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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應急預案要怎么編制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展會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展會應急預案1
為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推進節能減排,促進大氣污染治理,根據20xx年9月17日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關于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服務國家節能減排戰略、大氣污染治理戰略和新能源汽車發展戰略,貫徹落實國務院發布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深化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促進城市環境改善及汽車產業升級,形成完善的新能源汽車應用服務體系,帶動全產業鏈發展。
(二)主要目標
通過推廣應用萬輛新能源汽車,進一步深化鼓勵支持政策,完善新能源汽車產業鏈,突破基礎設施建設瓶頸,為后續進一步擴大應用規模奠定基礎。
1.到xx年,推廣應用13000輛新能源汽車。其中,外地品牌車輛不低于30%;本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務、環衛、物流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
2.環境改善取得明顯成效。到xx年,累計節約7.5萬噸汽柴油,減少顆粒物排放約100噸、溫室氣體(二氧化碳)排放約20萬噸。
3.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實現網絡化、便利化。到xx年,新建各類充電樁6000個左右、加氫站1座。
4.進一步完善鼓勵支持政策,優化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制定新能源汽車考核激勵機制,調動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積極性。
5.進一步完善產業技術自主創新體系、產業鏈協同配套體系和社會化系統支持體系。繼續保持國內領先優勢,爭取本地品牌新能源汽車產銷量占國內新能源汽車市場20%左右。
二、工作計劃
(一)車輛推廣應用
根據到xx年,上海市計劃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13000輛的目標,xx年推廣應用400輛左右、xx年推廣應用3600輛左右、xx年推廣應用9000輛左右;按照車型計,乘用車9500輛、客車1400輛、專用車2100輛左右;按照行業領域計,公共服務領域(公交車、公務車、環衛車、物流車)合計4700輛,其他應用領域(租賃車、出租車、私家車)合計8300輛。
(二)基礎設施建設
按照滿足13000輛新能源汽車運行的要求,新建交直流充電樁6000個左右、加氫站1座。其中,xx年建設交直流充電樁300個,xx年建設1500個,xx年建設4200個及加氫站1座。
(三)推廣策略
1.公共服務用車以區域推廣為主(如嘉定區、浦東新區、閔行區、松江區、青浦區、崇明縣),以綜合交通樞紐為依托,逐步輻射全市,對新增或更新的公共服務用車30%以上使用新能源汽車。
2.營造優良的新能源汽車購買和使用環境,并通過建立汽車共享模式、租賃等方式,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同時,在基礎設施建設、車輛使用等方面進一步完善政策,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
3.對接外地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了解整車技術參數、產品價格、市場銷售等情況,宣傳上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政策,吸引外地產車輛進入上海,保障外地品牌車輛應用不低于30%。
4.針對城市物流車數量多、替代需求大等特點,研究制定可行的推廣政策,推進物流業使用新能源汽車。
5.探索創新商業模式,拓展新能源汽車應用范圍,鼓勵租賃業務進入公交、公務、物流、環衛等行業,倡導在城市交通的“最后一公里”使用新能源汽車。
6.鼓勵企業等履行節能減排的社會責任,支持企業、員工團購新能源汽車。
三、重點任務
從公共服務領域、大型企事業單位、區域性園區、私人私企領域等多個方面,創新政策措施,落實配套充電設施,落實資金保障和鼓勵政策等,并明確實施主體到相關部門和單位。
(一)公共服務領域,一是大力推進新能源公交車示范運營;二是充分發揮政府公務用車在新能源汽車應用中的帶動作用;三是通過應用新能源汽車,提升市容環衛水平;四是取得新能源郵政車、物流車應用的突破。
(二)大型企事業單位方面,發揮上汽集團等國有企業及交通大學、同濟大學等在新能源汽車推廣中的主力軍作用。
(三)區域性園區方面,加快推進國際汽車城、臨港新城、自貿試驗區、國際旅游度假區、張江高科技園區、紫竹科學園區等重點區域的新能源汽車推廣計劃,主要包括嘉定區、浦東新區、閔行區等。
(四)私人私企方面,積極開拓租賃和出租領域新能源汽車的示范應用,全方位多渠道推動私人私企使用新能源汽車。
四、推進措施
(一)組織保障
成立由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為副組長,市財政局、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等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市新能源汽車推進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總體工作指導以及與國家四部委對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經濟信息化委,負責制訂推進方案、組織協調、節點評審以及最終驗收等。成立專家指導委員會,負責制定總體應用規劃制定、技術方案認定和應用單位指導等。
(二)研發支持
1.鼓勵和支持本市新能源汽車制造、研發企業申報國家重大專項、創新工程、863計劃、科技支撐計劃等項目。對獲得上述國家支持的項目,按照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予配套資金支持。
2.鼓勵和支持本市新能源汽車研發企業申報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改造、引進消化吸收創新、產學研攻關、小巨人計劃、人才計劃等項目,重點支持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的整車集成和關鍵零部件技術等領域。對符合條件的,按照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資金資助。
(三)政策保障
1.對推廣應用期內由本市消費者在本市購買符合國家政策要求的新能源乘用車,免費發放新能源乘用車專用牌照額度。
2.對生產銷售、組織購買符合有關安全性等標準的新能源乘用車,由地方財政給予補貼。
3.對本市公交企業購買并在本市運營的符合國家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車,綜合考慮車輛的購置、運營和維修保養成本,對超出柴油公交車的新增成本,在國家補貼的基礎上,由地方財政給予補貼。
4.鼓勵電力等企業發揮技術、管理、資金、服務網絡等方面的優勢,組建專業的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公司。對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公司投資建設符合扶持條件的充換電設施,由地方財政給予不超過30%的資金支持。
5.研究支持商業模式創新,鼓勵各類新能源汽車使用和服務機構采用靈活、新興的商業模式,鼓勵金融機構開展各類有利于新能源汽車推廣的金融創新。拓寬新能源汽車應用領域,鼓勵在出租車、分時租賃等領域使用新能源汽車,進一步提升節能減排效果。
6.研究進一步鼓勵新能源汽車通行、使用方面的優惠政策。鼓勵區縣制定新能源汽車相關支持政策,進一步優化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
(四)基礎設施
1.公用基礎設施:根據市中心城區公共充電樁規劃,在大型商場、P+R停車場、醫院、學校等開展公共充電樁設施建設,鼓勵單位自建,適度超前布局,加快推進建設步伐。
2.私用基礎設施:根據電動汽車車主需求,對落實固定停車位的'車主,按照1車1樁的標準,推進充電樁設施建設。選擇嘉定區、浦東新區、閔行區、松江區、青浦區、崇明縣等區縣,實現新小區電纜入位、舊小區部分改造目標,為今后私用充電設施建設打好基礎。
與此同時,按照統一標準,進行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及運營服務。在市轄區域內布局加氫站,與安亭加氫站形成加氫互補,逐漸形成加氫網絡。
(五)標準制定
為配合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積極開展新能源汽車及應用技術標準體系研究。開展《電動汽車充電樁道路交通指引標志設置規范》、《電動汽車安全技術檢驗操作規范》、《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梯級利用和回收處理》、《加油站內置電動汽車充電樁設置規范》制定以及《加油站內加氫站建設規范》研究等。
(六)宣傳教育
1.不定期舉行學術專題會議、專家講座、經驗交流等,及時了解國際新能源汽車技術發展動態,廣泛聽取各方意見。
2.在嘉定區、浦東新區、閔行區、松江區、青浦區、崇明縣等區縣廣泛開展試乘試駕活動,讓更多消費者親身體驗新能源汽車。
3.有計劃、有組織地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加大新能源汽車宣傳力度,普及新能源汽車相關知識,創建有利于新能源汽車商業化推廣的市場環境。
(七)安全保障
建立全市統一、開放、獨立的新能源汽車公共服務平臺“新能源汽車公共數據采集與監測研究中心”,全面采集運行車輛的動態數據,監控車輛的運行狀態,保障車輛安全運行。規劃到xx年,形成2萬輛監控能力。同時,要求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全部安裝車載監控系統,車輛生產企業制定較為完善的安全預案。
五、任務分工
(一)協調推進全市新能源汽車工作,負責向國家四部委和市領導匯報進展情況。(牽頭部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配合部門、單位:市交通委、市建設管理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機管局、市公安局、市國資委、市商務委、市綠化市容局、市郵政管理局、相關區縣政府)
(二)出臺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相關支持政策。(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配合部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科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國資委、市商務委、市建設管理委、市綠化市容局、市郵政管理局)
(三)制定并實施新能源公交車應用方案,包括車型、運營單位、基礎設施、政策需求、資金投入等。(牽頭部門:市交通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配合部門、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建設管理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科委、相關區縣政府、市電力公司)
(四)制定并實施新能源公務車應用方案,包括車型、使用單位、基礎設施、政策需求、資金投入等。(牽頭部門:市機管局、市財政局。配合部門、單位: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高法院、市司法局、市質量技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相關區縣政府)
(五)制定并實施新能源物流車(包括郵政車)應用方案,包括車型、運營單位、基礎設施、政策需求、資金投入等。(牽頭部門:市商務委、市郵政管理局。配合部門: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建設管理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市科委、普天新能源公司)
(六)制定并實施新能源環衛車應用方案,包括車型、運營單位、基礎設施、政策需求、資金投入等。(牽頭部門:市綠化市容局。配合部門、單位:市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科委、相關區縣政府)
(七)制定并實施國有企業新能源乘用車推廣方案,包括車型、使用單位、控購支持、牌照優惠、基礎設施、資金投入等。(牽頭部門:市國資委。配合部門、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相關區縣政府、上汽集團)
(八)制定并實施新能源租賃車、出租車額度扶持實施辦法,包括申請條件、申報流程、額度優先和管理要求等。(牽頭部門:市交通委。配合部門、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商務委、相關區縣政府)
(九)制定并實施與13000輛新能源汽車配套的充電等設施建設方案,包括數量、地理位置、政策需求、資金投入等。研究進一步鼓勵新能源汽車使用的通行和停放等優惠政策。(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配合部門、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公安局、市安全監管局、市質量技監局、市電力公司)
(十)制定并實施電動汽車二手車市場流通方案,包括車輛殘值估計、過戶許可、辦理流程和報廢渠道等。(牽頭部門:市商務委、市公安局。配合部門: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
(十一)制定國內新能源汽車市場20%左右份額的產銷方案并完成8000輛以上新能源汽車在本市的銷售目標。(牽頭單位:上汽集團。配合部門、單位:市財政局、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建設管理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機管局、市公安局、市國資委、市商務委、各區縣政府)
(十二)制定以國際汽車城為中心的新能源汽車推廣實施方案。(牽頭單位:嘉定區政府、上海國際汽車城集團。配合部門、單位:市財政局、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建設管理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公安局、市國資委、市商務委、市綠化市容局、同濟大學、上汽集團、市電力公司、普天新能源公司)
(十三)制定新能源汽車區域性推廣應用的實施方案。(牽頭單位:浦東新區政府、閔行區政府。配合部門、單位:市財政局、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建設管理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公安局、市國資委、市商務委、市綠化市容局、臨港集團、交通大學、上汽集團、市電力公司、普天新能源公司)
展會應急預案2
一、總則(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展會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機制,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活動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指導和規范展會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展會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對參展人員、設備、場所的危害,保障活動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保持良好的活動環境。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湖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武漢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各部門協調聯動,依法辦事。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活動內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涉及有關法律法規、上級政策及規定的,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一活動應急協調中心及辦公室
成立展會活動應急協調中心(以下簡稱活動應急協調中心,統一組織、指揮、協調展會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參與部門:行政部、項目部、財務部、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消防大隊、供電公司、市人民醫院
活動期間,從有關部門各抽調1名同志負責展會應急管理工作。 (二活動應急協調中心各成員單位職責
由活動應急協調中心統一領導,結合有關規定開展處置工作。 1.保衛安全方面
包括領導護衛工作和活動場館保衛工作,以及保障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的人員疏散安全,由公安分局負責組織實施,其他部門協助開展工作。
2.消防安全方面
包括消防監測、排除消防隱患和消防應急準備工作,由消防大隊負責組織實施,其他部門協助開展工作。
3.食品安全及醫護保障方面
包括活動中提供的'各類餐飲的食品安全監測以及醫療應急保障,由武漢人民醫院負責組織實施,其他部門協助開展工作。
4.交通安全方面
包括保障領導出行路線和其他參會人員的交通暢順、交通安全,由交警大隊負責組織實施,其他部門協助開展工作。
5.供電保障方面
包括活動期間的日常供電保障和臨時供電保障,由供電公司負責組織實施,其他部門協助開展工作。
6.其他未列明情況
其他未列明情況由展會應急協調中心研究部署、統一指揮、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三、應急響應
活動應急協調中心辦公室接到展會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后,立即向有關部門通報事故情況,組織有關單位對事故進行調查確認以及評估,根據評估確認的結果,活動應急協調中心根據情況做出啟動應急預案決定后,指揮和組織協調應急處理工作。
活動應急協調中心辦公室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下列工作: (一立即通知相關部門人員以及專家趕赴現場調查處理。
(二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應急管理工作,應及時向活動應急協調中心報告應急工作進展情況。
(三組織專家對活動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危害程度、波及范圍等情況進行調查分析,提出下一步防范措施。
(四會同組委會制定信息發布方案,及時采取適當方式組織發布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有關信息。向媒體發布的信息,應當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發布”的原則和規定程序,信息內容應經發布單位領導或活動應急協調中心審查同意后,以單位名義發布。
四、后期處置(一報送調查報告
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活動應急協調中心辦公室要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及時寫出調查報告,報武漢市政府,并抄送市應急辦和上級有關部門。
調查報告主要內容包括: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間接經濟損失情況;2.應急救援參加單位、投入人員和
設備情況;3.應急救援過程、經費決算、實際效果;4.誘發事故的主要責任單位和個人。
(二有關部門職責
1.社會事務辦要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和善后處理工作。 2.對重大和特大公共安全事故,由活動應急協調中心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或專家組,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
五、應急處置保障
由活動應急協調中心協調有關單位,做好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保障工作。
(一交通運輸保障
運輸部門要優先安排應急物資的調運。 (二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負責做好活動的食品安全保障和醫療救治工作。 (三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做好活動的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管理,對擾亂社會秩序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四)物資保障按照計劃,活動期間建立臨時應急物資庫,儲備足夠應急物資,包括醫療設備、醫療藥物、防護用品、封鎖設施、運輸工具、通信工具、消防器材等。
(五)經費保障由活動主辦方設立展會應急預備款,保障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
(六)人員保障根據實際需要,有關部門成立相應應急保障隊伍,為應急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員配備。活動應急協調中心辦公室建立健全與公安、武警、交通、衛生、消防、供電等支援、救援隊伍的應急聯動機制,確保活動突發公共事件一旦發生,人員及時到位。
(七)培訓與演練活動開始之前,對活動應急管理工作有關人員進行應急知識培訓,明確職責。并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和實戰性,增強與有關單位的協同配合、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水平。
六、責任追究
重大和特大公共安全事故發生后,有下列情形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一)對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或者阻礙他人報告;
(二)未采取積極有效的救援措施或應急救援不力;
(三)對事故調查工作不負責任,致使事故調查情況出現重大疏漏;
(四)索賄受賄、包庇事故責任者。
展會應急預案3
為保證展覽會系列宣傳推介活動順利進行,在活動過程為防御突發事案,加大安全力度,保障活動順利進行以及相關人員的安全,特制定應急預案如下。
一、突發事件類型
展會內容龐雜,涉及諸多方面,臨時通知參與準備時間短的情況也多有發生,為確保展會順利進行給公司樹立正面形象,特羅列可能發生的種種緊急事件,二、預防措施
(一)處理原則
1、提前預防,對于已經確定的展會,提前確認其時間、展會相關的人員配備,是否都能及時到崗,已經路程遠近,交通情況,是否存在堵車、限行,修路等,當天天氣如何,對于住宿和交通往來提前確認。
2、靈活反應,有臨時的事件發生對于參展有阻礙的,要積極向公司呈報,各部門進行配合解決,緊急的時候,可以根據客觀環境進行個人決斷。
3、統一指揮,相關人員隨時保持聯系,對講機或者手機消息每隔一段時間確認是否在崗,以及目前狀態,確保時刻能夠進行聯系,在緊急事件發生時由相關負責人發布指令,各在崗人員進行配合解決,積極應對。
4、不擴大事態,將影響降低至最小,緊急事件發生后,工作人員各方工作和調查,但是不得向外透露任何影響公司的消息和內容,對媒體和政府的發言由專人負責,其他人員務必統一口徑,避免從語言上造成誤解。
(二)應急響應
1、確定臨時反應小組,建立相關的溝通群,一旦有臨時參展的通知,小組人員立即到崗,不能按時到崗的及時報備自己最早到崗時間,最后由項目負責人匯總并做人員隊伍上的安排,提前預備演戲方案,將各個環節提前區分好,各項由個人單獨負責。
一旦有緊急同時,時間匆忙的`展會可以迅速展開工作,按部就班提高效率。
2、進行信息提前收集準備,專人負責整理,讓平時參展較多的工作人員,憑借相關經驗,日常對于相關資料和產品信息進行收集和總結,常用的和硬需的資料文件隨時準備,保證突發性通知的展會能夠及時拿到資料,避免在臨時尋找資料有遺漏的部分。
3、規范流程
嚴格人員佩戴展會證或工作證出入管理,會議結束后及時收回展會證。
期間工作證不得外借,丟失及時報備。
工作內容與責任分清,與酒店工作人員保持聯絡,避免意外發生。
按照公司流程辦事,即便行動匆忙也不要發生失誤舉動,避免個人武斷行為給公司帶來形象和財務上的損失,做到勤溝通,多匯報,及時、準確、高效完成所在工作職責。
展會應急預案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20xx年首抓抓兒童城年貨歡樂薈(下稱“展會”)安全防范機制,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展會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指導和規范展會安全保衛,消防,交通秩序維護,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展會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對參展人員、設備、場所的危害,保障參展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保持良好的`展會環境。
(二)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各部門協調聯動,依法辦事。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展會內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涉及有關法律法規、上級政策及規定的,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展會安全協調中心成立首屆貴港大和平商貿展銷會安全應急協調中心(以下簡稱“展會安全協調中心”),統一組織、指揮、協調展會安全防范、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總協調: 電話:
副協調: 電話:
成 員:
工程部負責人 電話:
安保負責人 電話:
消防負責人 電話:
展會安全協調中心設在 (電話:xx ,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等職責。展會安全協調中心辦公室主任由 兼任。
展會安全協調中心辦公室人員: 電話xx
(二)展會安全協調中心各成員單位職責
由展會安全協調中心統一領導,結合有關規定開展處置工作。
1、保衛安全方面
包括領導護衛工作和展會場館保衛工作,以及保障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的人員疏散安全,由安保負責人 負責組織實施,其他部門協助開展工作。 2、消防安全方面
包括消防監測、排除消防隱患和消防應急準備工作,由消防負責人 負責組織實施,其他部門協助開展工作。
3、交通安全方面
包括保障領導出行路線和其他參會人員的交通暢順、交通安全,由安保負責人 負責組織實施,其他部門協助開展工作。
4、供電保障方面
包括展會期間的日常供電保障和臨時供電保障,由工程部負責人 負責組織實施,其他部門協助開展工作。
5、其他未列明情況
其他未列明情況由展會應急協調中心研究部署、統一指揮、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三、安全防范
(一)、安全防范工作的保障
由展會主辦單位協調有關單位,做好展會安全保障工作
1、交通運輸保障 安保人員要優先保證展會現場的交通秩序,保證消防車輛,急救車輛能順利及時進入展會現場。
2、治安保障
(1)建立加強展會安保力量
(2)組織對安保人員的訓練與培訓
(3)組織對參展商,及工作人員的展會安全防范常識的培訓
(4)加強對展會現場的巡邏與監管
3、消防保障
(1)每 個展位配置滅火器一個
(2)各公共區域配置滅火器 個
(3)加強對參展商,及工作人員的展會消防安全防范常識的培訓
4、物資保障 按照計劃,展會期間建立臨時應急物資庫,儲備足夠應急物資,包括醫療設備、醫療藥物、防護用品、封鎖設施、運輸工具、通信工具、消防器材等。
5、經費保障
由展會主辦方設立展會應急預備款,保障展會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
6、人員保障
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相應應急保障隊伍,為應急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員配備。展會應急協調中心辦公室建立健全與公安、武警、交通、衛生、消防、供電等支援、救援隊伍的應急聯動機制,確保展會突發公共事件一旦發生,人員及時到位。
四、應急響應
展會安全協調中心辦公室接到展會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后,立即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配合處理工作。
1、安全事故響應:現場值班安保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到場,救助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通知展會應急協調中心;通知醫療,公安等部門。
2、消防事故響應:現場值班安保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到場,撲滅火情,救助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通知展會應急協調中心;通知醫療,消防,公安等部門。
3、交通事故響應:現場值班安保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到場,救助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通知展會應急協調中心;通知醫療,公安交警等部門。
五、后期處置
1、報送事故情況報告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展會應急協調中心辦公室要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及時寫出事故情況報告,報深圳市政府,并抄送市應急辦和上級有關部門。
2、事故情況報告主要內容包括: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間接經濟損失情況;
(2)應急救援參加單位、投入人員和設備情況;
(3)應急救援過程、實際效果;
(4)誘發事故的主要責任單位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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