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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試用期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試用期規章制度1
1、目的
為確保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符合公司的要求,使員工試用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辦法。
2、范圍
公司所有正式在編崗位新進員工試用期管理均參照本辦法執行。
3、工作程序
3.1錄用、晉升人員經審查、面試合格后方可試用,員工到上崗前應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報到手續,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a.交驗學歷證明、戶口冊、身份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正本);
b.簽訂《試用協議書》;
c.提交指定醫院的體檢表;
d.接受人力資源部負責的崗前培訓,培訓內容詳見《員工培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3.2報到手續辦理完畢后,人力資源部為報到員工開具《員工聘用(調動)通知》,并應親自帶領新進員工到其工作部門,交由用人部門領導安排其進行進一步的崗前培訓。當新進人員為主任級及以上人員時,人力資源部招聘專員還應負責將其介紹給公司所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
3.3用人部門接收新員工后應做的工作
3.3.1為新員工進行進一步的崗前培訓,培訓內容詳見《員工培訓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
3.3.2為新進員工做職前介紹,幫助其做好上崗前準備,盡快進入工作角色;
3.3.3帶領新員工到行政部辦理食宿手續;
3.3.4幫助新員工申領辦公用具、用品;
3.3.5向新進員工收集其本人相關證件的復印件(身份證、戶口冊、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培訓證書等)及1寸免冠照片3張。
3.3.6其它應交待辦理的事宜。
3.4員工試用及轉正規定:
3.4.1試用期限
a.主任級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
b.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為6個月。
c.其他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
3.4.2試用期定級
3.4.2.1新招聘人員試用期定級:
a.凡屬增崗或增編人員,參照《人員需求申請表》上批準的級別,由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在核準的范圍內協商確定。如定級超出核準范圍,應重新審批,具體參照《員工招聘管理辦法》5.4.8.2條款規定執行;
b.凡屬替補人員,原則上工資定級應比原崗位人員低一級。如替補人員條件特別優秀,定級需高規定標準時,應參照《員工招聘管理辦法》5.4.8.2條款規定執行;
c.招聘的大中專應屆畢業生,從事專業對口的技術或管理工作,崗位定級參照《薪酬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3.4.2.2員工晉升到高級別崗位,試用期間的薪資維持原級別。
3.4.3員工在試用期期間由新員工所在部門領導進行管理。試用期滿前一周,用人部門新進員工的直屬領導按相關規定對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予以考核鑒定,決定該員工是否能夠轉正。
3.4.3.1新進員工在試用期中表現良好,符合本崗位的工作要求,用人部門領導負責填寫《人事異動審批表》,在相應欄中簽署轉正、定級意見,并督導待轉正員工本人撰寫試用期間的工作總結,一并提報人力資源部。
3.4.3.2員工在試用期間表現特別優秀,用人部門可酌情縮短該員工的試用期,但主任級人員和大中專畢業生不得少于3個月,其他人員不得少于1個月,轉正審批手續執行3.4.3.1條款的規定。
3.4.3.3新進員工在試用期中表現不符合公司要求,用人部門領導認為有必要停止試用時,用人部門領導填寫《員工離職審批表》,按照《員工異動管理辦法》3.2.2條款相關規定報批后,人力資源部負責向試用員工發放《終止試用通知書》,要求其立即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3.4.3.4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或能力欠佳不能完全達到崗位要求的,用人部門可以申請延長該員工的試用期限。人力資源部在收到用人部門的書面意見后,向該員工發放《延長試用期通知書》,延長試用期限最長為3個月。延長試用期滿用人部門同意其轉正,按照3.4.3.1規定辦理;若延長試用到期后,該員工經考核仍不適用本崗工作,參照3.4.3.3執行。
3.4.5員工轉正審批權限
3.4.5.1計件工人、臨時聘用人員的轉正審批,由所屬一級部部長負責,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3.4.6人力資源部負責對經審批的《人事異動審批表》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后向該員工發放《轉正通知書》,協助其辦理轉正相關的一切人事錄用手續。
3.5本辦法自頒布之日開始執行。
4、附表
4.1《轉正通知書》
4.2《延長試用期通知書》
4.3《終止試用通知書》
試用期規章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新員工盡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屬團隊和理解公司文化,明確在新員工試用期間人力資源部門、新員工所在部門和新員工本人的職責,加強試用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所有通過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過內部招聘轉入新崗位的員工都要經過新崗位試用期考察。外聘員工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其中應屆本科及以下學歷畢業生一般為6個月,碩士及以上一般為3個月,有相關工作經驗員工一般為3個月,內聘員工的試用期為1個月。
第二章試用期管理程序
▲第三條部門經理(不含)以下新員工的試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驟進行:
(1)外聘新員工入職當日應簽訂勞動合同;
(2)新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為新入職員工確定試用期培訓計劃和目標;
(3)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后,由人力資源部門和其所在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分別與其談話,評價新員工的工作業績,并給予指導,了解新員工需要的支持;
(4)新員工在轉正日的前一周,應填寫《試用人員轉正申請表》中個人總結部分,部門負責人同新員工做轉正面談,填寫《試用人員轉正申請表》中員工評價、崗位建議、待遇建議部分;
(5)部門負責人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試用人員轉正申請表》,由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審核,人力資源部門可在必要時同相關部門進行溝通;
(6)人力資源部門填寫《試用人員轉正申請表》,呈交新員工所在部門的直接上級審批;
(7)如果轉正申請得到批準,人力資源部門向該員工發轉正通知,抄送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并同轉正員工進行轉正面談;如果轉正申請未得到批準,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辭退手續,對于內部招聘新員工,人力資源部門可建議返回原部門工作。
▲第四條經理及經理以上新員工的試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驟進行:
(1)外聘新員工入職當日應簽訂勞動合同;
(2)總經理(或其授權人)為新入職員工確定試用期培訓計劃和目標;
(3)在新員工入職一個月后,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與其談話,評價新員工的`工作業績,并給予指導,了解新員工需要的支持;
(4)新員工在轉正日的前一周,應填寫《試用人員轉正申請表》中個人總結部分,交人力資源部門審核,由總經理同新員工進行轉正面談,對新員工進行評價,審批《試用人員轉正申請表》,并確定新員工的崗位和待遇;
(5)如果轉正申請得到批準,人力資源部門向該新員工發轉正通知,抄送總經理;如果轉正申請未得到批準,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延長試用期、調職或辦理辭退手續。
▲第五條試用期的員工由人力資源部門及員工聘用部門共同負責培訓、考查。
▲第六條在試用期內,公司或員工如需解除勞動合同,應參照勞動合同相關條款規定,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
▲第七條試用期員工應提供身份證及相關證件、學歷、職稱及其他應聘時列舉的資格或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供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審核并掃描留存電子檔,復印件由人力資源部門存檔。因公司工作需要,員工學歷、職稱及其它相關執業資格證書原件需交總工辦統一保管。如果新員工提供的資料存在虛假、誤導等問題,人力資源部門可向員工聘用部門通報,同時解除同該員工的勞動合同。
▲第八條試用期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紀律及勞動紀律,并且接受嚴格的考察措施。
第三章試用期薪酬福利
▲第八條試用期員工工資為所在崗位工資的80%,包括基本工資和績效考核獎金,享受相對應的津貼福利。
第四章附表
▲第九條有關試用期管理的文件和表格清單如下。
(1)《試用人員轉正申請表》
(2)《試用期員工轉正通知書》
(3)《試用期員工辭退通知書》
試用期規章制度3
1.目的:
為加強對員工轉正工作的管理,確保員工轉正程序的透明性、公正性和公平性,特制定本制度。
2.依據:
《員工手冊》。
3.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4.制度內容:
4.1轉正條件:
4.1.1試用期間參加過公司新員工培訓。
4.1.2試用期間參加過部門新員工上崗輔導,并通過考核。
4.1.3試用期間通過公司轉正考核及判定其能勝任本職工作。
4.1.4試用期間未受到警告級以上的行政處罰。
4.1.5試用期滿及滿足以上條件,經部門主管簽字和總經理批準后轉正。
4.2試用期:新員工試用期為三個月,正式到崗時間在每月15日以前的,試用期從到崗當月起算為一個月,正式到崗時間在每月15日之后的,試用期從次月算起;
4.3員工轉正程序
4.3.1試用期員工的部門主管領導須在轉正期滿前七天與員工面談,如該員工符合轉正條件,通知員工提交《員工轉正申請書》,主管領導同時填寫《員工考核評估表》,遞交給公司辦公室,由辦公室連同《員工轉正審批表》上報公司總經理簽字批復后,下發《員工轉正通知單》給轉正員工、財務部。
4.3.2試用期滿后,公司將根據員工部門的主管領導對該員工的考核評估,沒有通過的員工,報總經理批準,辦理辭退手續。
4.3.3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因工作態度或工作能力較差,部門主管領導可做出不勝任崗位要求的建議,同時將該員工不勝任崗位的具體事例和評估以書面形式報送辦公室,經辦公室對其進行調查核實后,報公司總經理批復,公司將辭退該員工。
4.3.4中層管理人員轉正由直接上級部門領導對其進行評估,使用《管理人員轉正述職表》。
4.3.5中層管理人員轉正評估結束后,由辦公室將評估結果報總經理審批轉正工資;由辦公室發布轉正通知并在轉正后一周之內發布任命文件。
4.3.6特殊崗位的考核:
考核的崗位由所在部門組織實施,按崗位技能要求進行實際操作考核,實作考核作為轉正否定性條件。需實作考核的崗位如下:水電工、焊工、叉車工等
4.4轉正時需提供的`材料:
4.4.1中層管理人員轉正時需提交:
《員工轉正申請書》、《員工轉正審批表》、《管理人員轉正述職表》。
4.4.2普通員工轉正時需提交:
《員工轉正申請書》、《員工轉正審批表》、
4.5轉正流程:
員工提交《員工轉正申請書》→主管領導簽字并填報《員工考核評估表》→公司辦公室填寫《員工轉正審批表》→上報總經理批復→辦公室下發《員工轉正通知單》→財務部門→轉正員工
4.6正式員工錄用后,將轉正材料(含評估材料)交辦公室存檔。
4.7轉正工資:
4.7.1員工轉正工資按公司規定的崗位工資核發。
4.7.2員工轉正工資依據《員工轉正審批表》中的審批之日計發轉正工資。
4.7.3若員工對轉正申請、轉正后崗位工資的評定有疑問,可向辦公室咨詢或申訴,辦公室負責向該員工上級、下級、平級員工征詢并做出調查意見,報該員工所在部門高層領導參考處理。
5.相關文件
5.1員工手冊
6.本制度從總經理批復之日開始執行。
7.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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