滅各類車輛火災的超細干粉自動滅火裝置系列。與傳統的車輛上配備的滅火器相比,該裝置存在著顯著的優勢。

  1、從防火到滅火完全自動完成,安全高效,無需人員親自操作,就從速度上減少了對車輛的損失。

  2、安裝使用方便,只需將其安裝在發動機艙內,只要機艙內出現明火,滅火裝置內導線即觸發啟動,噴射出大量超細干粉將火撲滅。

  —0、4C系列是超導無聲啟動,當遇到明火時,其超導感應線將信號傳遞給裝置,裝置迅速做出反應,釋放出大量高效滅火劑,將火災徹底撲滅,真正做到高效滅火“默默無聞”。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2

  一、目的

  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對于突發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應變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反應迅速、指揮得力、處理及時”的要求,確保在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時道路暢通。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商漫分公司所管轄路段內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群體性堵路事件、道路損壞和車輛故障等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反應。對造成安全隱患、發生路產損壞或人員傷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分公司特別成立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組 長:分公司經理

  1 / 19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公司副經理

  成 員: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負責人

  值班電話:__

  五、應急響應

  (一)集群特大交通事故

  1、發現或接到交通事故報案后,迅速組織路政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并及時聯系交警,維持現場安全,組織現場滯留人員撤離危險區域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2、如有人員傷亡應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3、路政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4、路政人員勘查現場、查明路產損失情況、判斷直接肇事車輛后,分別作《路政管理詢問筆錄》、《公路路政管理現場勘驗筆錄》、《路政管理違法行為調查報告》等法律條文,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5、必要時,還應找與案件無利害關系者作為證人,取得證言。

  6、養護部門在接到路政人員通知后第一時間清理事故現場,在最短的時間內將現場清理完畢。

  2 / 19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接到報案后,應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領導和所長匯報,并向路政中隊長匯報。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向值班所領導和所長匯報,監控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錄像。

  2、 對于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發生安全事故時的協調程序: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聯系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積極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收費人員應立即聯系路政、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并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3、路政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雨、雪、大霧天氣除外)。 4、路政人員到達現場后,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5、維護現場安全,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員應及時勘驗現場,采取詢問、繪圖、拍照等形式將路產受損情況調查清楚,完成相關的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三)惡劣氣候下交通事故的處理

  3 / 18 1、路政人員接到報案,應及時趕到現場并通知交警。 2、到達現場后,應配合交警部門立即采取措施,擺放安全警示標志,指揮車輛緩行,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3、積極搶救傷員,并配合交警維持現場秩序。 4、路政人員勘驗現場,拍照取證制作、填寫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5、勘查完現場后,配合交警部門對現場進行清理。 6、路政人員統計路產損失情況,養護部門積極配合并在最短的時間修復被損壞的路產,保證道路暢通及路產的完整性,并準備充足的安全警示標志牌和反光標志筒,確保司乘人員及養護、路政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車輛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及處理流程篇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加強公司對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統一、高效的事故應急指揮、響應和預防控制體系,確保在發生鐵路交通事故時,能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現場處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級,減少職工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依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規則》和相關的制度規定編制。

  4 / 18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范圍鐵路專用線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需要實施應急救援的事故。

  1.4 編制原則

  1.4.1 應急事故救援要嚴格遵循“以人為本、逐級負責、應急有備、處置高效”的基本原則。

  1.4.2 堅持信息傳遞準確,救援出動迅速,組織指揮嚴謹,責任分工明確,協調配合密切,迅速開通線路的工作原則。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甘肅華澳鐵路綜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主管安全副總經理 副組長:總公司其他黨政班子成員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安全部全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部 2.2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2.2.1 負責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組織、指揮、協調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負責協調請求有關部門給予支 5 / 18 持幫助。

  2.2.2 救援工作日常管理機構設在安全部,管理、檢查、指導各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協助領導對鐵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組織指揮工作。

  2.2.3 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人員培訓及預案演練等基礎工作。

  3 應急事故通報

  3.1 事故應急救援實行逐級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后,現場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總公司、本公司負責人和鄰近鐵路車站、列車調度員、公安機關報告。 3.2 遇有人員傷亡或者發生火災、爆炸、危險貨物泄漏等事故時,接到報告的各公司應當根據需要采取防護措施,并立即通知當地急救、醫療衛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各公司值班室應存放當地急救、醫療衛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的值班電話或負責人的電話,定期檢查是否變更,確保通訊聯系。

  3.3 救援報告的主要內容:

  3.3.1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站名)、區間(線名、公里、米)、線路條件、事故相關單位和人員。

  3.3.2 發生事故的列車種類、車次、機車型號、部位、牽引輛數、噸數、計長及運行速度。

  3.3.3 傷亡人數、性別、年齡以及救助情況,是否涉及境 6 / 18 外人員傷亡。

  3.3.4 貨物品名、裝載情況,易燃、易爆等危險貨物情況。 3.3.5 機車車輛脫軌數量及型號、線路設備損壞程度等情況。

  3.3.6 對鐵路行車的`影響情況。

  3.3.7 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3.3.8 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人員傷亡、脫軌輛數、設備損壞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補報。 4 救援響應

  4.1 接到事故救援報告后,由總公司作出應急救援響應,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2 有關負責人和專業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5 現場救援

  5.1 事故涉及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時,各公司應當迅速組織人員,協助上級清理事故貨車及相關貨車裝載的貨物。

  5.2 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并及時移交事故調查組。因應急救援需要改變事故現場時,應當做出標記、繪制現場示意圖、制作現場視聽資料,并做出書面記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7 / 18 不得偽造、隱匿或者毀滅相關證據。

  5.3 事故造成鐵路設備設施損壞時,應當積極配合有關專業部門立即組織搶修。

  5.4 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解救和疏散遇險人員,設置現場警戒區域,阻止未經批準人員進入現場。

  5.5 事故救援完畢后,協助現場指揮部對現場進行檢查清理,進一步確認無傷亡人員遺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設備設施,清除障礙物。

  5.6 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后,對工作積極、表現突出的職工給予表彰或獎勵;對玩忽職守、擴大事故損失,延誤救援起復工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考核。 6 善后處理

  6.1 依法進行事故的善后處理,妥善安排現場遇險滯留人員食宿,進行傷亡人員親屬的通知、接待以及撫恤喪葬、經濟補償等處置工作。負責收取傷亡人員醫療檔案資料,核定救治費用。

  6.2 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應當在積極組織施救的同時,負責協調落實傷亡人員的救治、喪葬等臨時費用,待事故責任認定后,由事故責任方承擔。事故當事人對損害賠償有爭議時,可以協商解決或者請求事故調查組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6.3 對事故現場遺留的財物,配合公安部門應當進行清

  8 / 18 點、登記并妥善保管。

  6.4 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后3日內,召開分析總結會,全面總結本次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成績,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并形成書面報告,附事故應急救援有關證據材料。 7 罰則

  7.1 對于不立即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視事故等級和影響程度等具體情況,由總公司對責任單位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責任人處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7.2 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其他人員違反本規則規定,未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對主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8 附則

  8.1 管理與更新

  8.1.1 各公司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報總公司核備。

  8.1.2 應急預案制定后,原則上定期進行修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修訂。本預案修訂后,報有關部門備案并抄送有關部門和單位。

  8.2 本應急預案由總公司負責解釋。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3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整合公司資源,提升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能力,保證救援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安全地開展,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公司、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程度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公司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指揮體系

  組 長:***

  副 組 長:**** **** *** ***

  成 員: 部門、單位和項目部負責人

  2.2職責

  2.2.1 組長:負責提供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所需的資源;負責在事故發生時啟動應急計劃,指揮救援工作,并上報相關主管部門。

  2.2.2 副組長:協助組長安排現場救援的各項工作;負責實施應急計劃的培訓與演練。

  2.2.3 成員:負責實施現場救援的各項工作:事故現場的保護、無關人員的疏散、醫療機構的聯系、傷員的運送,事故善后工作等。

  3 應急響應

  3.1 應急處置

  3.1.1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駕駛員及車上人員第一步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同時應匯報安保部和公司領導。

  3.1.2未造成人身傷亡及情節很輕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1.3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交通管理部門,保護現場,同時應匯報安保部和公司領導,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3.1.4如果受傷人員必須立即治療,同時又找不到其他車輛協助運送的情況,當事人可以利用發生事故的車輛送傷者到醫院救治,但在移動現場前,必須將因移動現場后無法確定的車輛、人員倒地位置等進行標劃。當事人可以利用石塊、磚頭、白灰等物品在地面進行明顯標注。

  3.1.5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3.2信息報告

  3.2.1 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立即報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3.2.2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3.3應急啟動

  預案啟動后,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傷員、保護財產,根據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相關人員、救助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

  3.4善后處置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由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公司領導小組決定,并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相關部門應按照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恢復應急準備狀態。

  4應急資源

  公司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車輛交通事故的應急工作,同時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資源

  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伍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4.2其他資源

  公司要保障交通事故處理所需經費。主要為應急機制、救援、醫療救治、應急裝備器材、專業應急隊伍訓練和演習、人員培訓與宣傳教育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公司財政部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報警電話:

  公安報警:110 交通報警:122 急救電話:120

  公司電話:

  公司總經部電話:

  公司安保部電話:

  客車公司電話:

  5控制要求

  5.1預案演練

  5.1.1 各單位組織不同類型的交通事故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系統的演練、應急專業隊伍的演練、應急處置過程的演練等。

  5.1.2演練形式可分單個、多個或綜合性科目,采取桌面演練、專項演練、全面演練方式實施。

  5.1.3每次演練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估并認真總結,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5.2培訓

  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組織各有關部門以及指揮部工作人員進行常規培訓或專業培訓,將有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的課程列為培訓內容,增強相關人員對交通事故的應急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和應急指揮與處置能力。各應急成員部門、聯動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對指揮員、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及專業應急力量的培訓和日常培訓,不斷提高預防和處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4

  1、適用范圍

  凡發生的由于人為過失或自然災害造成的以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傷死亡事故、火災事故的,適用于本預案。

  (1)一次死亡3 人以上,或傷亡10 人及以上,或直接損失50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 人以上或重傷2 人以上的工傷事故;

  (3)一次直接損失30 萬元以上,或重傷(死亡)3 人以上的火災事故;

  (4)其它社會影響較大,造成嚴重后果的重特大車輛安全事故。

  2、事故報告制度

  (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及當事人除了撥打110 、119 、120 電話外,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地、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初步情況電話報告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向領導小組匯報。道路交通事故按《車輛事故統計和報告制度》的規定上報相關部門。

  (2)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事故書面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A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號碼和駕駛員姓名或操作人員姓名等;

  B 、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C 、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D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E 、事故報告單位及聯系電話。

  (3)事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發生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3、現場處置制度

  (1)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駕駛員現場處置方法:

  A、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B、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C、現場保護。保護現場的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D、保護方法。尋找現場周圍石灰、粉筆、磚石、樹枝、木桿、繩索等便利器材,采取措施,積極施救。因搶救傷員需要搬動現場物品的,應如實記錄并標明位置。設置保護圈,阻止勸導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或繞道通行。

  E、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向本企業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2)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在接到發生重特大事故報告后,應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并立即組織人員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和工具趕赴現場,并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3)要想方設法搶救傷員,積極采取措施,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傷亡人員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4、事故處理制度

  (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公司成立事故調查小組,負責對事故的調查并提交事故情況調查報告和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室。

  (2)重特大車輛安全事故經過調查核實后,除國家公安、勞動、消防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公司對事故發生單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3)重特大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預案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5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是集生產、銷售一體化服務的企業,貨物運輸主要采用公司的運輸車輛,公司共有解放運輸車輛,叉車輛,小型轎車輛,駕駛人員名,各種車輛出車頻繁,在運輸過程中易發生交通事故,從而引起人員傷忙、火災等,按照事故類型可分為交通事故、自燃事故、被盜、被搶事故,因此車輛安全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點。

  風險分析結果:

  (1)交通事故

  車輛本身機械故障,機件失靈(特別是制動和方向的存在問題),剎車抱死、跑偏或剎車片損壞,輪胎磨損嚴重,車輛超期服役,維修保養未及時做好;

  車廂中人貨混裝、貸物超載;

  駕駛員的駕駛技巧、經驗,行車安全意識、精神狀態,路況熟悉度,不良習性后的駕駛,如酒后駕駛、超速行駛;

  夏季炎熱高溫,冬季低溫干冷,雨季、臺風季節、低溫結冰等惡劣氣候。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發交通事故。

  (2)自燃事故

  車輛漏電、短路、漏油等車輛質量問題容易造成車輛自燃起火;夏季時,將車放置陽光底下暴曬,例如:將一次性打火機放在儀表臺上,易引發火災事故的發生;

  夏季高溫天氣,冬季干冷的天氣,都易造成車輛發生自燃事故;導靜電接裝置失靈;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發自燃事故。

  (3)貨物丟失運輸過程中貨物被盜、被搶;駕駛人員麻痹大意,車廂門未鎖好。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1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公司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1.2堅持時間就是生命的原則:事故發生時采取最快捷的方式實施應急救援,同時上報應急總指揮、副總指揮,啟動綜合應急預案。

  2.1.3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充分處用當地事故應急救援的各種資源,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結構及職責

  3.1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見綜合應急預案。

  3.2現場處置小組及職責

  3.2.1現場處置小組成員:賀駛員、押運員。

  職責:

  (1)根據事故情況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上報部門安全管理人員,同時向當地110或122報警,說明事故概況及現場應急情況;

  (2)就地搶救受傷人員并向當地120求救;

  (3)及時疏散現場圍觀人員及車輛,并設置警戒區。

  (4)采取合理措施控制火災事故擴大,若無法控制時立即向當地119報警。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嚴把司機進公司準入關,司機須持有與其駕駛車型相符的合格駕駛證;

  4.1.2每班必對駕駛員三檢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必對滅火器,安全錘、車內設施是否有拆改進行檢查;

  4.1.3每班出車前檢查車輛的轉向裝置、剎車裝置、信號燈具、喇叭和輪胎等,保持車況良好,嚴禁帶“病”車輛上路4.1.4嚴格按規定對車輛實施保養、檢修、年檢,堅持運輸“三檢制”,確保車況完好;

  4.1.5每月對線路檢一次,對重點車輛及駕駛員的行車、操作、情況處置進行檢查;

  4.1.6每月根據不同形勢要求季節特點,對駕駛員進行兩次安全培訓教育;

  4.1.7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培訓,增強員工安全行車意識及車輛自燃事故的應對處理培訓。

  4.1.8每年對運營駕駛員進行24小時脫產安全培訓教育;

  4.1.9對事故多發的駕駛員(重點人)進行重點教育培訓,并記錄在案;

  4.1.10開展經常性、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

  4.1.11夏季天氣炎熱,車內溫度高,為防止車輛和運輸易燃物品車輛自燃現象的發生,應盡量將車停在陰涼處或定時對車倆灑水降溫。

  4.2預警行動

  駕駛員途中發生事故后,第一時間打電話報警,同時組成現場處置小組對事故進行應急處理,以防事故擴大,并上報公司應急指揮辦公室,辦公室判定事故的大小,立即上報公司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5.信息報告程序

  5.1報告程序流程圖

  5.2應急指揮辦公室24小時電話為:0391-72xxx

  5.3報告程序

  發生交通事故,應根據事故情勢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要進行事故報告工作:

  一般事故的,駕駛員直接報公司應急辦公室和報交警處理,辦公室人員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總經理報告。

  較大以上事故的,駕駛員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向119、120、110、122報警,同時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辦公室向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綜合應急預案。

  啟動應急預案后根據事故級別確定響應級別,按綜合應急預案規定的方式上報。

  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車號、事故簡述(事故類別、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發展趨勢),現場處置和救援狀況等。

  6.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6.1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根據現場情況,駕駛員、押運員組成現場處置小組立即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⑴把車輛移至安全地帶,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在車后放置危險警示標志,撥打122報告交警大隊,協助事故現場的清理。

  (2)檢查傷亡人員,死亡人員用草席塑料布等可遮蓋物覆蓋尸體,對受傷人員馬上進行搶救,傷勢重者馬上攔截過往車輛送至醫院搶救,靠近市郊的馬上打120電話,讓醫院派救護車進行出車搶救。

  (3)如無車輛應急搶救,可用手機及相機對現場拍照取證保留,或者用石灰繩索等標記傷員位置及肇事車輛的位置,然后動用肇事車輛搶救傷員。留守人員看護現場,并搶救物資。

  (4)保護現場,保護內容為:肇事車輛停車位置、傷員位置、各種碰撞碾壓痕跡、剎車拖橫、血跡等。保護材料可就近尋找,如石灰、繩索、樹木、石頭等,禁止其他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待交警部門現場取證好才與撤銷保護。

  (5)應急救援人員到現場后按相應職責進行處置。

  6.2自燃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員、押運員組成現場處置小組立即采取以下應急措施:車輛拯救:初起火時,駕駛員可使用車輛上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在情況允許的條件下應關閉油路、氣路和電路總閥,有可能的情況下卸下車上貨物。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救援人員協助救援:救援人員到場后,應在能力范圍內對傷員進行救治,或協助相關部門轉移傷員。救援人員可使用滅火器對起火車輛進行滅火。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6.3被搶、被盜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人員應立即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保護現場,保護內容為:肇事車輛停車位置、被搶、被盜狀態、各種被搶被盜痕跡,記清搶劫人員的面貌特征等。待出警部門現場取證好才與撤銷保護。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滅火器、消防鏟、滅火沙、危險警示標志、醫藥箱、手套、手電筒、常用藥物等等。

  由公司運管部門保存好公司上述物資,交通拯救物資另外有車輛、隨車工具等。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6

  為保證單位車輛在道路交通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單位職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公共財產少受損失,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應急響應預案.

  第一條、駕駛員應當學習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第二條、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第三條、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人員應立即停車,迅速報警,撥打“122”交通事故緊急搶救電話,保護現場;并向車輛管理單位負責人報告.

  第四條、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脫離險境,并迅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第五條、事故處理人員到來后,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如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第六條、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協助駕駛員迅速報警,及時報告所在單位領導,并積極搶救傷亡人員.

  第七條、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根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好各項事宜.

  第八條、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報告時,將成立事故處理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前往事故現場,配合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第九條,交通事故發生后,要及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委托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及時恢復車輛;及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7

  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集團公司全部出租車輛使用液化石油氣(LPG)為燃料,液化石油氣屬易燃氣體,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或與氧化劑接觸極易燃燒爆炸。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車輛在日常使用、安裝、維護的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車輛燃氣系統設備損壞造成液化石油氣泄漏,遇明火、高熱,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使財產損失,人員傷亡。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體系

  同綜合應急預案“應急組織體系”。

  2.2 指揮機構及職責

  同綜合應急預案“指揮機構及職責”。

  3危險源監控和管理

  3.1 技術性預防和管理措施

  (1)制定燃氣車輛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加強崗位培訓和專業基礎知識培訓,從事燃氣車輛操作、維修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認真執行燃氣車輛交接班和回場檢檢查制度,每次回場檢查使用LPG檢漏儀對燃氣車輛的燃氣系統和燃氣應急箱進行全面檢查發現故障和異常現象立即停止營運,送修理廠檢修,合格后方可營運;

  (3)維修車間嚴禁使用明火,檢修人員上崗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加強停車場巡回檢查,在檢查中采取一看、二聞、三測,發現問題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

  (5)集團公司屬下各單位每季不少于一次組織員工進行燃氣車輛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

  3.2危險源監控方式、方法

  (1)建立和健燃氣車輛日常管理措施,定期對車輛燃氣系統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2)制定并嚴格執行燃氣維修車間動火等危險作業的審批和監督制度,對動火現場的要求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確保車間內沒有易燃易爆物品符合動火條件,防止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3)作業中要嚴格遵守作業規程的相關規定,嚴禁野蠻作業、野蠻施工。如氣瓶在使用時必須穩固豎立或裝在專用車(架)或固定裝置上。氣瓶不得置于受陽光暴曬、熱源輻射及可能受到電擊的地方。

  (4)車載滅火器定期檢查和維護,保證完好有效。

  (5)重視人員崗前培訓,作業人員均持證上崗。

  (6)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信息報告程序

  應急處理程序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同綜合應急預案5.1“響應分級”。

  5.2響應程序

  集團公司各部門、各事業部及屬下單位根據燃氣車輛泄漏事故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可控性、敏感程度、影響范圍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各級的燃氣車輛泄漏事故的處置。

  原則上集團公司負責Ⅰ級、Ⅱ級類別的燃氣車輛泄漏事故;各事業部及所屬單位負責Ⅲ級、Ⅳ級類別的燃氣車輛泄漏事故,集團公司協助處理Ⅲ級類別的燃氣車輛泄漏事故。

  燃氣車輛泄漏事故發生后,負責處置該級別燃氣車輛泄漏事故的單位(部門)應當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啟動高級別應急預案時,事發單位低級別應急預案同時啟動,應急預案啟動后,有關單位(部門)應當同時啟動具體行動方案。

  5.3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5.3.1 燃氣車輛在保修過程中發生泄漏、起火的應急處置措施

  (1)車輛在維修過程中,燃氣系統泄漏時,維修人員必須帶防凍手套,不可徒手觸摸燃氣氣體泄漏部位,以免凍傷皮膚;

  (2)當發生或懷疑燃氣泄漏時,切勿發動車輛,應搶先在大量的可燃混合氣體形成前立即關閉車輛儲氣罐組合閥手動閥開關(以下簡稱:氣瓶手動閥開關),移離或壓制一切可能的點火源(包括明火、煙火、火星、電焊弧);

  (3)維修人員要迅速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使用防爆專用工具堅固漏氣點連接件后,使用專用檢測設備檢測泄漏部位,確定排除泄漏后,方可恢復燃氣系統運作;

  (4)在泄漏嚴重的情況下(區域報警或經測試氣體濃度高于爆炸下限的20%時)要迅速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撤走非必要的在場人員,設置警戒線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對于液化氣已擴散的地段,電氣應保持原有狀態,不得開或關,必要時撥打電話報警求助;

  (5)當車輛起火時,維修人員要迅速打開車尾箱戴上手套,立刻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切斷氣源;

  (6)使用干粉滅火器或水對準火源根部噴灑,待火源熄滅后,立刻上報集團公司營運安監部和信息技術部。如火勢過大,應立刻撥打火警電話“119”及通知搶險隊。

  5.3.2 行車過程中燃氣車輛發生氣體泄漏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1)當發生氣體泄漏事故時,司機要迅速選擇安全合適的.位置靠邊停車,關閉發動機,切斷總電源,拉緊手動制動器;

  (2)司機須馬上打開車門,將乘客和行人疏散到50米范圍外,同時提醒乘客不得點火吸煙或使用手機;

  (3)司機迅速從車上取出滅火器、反光警告標志、防凍手套及防護品下車;

  (4)在車輛20米范圍放置警告標志、準備好滅火器,做好現場安全的防護工作;

  (5)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若泄漏處在組合閥上,且泄漏處已結冰,把手動閥覆蓋,此時駕駛員拿出濕毛巾,蓋在泄漏處,并不斷淋水,把冰溶解后,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

  (6)控制漏氣后,立刻撥打電話通知應急拯救調度中心報告事故情況;

  (7)如若泄漏過大,司機個人無法處理時,應立刻撥打火警電話“119”及通知應急拯救調度中心,并向分公司報告事故情況,以獲得拯救支援,并做好現場警戒安全保護工作。

  5.3.3 行車過程中燃氣車輛發生著火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1)發生著火事故時,司機要迅速選擇安全合適的位置靠邊停車,關閉發動機,切斷總電源,拉緊手動制動器;

  (2)司機須馬上打開車門,將乘客和行人疏散到50米范圍外,同時提醒乘客不得點火吸煙或使用手機;

  (3)司機迅速從車上取出滅火器、反光警告標志、防凍手套及防護品下車;

  (4)司機迅速打開車尾箱戴上手套,立刻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切斷氣源;

  (5)在車輛20米范圍放置警告標志、準備好滅火器,做好現場安全的防護工作;

  (6)使用滅火器對準火源根部噴灑干粉,待火源熄滅后,立刻通知搶險中心,把車拖回修理廠。如火勢過大,司機個人無法處理時,應立刻撥打火警電話“119”及通知應急拯救調度中心,并向分公司報告事故情況,以獲得拯救支援。

  5.3.4 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

  (1)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氣體泄漏時,司機立刻關閉總電源,打開車門將車上乘客疏散到50米范圍外,同時提醒乘客不得點火吸煙或使用手機;

  (2)司機迅速打開車尾箱戴上手套,立刻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切斷氣源;

  (3)在車輛20米范圍外放置警告標志;

  (4)司機必須馬上向應急拯救調度中心和所屬營運分公司報告事故情況;

  (5)司機手持滅火器在車輛附近監護戒備,保護現場直至交警、搶險隊到場處理。

  5.3.5 車場停放燃氣車輛泄漏、起火應急處理

  (1)燃氣車輛泄漏應急處理

  a)護衛員發現停放車輛有液化氣泄漏時,應搶先在大量的可燃混合氣體形成前立即關閉樓層總電源,關閉一切可能的點火源(包括明火、煙火、移動電話,不可發動車輛),在車場入口處設置安全警戒線,及時通知白云集團 24小時應急拯救處理中心(電話:87786520);

  b)通知所屬駐場單位值班人員迅速取車門匙打開車尾箱,戴上防凍手套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

  c)泄漏嚴重的情況下,要迅速撤走非必要的在場人員,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對于液化氣已擴散的地段,電氣應保持原有狀態,不得開或關,不可發動車輛,并設置警戒線,必要時撥打119電話報警求助;

  d)駐場單位義務消防隊員及值班人員要迅速從消防栓箱內拿出水帶,打開水掣不斷淋水稀釋可燃混合氣體。

  (2)燃氣車輛起火應急處理

  a)如車輛著火時,要迅速撥打“119”緊急救火電話,并向集團公司營運安監部(電話:8x60)報告情況;

  b)及時通知駐場各單位,迅速撤離無關人員到安全位置;

  c)組織駐場單位義務消防隊員及值班人員迅速使用干粉滅火器或水對準火源根部噴灑,盡快控制險情蔓延,努力將火源熄滅,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

  (3)注意問題

  a)搶險人員進入現場時必須關閉通訊設備和一切火種;

  b)做好個體防護措施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防止中毒和凍傷;

  c)對現場可燃氣體濃度進行檢測突然發生閃燃、閃爆,避免造成二次人身傷亡;

  d)液化氣儲瓶已發生變形時,必須馬上組織所有搶險人員撤離進退。

  5.4人員疏散警戒

  (1)疏散警戒組成員接到事故警報后,迅速到達現場進行疏散警戒,距事故點100米為警戒區設置警戒區域,在關鍵路口和路段設置警戒繩,防止無關人員靠近事故現場。

  (2)負責疏散的工作隊員的任務是動員、協助危險區域內的非搶險職工和外來人員疏散,告知緊急集合點位置和疏散路線方向,讓有能力行走的人員自行向安全地點疏散,并協助老、弱員工撤離至安全地點,疏散過程中盡量做到不漏人。

  (3)引導現場區域的人員疏散,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的地點安排專人值守,防止發生爭先恐后,互相擁擠,阻塞通道,導致自相踐踏,造成不應有的慘劇發生。

  (4)疏散警戒組隊員在組織疏散過程中發現有危重病人(含中毒者),則立即用擔架將其轉移至安全區域,交由安全防護救護組采取適當救護措施,并由安全防護救護組迅速送至醫院救護或聯系救護車到現場救護,轉送途中及時聯系接收醫院做好準備。

  (5)迅速派人到附近路口引導救援車輛有序進入搶險現場。

  5.5受傷人員現場救護

  一旦發生人員受傷時,安全防護救護組的成員按分工立即以最快的速度進行搶救、救護。對受傷人員進行簡單處理或現場包扎處理后,立即求助120急救中心或快速送往最近的醫院。

  現場的救護處理措施、方法:

  (1)使受傷者盡快脫離事故現場移至空氣新鮮處,按不同受傷情況進行處理。

  (2)創傷人員。對于危重創傷,首要搶救生命;創口出血,用繃帶或止血帶壓迫包扎止血;如果動脈出血,必須把血管壓住(壓迫止血點),即壓住比傷口距離心臟更近部位的動脈(止血點),并送醫院注射破傷風預防針,作進一步醫療處理。

  (3)如果手指或腳趾全部被切斷,應馬上用止血帶扎緊受傷的手或腳,或用手指壓迫受傷的部位止血。傷口用無菌紗布或清潔棉布包扎,斷離的手指、腳趾也要用無菌紗布包扎,立即送醫院進行手術。

  (4)骨折者首先搶救生命,而后用妥善的方法將肢體固定,若備有特制的夾板最為妥善,否則就地取材,如樹枝,木棍等作為夾板之用,也可將受傷的上肢綁在胸部,將受傷的下肢連同健肢一并綁起來。傷者經妥善固定后迅速運往醫院。

  (5)呼吸心跳停止須現場進行心肺復蘇。

  (6)待救護車到場,協助護送傷院到醫院。

  6信息發布

  同綜合應急預案“信息發布”。

  7應急結束

  (1)應急救援結束后,應派專人全面徹底檢查火災爆炸現場,確認危險已經徹底消除,防止其他危險隱患存在或次生災害的發生。

  (2)要設置警戒區,派專人值守,保護事故現場,為事故調查做好現場保護。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8

  為防止加油站跑、冒油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突發事件,確保加油站安全生產。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1、組織原則:

  加油站“預防跑、冒油預案”,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堅持局部服從全局,一般服從重點的.基本原則。

  2、協調原則:

  加油站預防跑、冒油工作,必須與整個加油站行政、生產、消防安全管理協調一致,防跑、冒油應急工作在實施過程中具有權威性,能集中、調動各部門力量相互配合實施搶險。

  3、重視發生災害的程度:

  石油產品的具有易燃、易爆、易揮發,易擴散流失、易造成火災污染環境,危害極大,應保護重點,防止擴大事故。

  4、預案使用范圍和啟動條件:

  本預案適用于加油站輸油管線泄漏搶險,凡加油站發生輸油管線泄漏本預案開始啟動。

  1.1組織機構及人員分工:

  1、組織機構:

  成立防跑、冒油領導小組:

  組長:龍xx

  副組長:梁xx

  班組長:李xx

  現場安全員:梁xx

  搶險人員:林xx

  2、人員分工:

  組長:負責組織指揮加油站跑冒油搶險小組成員及全體員工實施搶險應急預案。

  副組長:負責協調、后勤保障工作,組長不在時代替組長職責。

  班組長:負責關閉相關閘閥。

  現場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警戒,安全保衛,防止油品擴散造成火災事故。

  搶險人員:服從組長的統一指揮開展堵漏、回收余油實施搶險工作。

  1.2搶險領導小組工作任務:

  1、領導小組實施應急工作的指揮任務,執行上級部門有關指示要求,組織加油站防跑、冒油應急搶險預案的實施。

  2、協調各班組的搶險、救災、醫療、救護、消防安全保衛、物資救援等工作。

  1.3應急物資:

  正壓式空氣呼吸器:5個

  防毒面具: 5個

  干粉滅火器: 5個

  泡沫滅火器:5個

  推車式滅火器:2個

  1.4、現場控制:

  1、涉及崗位工作人員立即利用應急物資、防爆設備進行收集油品。

  2、發油現場發生跑、冒油,必須立即停止發油外,車輛禁止啟動。

  3、義務消防隊立即趕到現場,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4、加油現場和罐區發生跑、冒油或操作失誤跑油必須立即清除余油,修復設備,確認無油氣及火災危險才能恢復生產作業。

  1.5、預案演練:

  演練結束后,及時對應急設施維護、歸位,恢復正常生產。做好演練記錄。

  1.6、接卸油品油罐發生跑油搶險控制:

  (1)、計量員立即停止卸油作業并關閉相應閥門。報告站長(應急領導小組長),并做好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

  (2)、站長按照防跑、冒油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實施搶險。

  (3)、應急搶險人員服從統一指揮,利用鋁盆、鋁簸箕和棉紗收集油品。將收集油品灌裝到儲備的油桶中做好回收處理。

  (4)、現場安全員和義務消防隊加強現場監控,避免發生火災事故。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9

  1.事故風險分析

  1.1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內車輛,有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

  1.2危險源

  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等車輛由于日常保養差、帶病行駛、車燈不亮、安全裝置失靈、剎車失靈、道路路況差等因素導致發生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撞固定物等事故。

  1.3事故類型

  1.3.1道路交通事故

  1.3.1.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碰撞、碾壓、刮擦、翻車等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1.3.2生產安全事故

  1.3.2.1作業車輛在作業場所內行駛或作業中引起乘員墜落和物體倒塌、下落、擠壓、碾壓、碰撞固定物等造成人員傷亡。

  1.3.2.2車輛在作業場所內及作業道路上行駛因寬度、高度不足,轉彎半徑過小、地基承載力不足發生的車輛沉陷、翻車、墜車事故。

  1.3.2.3維修車輛時未采取防護措施,砸傷人或溜車壓人、撞人等。

  1.3.2.4車輛在作業時發生車輛沉陷、翻車、觸電引發火災、爆炸。

  1.4危害程度及范圍

  公司內車輛有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如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意外,極易造成車輛損毀和人員傷亡。車輛事故直接危及到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并對社會穩定帶來不良影響,對國家和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領導機構及職責

  組織機構和職責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中第3條"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2.2工作小組及職責

  組織機構和職責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中第3條"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3.處置程序

  3.1應急預警

  3.1.1預警條件

  3.1.1.1違章駕駛。如酒后駕駛、精力不集中、無證駕駛、疲勞駕駛、超速行駛等。

  3.1.1.2車輛存在缺陷。如剎車失靈、轉向燈損壞等。

  3.1.1.3場地存在缺陷。如路況差、視線不良、廠內道路無減速帶、無限速標志牌等。

  3.1.2預警方式、方法

  3.1.2.1現場出現事故征兆時,在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首先排除事故隱患,利用電話、對講機或派出人員等方法,迅速將情況和危害程度向作業班組長和生產值班調度匯報。各組成員攜帶各自的搶險工具,趕赴出事現場。

  3.2信息報告

  3.2.1作業班組長和生產值班調度要根據事故的性質和蔓延趨勢,迅速做出應急處理措施;如事故難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門各級負責人匯報,向應急值班室報警,并對可能受事故波及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3.2.2公司應急救援聯絡電話和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聯系電話詳見《公司電話號碼一覽表》。公司24小時應急值班室:****,報警內線*****。

  3.2.3公司應急值班室接到報警后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匯報,接到匯報后總指揮應立即宣布啟動本應急預案,事故快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事故現狀、實施救援情況及事故發展預測)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審核后,在1小時內分別向上級公司、當地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報告。

  3.2.4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已經采取的措施。

  3.2.5應急值班室要有對外部聯系電話,包括醫療救護隊、上級有關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電話聯系方式。可采用電話、手機、傳真等方式對外聯系和求援。

  3.3應急響應

  3.3.1事故分級

  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可控性、救災難度和影響范圍,將事故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Ⅰ級為最高。

  3.3.2應急響應分級

  采取"分級響應"的原則,由現場負責人根據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判斷突發事件的等級,匯報相應的領導,由相應的領導決定起動對應等級的應急預案。

  3.3.3應急行動

  3.3.3.1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中心后,由總指揮下達救援命令,根據事故情況,分析判斷事故嚴重程度、波及范圍、存在的威脅,確定先期救援方案;

  3.3.3.2按照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現場搶救組進行現場偵查,組織或協助事故單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3.3.3.3有關應急隊伍進入事故現場后,迅速開展事故偵測、警戒、疏散、人員救助、搶修等有關救援工作,當事態超出響應級別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向應急救援辦公室請求實施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3.3.3.4保障技術組針對事故現場情況,制定詳細的搶險救災方案,報應急救援指揮部批準后實施,營救受難人員;

  3.3.3.5應急恢復完畢后執行應急結束程序,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宣布應急結束。

  3.3.4資源調配

  3.3.4.1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性質、影響范圍、災害程度,及時向汕頭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出救援請求,請求上級部門給予醫療救護隊伍、技術專家等救援支持。同時安排專人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工作。

  3.3.5應急搶險

  3.3.5.1當發生險情時,立即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迅速報告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迅速上報公司應急辦。

  3.3.5.2一般突發事件

  3.3.5.2.1發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對未造成人身傷亡的,駕駛員按照一般事故簡易快速處理流程執行。

  3.3.5.2.2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造成事實、責任無爭議的,且符合公司有關規定的輕微交通事故,報人力行政中心協商恢復賠償事宜。

  3.3.5.2.3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責任存在爭議的,用像機或手機拍照,固定證據,并將車移至相對安全的地帶,擺放警示標志;同時撥打122報警和保險公司報案電話,并及時向值班調度員報告事故經過,由人力行政中心跟蹤協助駕駛員進行處理。

  3.3.5.2.4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150米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3.3.5.3較大突發事件

  3.3.5.4車輛發生傷人事故,駕駛員應立即撥打122(城區交警122、高速交警110)和120報警,并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報案后,立即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并及時通知值班調度員。應急辦根據事故級別啟動本應急預案。

  3.3.5.5車輛發生翻車事故并有人員傷亡。應急辦接到報警核實后,根據現場可能狀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調集救援人員、施救車輛(吊車)和急救箱、鋼絲繩、千斤頂等物資趕赴現場,協助現場人員進行人員搶救和設備搶救,調查事故經過,保護事故現場,開展善后處理。如在現場遇到難以處理的事情,應及時請示應急領導小組擴大應急,啟動公司級綜合應急預案。

  3.4擴大應急

  3.4.1在事故搶救搶險過程中,若事態擴大,搶救力量不足,事故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搶救組和現場搶救指揮部要立即向救援指揮部匯報;

  3.4.2由應急救援總指揮決定向上級部門求救,請求兄弟單位或政府部門進行增援,啟動上一級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擴大的應急響應;

  3.4.3必要時公司應急總指揮部可決定組織事故現場周圍人員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或請求地方政府組織周邊群眾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

  3.5信息公開

  3.5.1按照"積極主動公開"的要求,把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細致地告知社會公眾,在滿足群眾知情權的同時,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3.5.2事故調查組應在2小時內將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對媒體、社會、居民公開,及時準確發布采取的事故處置舉措、搶險救援進展,回應社會關切,消除公眾疑慮。

  3.5.3事故調查組應及時跟蹤事故救援情況,將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及時公開發布。

  3.6后期處置

  3.6.1救援結束后對現場進行恢復,對損失情況進行檢查,確定設備損壞情況和搶修方案。

  3.6.2對事故搶險人員、器材進行清點,并撤離現場。

  3.6.3公司組織各方資源開展搶修,盡快恢復正常生產。

  3.6.4公司在事故發生后2日內組織事故原因調查分析,填寫事故原因分析記錄,并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報請安委會批準后實施。

  3.6.5安委會對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驗證。

  3.6.6配合上級部門和政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做好傷員及家屬善后工作。

  3.7應急保障

  3.8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工作小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應急物資和裝備準備,各種器材應指定專人保管,并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于良好狀態,重點器材應設救援器材柜,專人保管以備急用。

  3.9醫療器材:擔架、氧氣袋、塑料袋、小藥箱等應存放在現場醫務室或辦公室;

  3.10搶救工具:一般公司常備工具即基本滿足使用,日常存放于現場倉庫;

  3.11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伏以下安全線路、燈具等存放在現場倉庫內;

  3.12通訊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報警器等由個人分別保管;

  3.13交通工具:公司常備值班急用車輛,停放于小車庫、辦公樓門前;

  3.14防護用品:包括防護服、防護帽、防護眼鏡、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3.15圖表資料:包括季風玫瑰圖、消防器材分布圖、壓力管路系統圖、供電系統圖、程控電話安裝圖、給水排水系統圖、公司廠區平面圖等。

  4.處置措施

  4.1處置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充分準備、措施果斷;先救人員、后保設備、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4.2危險源監控

  4.2.1監控方式

  車輛使用單位應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和評估,通過預測、預報和預警的方式逐級上報,分級管理。

  4.2.2監控方法

  4.2.2.1車輛使用單位應按照相關標準和管理制度對車輛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重大危險因素進行監控和信息分析。

  4.2.2.2車輛使用單位應在車輛操作過程中嚴格按操作規程。

  4.2.2.3車輛使用單位應對車輛運行危險區進行分級管理。

  4.2.3預防措施

  4.2.3.1嚴把司機進場準入關,司機須持有與其駕駛車型相符的合格駕駛證。

  4.2.3.2行駛車輛車牌、行駛證和年度檢驗合格證齊全、有效。

  4.2.3.3每日出車前檢查車輛的轉向裝置、剎車裝置、信號燈具、喇叭和輪胎等,保持車況良好,嚴禁帶"病"車輛上路。

  4.2.3.4相關路燈設置限速牌,限制車速、急轉彎或作業人員密集區域設減速標志和警示標志。

  4.2.3.5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違規駕駛。

  4.2.3.6嚴格控制車輛的載重,禁止車輛超載行駛。

  4.2.3.7道路須平整、通暢,減少急轉彎,道路須由專人維護,及時清理車輛漏卸的物料,路面經常灑水,減少揚塵。

  4.2.3.8超長、超寬的物件運輸,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制定專項運輸方案。

  4.3處置措施

  4.3.1車輛起火事件處置措施

  4.3.1.1機動車輛若在停車場內發生自燃事故,第一目擊者應大聲呼喊,迅速利用停車場常備滅火器滅火,并立即通知值班員。

  4.3.1.2值班員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滅火,疏散相鄰車輛;火情繼續擴大的,撥打119報警,并安排專人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現場。

  4.3.1.3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起火,駕駛員應立即靠右側停車,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并及時報告單位值班員;火情繼續擴大的,及時撥打119報警,并向公司應急辦報告。

  4.3.1.4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并請求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幫助。

  4.3.1.5發生機動車輛起火事件,應急辦應在接到報告后,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核實損失;出現重大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急領導小組按規定及時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4.3.1.6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急辦應配合交警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與保險部門協調相關事宜,并在調查工作結束后一日內將事件發生經過、損失情況、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4.3.2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4.3.2.1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駕駛員及車上人員第一步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同時應按規定匯報。

  4.3.2.2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造成事實、責任無爭議的,且符合當地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處快賠辦法規定的輕微交通事故,報車屬單位安全員同意后,可以自行到快處中心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4.3.2.3未造成人身傷亡及情節較輕的,當事人對事實或成因無爭議的,自行協商處理賠償事宜;不能及時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至交通警察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現場按規定放置警示三角架,打開車輛警示燈,在交警部門人員未到場前做好其它車輛通過導流。

  4.3.2.4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駕駛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撥打110、120求救,保護好現場;同時應報告預警中心,因搶救傷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4.3.2.5如果受傷人員必須立即治療,同時找不到其它車輛協助運送的情況,當事人可以用發生事故的車輛送傷者到醫院救治,但在移動現場前,必須將因移動現場后無法確定的車輛、人員倒地位置進行表劃。

  4.3.2.6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3.2.7事故后在駕駛員生命受到威脅時,可視情況離開現場,但應保持與出警人員和應急辦的聯系。

  4.3.2.8應急辦接報后應立即趕赴現場,配合有關部門采取應急處置。出現重大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急辦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后,應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單位和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4.3.3車輛故障應急處置措施

  4.3.3.1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時,駕駛員應立即減速將車停靠到道路右側安全地帶,在道路來車方向距故障車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于150米)處擺放故障車警示牌,亮起示寬燈。

  4.3.3.2妥善安置故障車后,駕駛員應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4.3.3.3駕駛員難以自行排除,應維護現場秩序,確保車輛、人員、隨車物品的安全,同時報告公司應急辦,等待支援。

  4.3.3.4應急辦接到報告后,應組織搶險救援組隊伍,及時趕赴車輛故障現場,幫助排除車輛故障;現場無法排除時,可拖至專業維修廠修理。

  4.3.3.5運料車輛發生和緊急任務車輛發生故障,應急辦接到報告后,要立即派出備用車輛趕赴現場進行替換。

  4.3.3.6發生車輛傾翻事故時,當有人員被壓埋在傾倒車輛下面或駕駛室內時,救援隊伍應立即采用擴張工具將被壓人員救出。在實施救援時,各組人員應按職責分工合作,采取適當警戒預防措施,防止車輛傾倒、擠壓事故的再次發生。

  4.3.3.7發現事故車輛油箱內油料泄漏時,應緊急疏散現場人員,嚴禁煙火及嚴禁使用通訊工具,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將油箱漏油部位堵漏,用沙石、泥土等覆蓋地面油污,同時將隨車滅火器準備于現場待用,避免發生燃燒爆炸。

  4.3.3.8發現有因車輛顛覆、變形被困于車內的人員時,及時調動、使用起重機械,撬捧、千斤頂等工具破拆車輛,解救被困人員,或協助公安消防部門破拆車輛,解救被困人員。

  4.3.3.9如果有車輛壓住傷者,應立即小心移開車輛,或用千斤頂頂起車輛,將傷者小心移出。

  4.3.4車輛火災或漏油應急處置措施

  4.3.4.1發生火災時,應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駕駛室內無法逃生的人員,并應立即使機車熄火,防止電氣火災的蔓延擴大。發生油料泄漏時,立即疏散無關人員。嚴禁點火源出現,應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泄漏,避免發生燃燒爆炸。并根據下列情況,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4.3.4.2油管折斷時,可找一根與油管直徑適應的膠皮或塑料管套接。如套接不夠緊密,兩端再用鐵絲捆緊,防止漏油;

  4.3.4.3油管破裂時,可將破裂處擦干凈,涂上肥皂,用布條或膠布纏繞在油管破裂處,并用鐵絲捆緊,然后再涂上一層肥皂;

  4.3.4.4油管接頭漏油時,可用棉紗纏繞于油管接頭,再將油管螺母與油管接頭擰緊;還可將泡泡糖或麥芽糖嚼成糊狀,涂在油管螺母座口,待其干凝后起密封作用;

  4.3.4.5漏油漏水時,可根據砂眼大小,選用相應規格的保險絲,用手錘輕輕將其砸入砂眼內,便可消除漏油、漏水現象。

  4.3.4.6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通知傷者家屬趕到就治醫院,配合醫療救護人員開展醫療救護,開展善后處理。

  4.3.4.7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急辦應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損失情況、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事業部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4.4急救措施

  4.4.1迅速將傷者移至安全地方,讓傷者安靜、保暖、平臥、少動。

  4.4.2在搶救的同時撥打 120 呼救。呼救時應詳細說明事故單位、地點、嚴重程度、 聯系電話,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4.4.3在急救中心醫護人員未到達之前,應根據事故現場的整體情況、位置和傷者的傷情、部位,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

  4.4.4傷者發生休克,應進行人工呼吸,或者根據部位的受傷情況做胸外心臟擠 壓法(但必須注意骨折的部位)。

  4.4.5若傷員有斷肢情況發生,應盡早用干凈的干布(滅菌敷料)包裹裝入塑料 袋內,隨傷員一起轉送。

  4.4.6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 的紗布或清潔布覆蓋,用繃帶或布包扎;

  4.4.7發現脊椎受傷者,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覆蓋,用繃帶或布包扎; 搬運時,將傷者平臥放在帆布擔架上或硬板上,以免受傷的脊椎移位、斷裂造成 截癱,導致死亡;搶救脊椎受傷者的搬運過程中嚴禁只抬傷者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

  4.4.8發現傷者手足骨折或其他部位骨折的,不要盲目搬動傷者,應在骨折部位 用夾板臨時固定,使斷端不再移位或刺傷肌肉、神經或血管;

  4.4.9遇有創傷性出血的傷員,應迅速包扎止血,使傷員保持頭低腳高的姿勢, 并注意保暖;

  4.4.10在施救的同時應盡快送往就近醫院;傷者送往醫院搶救時,途中盡量減少顛簸,同時密切注意傷者的呼吸、脈搏、血壓及傷口的情況。

  4.5注意事項

  4.5.1不要輕易移動受傷者,保持其呼吸道通暢;

  4.5.2有出血時,應有效止血,包扎傷口;

  4.5.3如果發生骨折,用雙手穩定及承托受傷部位,限制骨折處活動并設置軟墊,用繃帶、夾板或替代品妥善固定傷肢;

  4.5.4發生斷指(肢)應立即止血,應馬上用止血帶扎緊受傷的手或腳,或用手指壓迫受傷的部位止血。傷口用無菌紗布或清潔棉布包扎,將斷指(肢)也要用無菌紗布包扎,有條件的與冰塊一起放入干凈膠袋,并立即送醫院進行手術;

  4.5.5如果傷者出現呼吸或心跳停止,應進行心肺復蘇急救。

  4.5.6現場自救和互救

  4.5.6.1在搶救傷員過程中要做好周圍倒塌物體的加固、監控工作,保證自身安全。

  4.5.6.2在傷員救治和轉移過程中,應遵循先重后輕的原則,采取固定等措施,防止加重傷員傷情。

  4.5.6.3緊急情況下,可以動用肇事車輛運送傷員到醫院救治,但要做好標記,并留人看護現場。

  4.5.6.4要保持冷靜,保護好事故現場,依法合規配合做好事件處理。

  4.5.6.5若事件現場有危險化學品泄漏或可能產生爆炸時,應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將人員救出后立即撤離到安全地帶。

  4.5.6.6撲救車輛火災時,人員一定要正確使用滅火器,且滅火人員一定要站在火源上風口。

  4.6附件

  4.6.1指揮部成員通訊聯系表

  4.6.2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相關人員通訊聯系表

  4.6.3應急救援外部通訊表

  4.6.4公司應急救援各小組通訊聯系表

  4.6.5公司傷員心肺復蘇法現場救護流程圖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0

  為維護廣大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妥善處理我單位發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減少交通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及《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職責追究的規定》等法規的規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帶給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忙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組織領導

  成立集團公司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集團公司總經理任組長,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工會主席、公安處處長任副組長,公安處、安質部、工程部、工會生產保護部的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我單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公安處,并安排有關人員24消逝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級項目部分別成立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明確人員和職責。

  三、接警處置

  值班人員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報警后,應立即報告集團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緊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并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由組長或副組長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組織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二)迅速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匯報簡要案情及后果,并根據事故現場狀況,商請衛生、保險、交通、消防等部門予以配合,協同進行傷員搶救和現場勘查、施救工作。

  (三)封閉、保護現場,必要時能夠申請當地交通主管部門中斷交通,但應設立明顯標志,標明車輛通行路線。

  (四)采取搶救、滅火等緊急措施。搶救傷者應盡量就近、集中,尸體轉移應注意停放條件。

  (五)監護當事人,尋找并調查證人。

  (六)確定指揮員指導現場勘查。

  四、現場救護

  1.現場救護領導小組及分工

  組長:1名

  副組長:1-2名

  組員:相關部門及現場施工負責人

  人員分工:組長負責事故總協調和現場的救助指揮

  副組長負責現場救治及送往醫院途中的防護

  財務科負責醫院費用的押金的支付。

  辦公室負責聯系醫療機構。

  其他人員負責具體工作。

  2.現場急救隊

  各單位、各級項目部成立現場急救隊,隊長由單位主管領導、項目經理主任擔任,主要成員應包括工班長、醫生、面包車司機。人員數量3~5名。

  3.現場急救藥品及醫療器械

  現場衛生員務必配備擔架、簡單止血包扎物、氧氣袋等醫療器具,施工現場應配備車輛,值班室和隧道內施工現場應配備電話(橋梁等其它施工現場也應配備必要的通訊設施)。

  4.各單位單位急救醫院考察

  各單位、項目部對就近較好得醫院進行考察,并記錄醫院的急救聯系電話。

  5.人員急救實施程序及事項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應及時組織現場其他人員臨時救護,并進行聯系車輛將受傷人員送往洞口,同時用有線電話通知單位或項目部的值班人員,再由值班人員及時上報人員搶救領導小組,啟動人員傷害預案程序。

  (2搶救領導小組人員組織進行搶救,衛生員及時帶上擔架和醫療器械趕到事故現場急救。

  (3)辦公室人員在接到通知應及時到醫院或電話聯系急救手續,并派出車輛到事故現場迎接,如受傷人員狀況嚴重應聯系醫院急救120救護車。

  (4)財務人員及時到醫院辦理住院手續。

  五、組織指揮現場勘查

  指揮員到達現場后,首先務必迅速全面地了解現場狀況,聽取先期到達現場的民警和有關人員匯報,對事故發生的'性質、案件性質、現場范圍、現場中心、現場是否發生變動和破壞,以及有無必要對現場采取警戒、封閉或其它緊急措施等作出初步的決定和決策,然后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如下分組分工,并開展現場勘查工作:

  (一)現場保護、交通指揮疏導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人員組織有關人員組成,負責保護現場不受破壞,指揮車輛有序停放等待或繞道通行。

  (二)傷、亡人員搶救組:由集團公司門診所醫護人員或各單位衛生醫護人員,負責急救并把傷員盡快送往就近醫院搶救,尸體妥善保存停放。

  (三)現場勘查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干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對事故現場的痕跡、物證進行拍照、測量、提取、勘驗、制圖和記錄等工作。

  (四)調查訪問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干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走訪事故知情人和見證人,收集證人證言,監護當事人。

  (五)后勤接待組:由總經理辦公室或各單位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組成,根據實際需要,在有關部門的領導下,負責交通調度、后勤安排,接待受害者親屬等后勤工作。

  現場勘查工作結束,經核實無誤和指揮員同意,應抓緊清理、撤除現場保護措施,恢復交通。

  六、組織臨場討論

  現場勘查工作基本結束后,指揮員應召集有關人員召開臨場會議,根據實地勘查和現場調查所得材料,對事故案情作出分析決定。根據臨場討論會的結果,指導有關部門開展下一步工作,如認為勘查不詳盡,應及時進行補充勘查。

  七、書面報告

  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害后果的狀況下,盡快擬出事故狀況的書面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向上級機關報告。包括對現場救援措施和效果的評價。

  八、指導交通事故職責認定和善后處理工作

  在事故原因查明后,協助當地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按法定程序,組織公開聽證,公開、公平、公正地對事故職責作出認定,依法處理交通事故職責者,用心、穩妥地對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害后果進行善后調解。

  九、本預案由集團公司公安處組織實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1

  一、編制目的

  為了保證中國中鐵二局陜西神佳米高速公路工程第四項目部工程施工安全可靠進行,預防施工期間發生車輛傷人和緊急情況,我項目部對其作出應急響應,并實施有效應急控制,以預防和減少人身傷害,特制定本應急措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成立中國中鐵二局陜西神佳米高速公路工程第四項目部車輛傷害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總指揮:羅文濤項目經理18191221919指揮:張增龍項目副經理18091250191組長:蔣華斌馮衛星

  組員:安全、協調部全體成員,工程科、現場管理人員通訊聯絡組:何科(調度)

  中國中鐵二局陜西神佳米高速公路工程第四項目部施工現場及辦公區域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項目部辦公室。

  第三方救援電話:120:

  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應急與響應的組織領導工作,并提供應急工作所急需的資源,全力妥善組織救護工作,盡可能把事故造成的傷害減少到最低限度。負責做好事故的調查和上報工作。

  組長職責:負責在發生緊急情況時,整個現場的指揮、信息的提

  供、內外部的交流與協作、救援人員的調度與安排及其它人員的疏散工作。同時,定期組織有關對該方案的評價與修訂。

  副組長職責:負責協助組長的工作,做好與事故救援部門,醫療急救部門的聯絡和聯系,并安排事故救援所需的車輛,組織應急成員積極進行救援活動。在組長不在時,代替其工作。負責組織有關人員的培訓和對該方案的評價、修訂。

  成員職責:在接到緊急救援的命令后,積極開展救援活動,同時及時將現場的信息反饋到應急預案組織組長,做好救援現場的重要設備、傷員的臨時搶救與保護、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其它人員的疏散和救援工作,并協助專業救援人員開展工作。有參與培訓和評價、修訂該方案的義務。

  項目部其它人員在接到命令后,有積極參與救援的義務。同時,有參與培訓、對方案的修訂、評價等建議權。

  公司質安部有協助向保險公司報警的義務。

  三、預防與預警

  1、危險點監控:

  (1)、制定并落實項目部《車輛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公司有關規定。

  (2)、定期組織駕駛員學習安全法規,嚴格遵守《道路運輸管理條例》。

  (3)、定期進行車輛維護、保養,出車前對車況進行檢查,保持車況良好,做到病車不出場。

  (4)、如出車途中發生險情,不能冒險行車,遵守當地交管部門和人員的指揮。并及時向救援組報告情況。

  (5)、駕駛員要加強溝通與聯系,互相通告路況或遇見的險情。

  (6)、綜合辦根據具體情況派車,盡量不派、少派,不得派對路況不熟的駕駛員或其它人員出車。

  (7)、綜合辦負責對車輛各配備一個有效的消防器具。

  (8)、綜合辦負責對駕駛員進行專業考試,并定期對車況進行檢查。

  (9)、救援組人員必須保持通信24小時暢通。

  2、預警行動

  一旦車輛傷害事故發生后,按下列措施進行:

  (1)、事故車輛必須立即停車,駕駛員或事故現場人員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交管人員未到場前和未得到其允許前不得挪動車輛。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其所在位置,必要時應有旁證人。同時向項目部救援組報告。報告程序:首先報告副組長,如副組長不在或聯系不上,報告組長,如此類推。報告內容:事故具體部位、車輛牌號、傷員姓名及傷情、車況情況及事發時間等。

  (2)、現場人員同時要在救援組未到前采取合適方法積極進行自救。自救原則:先救人,后救財物(設備);先救重傷者,后救輕傷;先救重要財物,后救其它;有火警時,先救人后滅火。

  (3)、救援組人員接到險情信號后,應迅速報告當地交通事故報警中心(122)和醫療急救中心(120)。如有火警,要向消防部門報

  警(119)。報警時,應報清事故具體部位、車輛牌號、傷員姓名及傷情、車況情況及事發時間、報警人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同時,組織安排救援所需的車輛、人員趕赴現場協助救援。

  (4)、如當地醫療急救人員未到時,項目部救援組應積極進行自救,自救原則同第2條。同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和部門報告。

  (5)、現場人員或救援組人員應積極配合交管部門做好現場勘察和人員、交通疏散。如有設備救援,采取的措施應符合有關規定。如起吊設備時應遵守《起重作業安全規程》,滅火時應遵守《消防法》。

  (6)、公司安質部根據車輛保險證所提供的保險報警號碼(中國人保報警電話95518)向保險公司報警。

  3、信息報告與處置

  現場施工進度及質量應在相應的時間段進行班前、班后活動,項目部各部門管理人員應定時給施工人員進行交底,每日施工負責人要按時把現場施工情況反饋給項目部,如有違規者不及時報告,項目部有權給施工人員進行嚴厲懲罰。

  四、應急響應

  1、報警與相應級別確定如一旦發生意外,有可能造成設備及人身傷害。輕者,造成人員擦傷、碰傷、骨折等輕傷,車輛撞(碰)損等一般性或記錄性交通事故;重者,造成人員重傷、車輛報廢等重大交通事故。報警時,應報清事故具體部位、車輛牌號、傷員姓名及傷情、車況情況及事發時間、報警人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

  2、應急啟動:

  如在現場發現有人受到車輛傷害時啟動本防車輛傷害應急預案。

  3、救援行動:

  (1)、人工呼吸

  現場傷員可能出現心跳和呼吸突然停止,則對于現場救助人員應立即采用人工呼吸來進行救助。在進行人工呼吸之前,首先要將傷者仰面躺平,用食指用力將下頜角托起,使傷者暢通氣道,然后解開傷者的衣領扣、松開上身的緊身衣,解開褲帶,然后就進行人工呼吸。

  (2)、止血方法

  對于面部出血,應用手指壓住下頜角(下巴頜)前一橫指處的血管;頸部出血,應用四個手指并攏,在頸部凹陷處可以觸及頸動脈的搏動,手指放在搏動處,拇指放在傷員頸后部,前后手指共同用力進行止血;上下肢出血,對于上肢,一只手抬高患肢,另一只手四個手指將肱動脈壓向肱骨上,對于下肢,用雙手拇指向后用力壓迫大腿出血止血點部位(腹股溝的中點稍下方股動脈處);肩、腋部出血,用拇指壓迫同側鎖骨上窩,將鎖骨下動脈壓向第一肋骨。

  (3)、骨折處理

  現場急救的目的是防止傷情惡化,為此,千萬不要讓已經骨折的肢體活動,不能隨便移動骨折端,以防銳利的骨折端刺破皮膚、周圍組織、神經、大血管等。首先應將受傷的肢體進行包扎和固定,對于開放性骨折的傷口,最重要的.是防止傷口污染,為此,現場搶救者不要在傷口上涂任何藥物,不要沖洗或觸及傷口,更不能將外露骨端推

  回皮內。搶救者應保持鎮靜,正確地進行急救操作,應取得傷員的配合,現場嚴禁將骨折處盲目復位。待全身情況穩定后再考慮固定、搬運。骨折固定材料常采用木制、塑料和金屬夾板,如果現場沒有現成的夾板,則可就地取材,采用木板、竹竿、手杖、傘柄、木棒、樹枝等物代替。固定時,應注意要先止血,后包扎,再固定。選擇夾板長度應與肢體長度相對稱。夾板不要直接接觸皮膚,應采用毛巾、布片墊在夾板上,以免神經受壓損傷。

  (4)、轉送治療

  原則上就近急救,但危重患者,當地無條件救治,需及時轉送至條件好的醫院。轉送需要注意的方面:

  1)、保證輸液,減少休克發生的可能性。

  2)、保持呼吸道通暢。

  3)、伴有吸入性損傷者,需抬高頭部。

  4)、注意創面簡單包扎。

  5)、注意復合傷的初步處理。

  6)、注意患者保暖。

  7)。運輸途中要盡量減少顛簸,減少休克發生可能性。

  4、應急恢復

  救援之后應針對已發生以及其它含有安全隱患的危險點再次進行分析,做到有效的控制此類及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恢復事故發生之前的應急措施。

  5、應急結束

  救援行動完畢之后應對現場傷員進行扶持,并及時收回應急工具,關閉應急預案,應急結束。

  6、后期處置:

  (1)、應急任務結束以后,應做好突發事件中各項設施損失的情況的統計、匯總及任務完成情況總結和匯報,不斷改進防車輛傷害應急工作;

  (2)、為提高防車輛傷害應急工作的效率和積極性,按照有關規定,對在觸電應急過程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保障不力,給國家和企業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懲處。

  五、應急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保障

  項目部應負責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想結合、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明確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中的各自職責,確保緊急情況下的協同運作。

  2、應急物資保障

  圍繞“明確一個機制,建立一個數據庫”的目標,建立科學規劃、統一建設、平時分開管理、用時統一調度的應急物資儲備保障系統。總公司各二級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的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常用物資和設備有:

  (1)、常備藥品:消毒藥品、急救物品(創可貼、繃帶、無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帶、氧氣袋等。

  (2)、搶險工具:鐵鍬、撬棍、千斤頂、麻繩、氣割工具、加壓泵、消防斧、滅火桶、小型金屬切割機、電工常用工具等。

  (3)、應急器材:架管、扣件、木枋、架板、草袋、砂石、水泥、安全帽、安全帶、防雨帳篷、應急燈、小型柴油發電機、柴油、對講機、電焊機、水泵、卷揚機、電動葫蘆、手動葫蘆、救生衣、滅火器、滅火機、消防水帶、消防水池。

  (4)、設備:挖掘機、小型挖掘機、推土機、自卸汽車、平板貨車、液壓汽車吊、面包車、發電車、機動翻斗車、救生船、救護車、消防車等。

  3、經費保障

  應急經費用于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機制日常運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設等所需經費,通過各單位的年度預算予以落實,要求建立專項應急科目,做到專款專用,如應急基金等,以保障應急管理運行和應急反應中的各項活動開支。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六、培訓與演練

  應急預案制定的同時,還要加大對施工員工的培訓,要經常提醒他們對于遇到突發險情時應急救助和自救的方法,從思想上和行動上提高他們的安全施工、救助和自救的意識。按照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適時組織不同形式的演練,檢驗預案的實際效果,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處置施工安全事故的能力。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2

  1潛在危險:

  不論災情大小,隧道內已無法通車,可能引發再次交通事故,增加事故嚴重程度;

  車輛火災引起的濃煙充斥隧道,對人體造成不同程度傷害;

  火勢嚴重情況下車輛難以疏通,可能存在人員傷亡。

  2應急實施步驟:

  監控人員發現隧道內車輛事故火災,立即采用有線廣播告知來往車輛,同時切換交通信號燈和可變情報板做好一切臨封道工作;

  立即撥打119報警;

  同時通知隧道當班人員、交警大隊、路政大隊、施救車,并通知半山管理站領導和相關收費站,根據現場反饋情況,將災情發展情況通知站長和公司領導;

  當班人員帶上必備器材,開啟工作車輛警燈,并鳴警笛全速駛向事故區域;

  當班人員配合交警視具體情況,進行交通管制,按要求設置臨時標牌和錐形標;

  當班人員視情況營救傷員,在公安消防到達前盡量采取相關措施穩定火災、火勢,待其趕到以其為主,并協助其進行救援工作;

  其余人員協助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工作,并協助消防員滅火。

  事故處理后,當班人員協助公路養護人員搞好現場殘留物清除工作;

  當班人員撤走交通管制工具,交警負責恢復隧道正常交通,根據情況通知監控人員切換交通信號燈和可變情報板等交通誘導標志恢復隧道正常行車模式。

  監控人員通知相關收費站,隧道恢復正常交通;

  相關人員做好事故(火災)事故處理過程及結果的記錄。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3

  1、目的

  廣東夏季氣溫較高,汽車自燃現象時有發生,為保障大廈停車場(庫)車輛和財產安全,一旦發生車輛自燃火警、火災時,能迅速果斷進行處理,確保車主生命、財產安全及大廈安全,特制訂本預案。

  2、各部門人員職責

  2、1秩序部接報或發現車輛自燃時,立即展開滅火撲救和救援,并通知服務中心。

  2、2工程部負責設施設備的保障以及事后檢查、修復。

  2、3升輝公司配合秩序部做好其他車輛、物資及人員的疏散和搶救工作,事后完成現場的清理清潔工作。

  2、4除必須堅守原工作崗位外的員工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聽候調遣并投入搶險救援工作。

  2、5服務處負責現場指揮、協助、完成各項善后處理事宜。

  3、處置程序

  3、1任何員工發現車輛有焦味或冒煙時或接到車輛自燃報警時,應立即取就近滅火器迅速撲救。若火勢較小,可用手提式或推車式干粉滅火器滅火,如火較大有發展趨勢,則應用消防栓水淋降溫滅火,多淋發動機和油箱位置,防止爆炸,同時呼叫鄰近人員參與控制火勢,通知各部門緊急支援。監控中心自事發之時開始,將監控攝像頭拉近全程跟進處理過程錄像,保留相關證據。

  3、2消防中心根據《火警、火災應急處理規程》立即組織滅火和對現場進行控制,秩序部經理立即趕赴現場指揮。緊急組織秩序員趕赴火災現場組織滅火,下達救護被困人員、疏散周邊車輛、物資、外圍警戒和交通管制指令,同時通知服務中心。如火情失去控制立即致電119火警,待消防人員到場后,配合其撲火。期間派員工到路口引導消防車,并保持各消防通道暢通。

  3、3服務中心立即通知各部門趕赴現場。如火勢得不到控制,要疏散大廈內所有人員與車輛,并配合消防隊,統一指揮組織撲救滅火。消防監控中心時刻保持聯系,組織人員疏散與各崗位時刻保持警戒。

  3、4就近取滅火器滅火時,要對車輛的油箱進行冷卻,對燃燒的`部位進行滅火,避免爆炸。要在第一時間準確找到起火處,并且不要隨意打開車前蓋,因為空氣進入車內反而容易助燃,在將滅火器拿到手里后再打開。

  3、5如滅火器無法撲滅,立即用消防水帶進行對準著火部位進行滅火,同時對自燃車輛油箱和周邊車輛進冷卻噴撒,防止油箱爆炸和火勢漫延。

  3、6對起火車輛進行撲救的同時,要對周邊車輛進疏散,有序停放到安全地帶。撤出易燃易爆物品,搶救物資財物。

  3、7火勢較大搶險時,一定要做好自我保護,防止二次意外受傷事件發生。

  4、善后處理

  4、1服務中心對現場進行拍照留檔備查,清點損失物資財物;秩序部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對現場進行調查分析,并提供相關資料。

  4、2工程部搶修損壞的設施,恢復設備設施正常工作:保潔部負責清理現場。

  4、3服務中心對車輛自燃撲救中表現突出的部門及人員,申報公司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后果的部門及人員,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4、4總結事件詳細過程及經驗教訓,上報公司。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4

  為預防和減少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乘車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精神,特制定車輛(學校自備車和學校租賃交通出租公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車輛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違法駕駛、超速、超載、超車;駕駛員疲勞駕駛、技術生疏、應變能力差;校車車況、安全性、特別是制動系統不符合基本要求等造成校車交通事故。對方駕駛員及行人、非機動車違章行為引發校車交通事故。

  二、事故的預防

  1.選擇遵紀守法、經驗豐富、工作責任性強有一定駕齡的駕駛員擔任校車駕駛員。

  2 .建立全校駕駛員集中學習教育制度,定期組織交通法規的學習及業務知識的.培訓,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3.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專門的身體與心理狀況的檢查。

  4.加強教工、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和行為規范教育,引導教工、學生文明乘車,不將頭手伸出窗外,不搶座位。

  5.加強對學校新增車輛的管理。學校增添車輛或調換車輛,選擇安全性、穩定性高,緩沖性、抗碰撞能力強的車輛。

  7.學校制訂并落實駕駛員駕車安全制度、教師跟車制度等相關管理制度,并認真實施。

  8.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進行檢查。

  9.不準違法超載、超速、超車。

  三、事故的處理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1.車輛碰撞等交通事故:發生人員傷亡、車輛嚴重損傷應立即報警,若無傷者、能自行協商解決者可自行協商解決。

  2.立即處置乘車人員,如有傷者,應及時送就近醫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揮教工、學生換乘其它車輛,特別注意換車過程中的人員安全保護。

  4.報市安全處、辦公室。一般事故3天內作書面報告,重大事故立即口頭報,事后12小時內作書面匯報。

  5.保衛處、總務處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參與事故的調解。

  四、組織機構

  成立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協調和調查突發事故,以保證事故調查順利進行,防范于未然。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5

  一、目的:

  為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降低對公司、個人的危害,且在發生交通事故時能迅速的組織應急隊員搶救受傷人員及車輛、特制定本預案。

  二、潛在的交通事故誘發因素

  1、酒后駕車;

  2、疲勞駕駛;

  3、超速行駛;

  4、未按交通規則行駛;

  5、途中玩耍;

  6、無證駕駛。

  三、廠區內外機動車輛停放、行駛安全規程

  1、車輛進入廠區后限速每小時5公里,并且按指定路線行駛。

  2、嚴禁漏油、漏水、帶病車輛進入廠區。

  3、嚴禁帶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的車輛進入廠區。

  4、車輛進入停車場時,嚴格按規定車位停車、按車長、噸位整齊有序的.停放,與其它車輛保持左右xx米的距離,避免在開離停車場時與左右的車輛發生擦碰。

  5、司機駕駛室內休息時,嚴禁將腳部,胳膊或頭部伸出兩側車窗外,避免發生危險。

  6、駕駛員在離開駕駛室時要檢查車輛門窗是否鎖好,避免失竊。

  7、車輛在停車場等待裝車時,嚴禁在車廂下方乘涼休息。

  8、車輛在裝車倒車時,要有副駕駛員在車廂尾部進行現場倒車指揮。

  9、駕駛員將車輛倒入裝車導向后,將手剎拉好,并把導向道左側的卡輪架放置于左邊后車輪下,防止溜車。

  10、車輛裝好后,由司機緩慢將車輛開出導向口,檢查車廂內已無人員后,方可關閉車廂門。

  四、目前控制情況

  1、員工上下班騎摩托車必須戴頭盔,并保持在每小時60公里內的行駛速度,有關市區或特殊地點,按照規定執行,員工進入廠區嚴格按照人行橫道及規定路線往返行走,對上述情況公司組織進行檢查。

  2、加強對各部門人員的檢查力度,對違章者進行處罰。

  3、加強交通知識的、培訓增強交通意識。

  五、應急處理程序

  1、發生交通事故后,組織應急人員及時到達出事現場。根據當時情況和條件進行搶救,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2、保護現場,疏散交通,方便有關人員調查事故原因。

  3、撥打交通肇事電話122。

  4、通知受傷人員家屬,部門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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